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碎木機下的冤魂 第七節 七個小血跡

我們排除了海倫離家出走或私奔的臆測,認為最大的可能就是海倫要求離婚而遭理查殺害,所以我們決定朝命案的方向偵查。

美國的刑事法要求檢方在正式起訴時,必須證實被告有犯罪事實。例如,起訴強暴案,必須要有被害者,如果是命案,必須先找出被害者的屍體。

如果海倫真的被理查殺害,她的屍體會在何處?我們認為只有兩種可能:第一是埋在地下;第二是丟到河裡總之,人體不會被蒸發得無影無縱。通常來說,搜尋這類離奇失蹤案的第一站就是家裡,我們決定到理查的家裡搜查。海倫失蹤的一個月後,我們得知理查將帶小孩到佛羅里達州去度耶誕節,便向法官申請搜索令,並於聖誕節當天,全面搜索理查的住宅。一進門我們就發現卧房和走廊的地毯都不見了,在理查的書房竟然有一個槍庫,存放八十多種槍支彈藥,有手槍、長槍、機關槍、火箭筒、手榴彈等等。此外,樓下的床、櫃及傢俱都曾移位。壁爐里殘留的灰燼判斷不全是紙張、木材,有些是衣服纖維等材料。

我們決定先重建房屋的現場。現場重建時必須先將零亂不堪的傢俱、床櫃歸回原位,可是保姆已經回到蒙大拿,又沒有人熟悉理查家的擺設,情況有些棘手。

退而求其次之下,只有拿理查家的相簿試試看。相簿中果然有客廳、飯廳、起居室的照片,我們就按圖索驥將大部份的傢俱都放回原位。

這些傢俱上都沒有任何血跡或痕迹。保姆曾說重物落地的聲音來自卧室,卧室應該會有血跡。但是樓上三間卧室的地毯都不見了,找不到原先床組的位置;而且,相簿里唯獨找不到卧室照片。

我們必須找到一位熟悉卧室擺設的人來協助重建現場,這個人就是海倫的好友——麗莎。當我們打電話給她時,她在電話的一端表示曾和海倫一起布置卧室,也經常到他們家,因此對室內擺設了如指掌,但是,今天是耶誕節,她正忙著準備派對的餐點,要她過去幫忙會逼她發瘋的。我們只有派遣一名年輕英俊的刑警到府拜託,「美男計」終於奏效,麗莎最後首肯,願騰出五分鐘來幫忙,再回去準備派對和招呼客人。

一到了現場,麗莎馬上衝過來握住我的手,興奮地說:「您就是李博士吧!我看過很多您的破案新聞,啊我一直想與您見面,真沒想到今天居然能和您握手……」

她馬上帶著我們一間間地說明傢俱位置。四個多小時後,我才提醒她道,「府上有派對,您離開這麼久,不太好吧?」

她反而很爽快地說,「李博士,我一直夢想和您一起破案,現在美夢成真,比招呼派對有意義多了,讓我老公去應付這些客人吧!」

多虧了麗莎,我們將房間里的床具移回原位。主卧室的大床有兩層床墊,上面這一層是一張特大型床墊,下面這一層則由兩張單人小床墊拼合而成。就在下層兩個床墊外端有肉眼難辨的七點小血跡,要用放大鏡仔細查看才能辨認。這些血跡不象是經血,從形狀判斷是噴濺形的血跡。收集了這七點血跡後,我們再用聯苯胺處理床邊,馬上出現陽性反應,顯示這原來是血跡,但是曾用水清洗過。再仔細檢驗發現,這是自上而下的擦抹型血跡,血滴濺落的角度為十度,而且在不久之前被清洗過。

血跡化驗發現這都是體內血而非經血。血型分析為O型,與海倫的血型相同。

但是究竟這是新血跡抑或舊血跡?只有PGM分析才能分曉。血液里的PGM酵素在一般情況下,最久可保持十三個星期,如果血跡內沒有PGM,就代表這可能是十三個星期之前的血跡;經過化驗,血跡內果然有PGM成份,證實為新鮮血跡。

血跡在下層的床墊外端,高度只有一尺多,這個地方怎麼會有血跡呢?如果被害者站著被擊倒,血跡落下的角度應大於十度。我不斷地在床邊推測,最後找出最大的可能就是被害者第一次被襲跪倒,嫌犯再次出手,鮮血從被害者頭部噴出,有七小點噴到床邊,同時被害者倒地時頭部接觸到床墊,而形成了與地面夾角十度的血跡。

麗莎還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理查從來不洗衣服。但是,浴室里所有的毛巾都洗過;洗衣機也發現了清洗過的床單、衣服等。聯苯胺噴在這些床單和衣服上,果然呈現藍色陽性反應,顯示這些衣服都可能沾過血液。

第二重要的物證就是房間的地毯。保姆曾說地毯上有一大塊污痕可能就是血跡,而理查很可能在事後就把地毯丟掉了。

我們估計地毯約九尺長,十二尺寬,便到附近的所有垃圾場尋找這種尺寸的地毯。刑警們找了十幾塊地毯,大小不一,臭味沖鼻,所有的地毯都攤在學校的運動場上,再以理查家中收集的地毯纖維比對這些地毯。偏偏徒勞無功。

麗莎還記得理查幾個月前買了一台長方形的冷凍櫃,體積很大,可以將整個人橫放在裡面。由於理查喜愛海釣,每次魚獲吃不完就放進冷凍櫃保存。冷凍櫃原來放在車庫內,現在也不翼而飛了。

我們覺得很失望,到目前為止,只有搜查到七點小血跡,我判斷卧室曾發生過打鬥,海倫也可能遭到不測,理查很可能涉案,但是,屍體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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