第三章 碎木機下的冤魂 第十一節 法庭審判

很快就要開庭了。我意識到在法庭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如果辯護律師問我,假定海倫是被碎木機滅屍的,你將如何證明?

我們的案件重點是碎木機滅屍,要進行比對,必須切碎一具類似的屍體。我們本來下決心以無名屍作試驗,卻基於人道立場而中止。退而求其次之下,我們只有改用一頭豬,因為人體和豬體有很多相同之處,同時,為避免保護動物組織人士抗議與新聞媒體渲染,我們只有到深山野谷進行實驗。

剛開始,我估計碎木機彈拋距離是十五尺,我將車子停得遠遠地,但是,許多刑警好奇心旺盛,都將車停在附近,以圖親眼目睹。

我原來以為一百多磅重的豬,至少要花十幾分鐘才能磨碎。誰知道,開機後一瞬間,轟隆數聲,這頭大豬在兩分鐘內就灰飛煙滅了。

碎屑彈得老遠,周邊停車走避不及,接下來兩個多星期後,這些刑警車上的豬肉碎屑還是清晰可見。

經過比對,碎木機彈出豬骨碎片與湖邊現場的人骨碎片形狀完全一樣,呈現多邊切割的痕迹。

然而,頭髮經碎木機切磨後又是什麼樣子呢?豬鬃與人發完全不一樣,不能作為比對標準。窮極生變之下,實驗前的一天,我正在書房裡盤算,到哪裡找這麼多的頭髮,女兒孝美剛好進來,長發飄逸,我靈機一動跟她說,「孝美,你留短髮比較好看。」

「真的嗎?但是媽媽說我留長發比較好看。」

「我是男生,從男生的眼光來看,你留短髮會更清爽,而且,我還可以幫你把頭髮剪得美美的。」我回答道。

「真的?那你就幫我剪短些吧。」她果然中了我的計。

我拿起剪刀,喀嚓幾聲,就收集到我需要的頭髮。

第二天,我興高采烈正要出門,沒想到妙娟發現女兒頭髮剪短了,馬上聯想到我的實驗,她還沒來得及問我,我便趕緊駕車離家。

我將孝美的頭髮放入碎木機內,經過切刀裝置絞切的頭髮果然留下拉扯的痕迹,與湖畔收集的頭髮一模一樣。出庭時,在專家證人席上,檢察官問我用來作為比對的頭髮從何而來?當我從實招來時,陪審團都笑了起來。

我出庭作證了六天半,經過兩個多月的交叉盤問,終於要由陪審團作出裁定。陪審團經過多天的磋商,在裁決的當天中午,一位陪審員午餐後就循跡無蹤,只剩下十一位陪審員。法官宣布審判未結束而無效,三個多月底幸勞就這樣白白浪費掉了。

這宗無屍的命案涉及前中央情報局人員與外遇事件;審判期間,又傳出理查的前妻,一名菲裔女子也憑空失蹤未獲。經過媒體的詳細報導,案情已升高到全國性的關注;此外,海倫家世顯赫,這宗謀殺案更成了歐洲的頭條新聞,康州新鎮更揚揚沸沸,無人不曉。在第二次審判前,法官為維護公正裁決,便將審判移到他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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