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自己被蒙在鼓裡,像個小丑一樣,一想到此,我的腦袋就一片混沌了。
岩仔在公寓里上吊自殺,而他的遺書便是如此開頭的。遺書里寫的內容雖說和我那應該遭到唾棄的妄想並不完全一致,但也大差不差了。
根據警方的調查,大學筆記本上的圓珠筆筆跡已被確認是岩仔本人的,現場的狀況也沒有任何疑點,也就是說,岩仔是自殺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動機自然是他對於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感到悔恨,而且一想到自己將要被逮捕,作為罪犯度過自己的餘生,他就寢食難安——遺書上是這麼寫的。
但前幾天還若無其事地和我們混在一起的岩仔,為何到了八月十九號這天卻突然選擇自殺?原來,是因為亞當的屍體被發現成了導火索。
在國道沿線的雜木林中發現的屍體是安槻大學的大三學生宮下伸一,人是我殺的。
當然,我並沒有樂觀到以為宮下學長的屍體永遠不會被發現。雖然我將他藏在了很不起眼的地方,但我想總有一天還是會被發現的。
即使屍體被判明是宮下學長,對我而言也無所謂。因為我認為絕不可能會有人懷疑我是兇手。
但是,我完全想錯了。一旦屍體的身份被查出來,那麼宮下學長的新住址也會遭到調查(結果他是住進了旅館,但我原先並不知情)。這樣一來,自然也應該會從房間里找出宮下學長為了赴美而準備的護照和機票之類的——我竟然不小心疏忽了這件事。
在此,我儘可能簡潔地說明一下這件事的經過。
首先,我殺害了濱口美緒和宮下伸一……
接下來,岩仔詳細描述了七月十五號晚上的事。他被小閨叫去替她處理家中突然出現的屍體,將屍體放在棧橋市民交流公園的涼亭中,然而正要回去的時候卻發現那不是屍體。這部分因為和我的想像基本一致,所以就先略過。只不過,或許是不想連累我們,岩仔完全沒提到漂撇學長和我的名字,而是寫成一開始就是他自己開車去濱口家,也就是說全都是他一個人做的。
自己不必犯下屍體遺棄罪,一想到此,我就好高興。然而,這份難得的喜悅隨即像風一般消逝。
雖然我也想過美緒有可能已經睡下了,但還是返回了濱口家。濱口家的客廳跟我剛剛搬出屍體(我當時這麼認為)時完全不同,簡直燈火通明。我想叫美緒,然而從落地窗朝裡面一看,我卻啞然失聲。
因為剛剛在居酒屋分別的宮下伸一竟然在裡面。為什麼宮下學長會在這裡……我簡直一頭霧水。
美緒和宮下沒有注意到庭院里茫然失措、獃獃站著的我,兩人表情嚴肅地面對面說著什麼。
情急之下,我繞到後門。因為美緒的懶散,當天濱口家一樓的門窗完全沒有上鎖。因此,我猜想這扇後門是不是也沒上鎖。
果然,門是開著的,我從後門進入廚房,然後躲到對開式櫥櫃的陰影里,偷聽兩個人的談話。
「這樣不好哎!」我聽到了宮下學長的聲音,他似乎有點生氣。「好不容易明天就要出發了,要是被別人看到我來這裡,就全白費了——」
「又沒人在,有什麼關係?」美緒似乎在鬧脾氣,「你今晚就住在這裡嘛!我今晚怕得睡不著。」
「說是今晚,其實馬上就天亮了,就剩幾個小時不到了!」
「那就更沒關係了啊!你就待在這裡嘛!要是又有奇怪的傢伙闖進來怎麼辦?要是我被強暴怎麼辦?」
「我都已經把家裡各個角落都找遍了,一個人也沒有。你接下來好好把門窗鎖上,等到天亮不就行了?」
小閨果然以為夏娃(露咪小姐)是被另一個侵入者給襲擊了,因此感到害怕。漂撇學長、我還有岩仔離開之後,一個人的她越想越害怕,生怕家裡還藏著歹徒之類的,但她又沒勇氣自己去檢查,因此便叫來了宮下學長——過程似乎就是這樣。至於她是如何在這種時間段聯絡到人在旅館的宮下學長的?原來他們兩個之間為了以防萬一,從以前開始就準備好了尋呼機。
——他們兩人為了宮下學長究竟是留下來過夜還是回家這件事爭執了一會兒,接著美緒突然發起脾氣來。
「你真的在乎我嗎?」她開始質問,「真的愛我嗎?」
「事到如今,你還說什麼傻話?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騙人,總覺得有些怪怪的。你真的已經做好準備要和我在美國生活一輩子了嗎?」
「就是做好了準備才要去啊!」
「你該不會打算在途中丟下我,自己回日本吧?」
「別說傻話了。」
如果僅從岩仔的描述來判斷,他們倆的爭執簡直毫無意義。就岩仔的印象,小閨似乎屢屢擊中要害,宮下學長則是節節敗退,不斷重複著牽強的借口。
換句話說,小閨是打算私奔的,但宮下學長則不然,看來高千的假設似乎是一語中的。
沒過多久,宮下學長拗不過美緒,只好答應留下來過夜。
接著,客廳暫時安靜了下來,不過他們倆並沒有出去。客廳里不時傳來低聲竊笑和類似嘴唇相互重疊的聲音,總之氣氛變得相當淫靡。因為我不能親眼目睹,反而感覺更加不堪。
我再也忍不住,想從後門偷偷出去。現在回想起來,假如我早幾秒做出決定,離開濱口家,或許就不會犯罪了。
「——真是無聊的聚會,」我聽見美緒一邊喘氣,一邊彈著舌頭說道,「根本是浪費時間。要是從一開始就我們兩個這樣單獨相處就好了。」
現在重新寫成文字再看,連我自己也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但不知該怎麼形容,當時的我聽到這句話,只覺得自己的存在被冷漠地徹底否定了。
和美緒一起度過的時光,對我來說是無比珍貴的。雖然並不是我們兩人單獨相處,而是和朋友們一起,而且我和她之間也沒有特別親密的交流,但我依然覺得非常快樂。或許我的形容十分過時——對我而言,那是值得被裝進寶盒珍藏的美好時光。
然而,美緒本人居然就這樣否定了一切,讓我有一種自己的寶盒被人從後面一腳踢飛的感覺,而當我慌忙尋找被埋進泥土裡的寶石時,背後又傳來了狠狠的嘲笑聲一般。
回過神來,我的手上已經多了一把敲肉錘。我已經記不太清是從哪裡弄來的這東西,似乎是擺在水槽旁邊。廚房並不亂,收拾得很整潔,但不知何故只有這把敲肉錘沒有擺在固定的位置,而是被丟在了那種地方……
補充一下,這把敲肉錘應該是小閨為了攻擊露咪小姐才拿出來的,她打算稍後把粘在上面的血跡洗掉,所以才放在水槽旁邊。歸根結底,小閨可以說是在雙重意義上對岩仔犯下了罪行。假如她在使用之後能把這件兇器好好地放回原處,或許可以避免岩仔這一時衝動的犯罪行為。
於是,我襲擊了在客廳沙發上纏綿的兩人。
你們有什麼權利……我是這麼想的。你們有什麼權利把我排除在外?你們究竟有什麼權利把別人珍貴的東西當作垃圾來嘲笑?你們有什麼權利把別人當傻瓜,以為只有自己的東西是美麗的,有價值的,而別人一輩子也得不到?你們有什麼權利讓別人不要痴心妄想,閃一邊去?你們有什麼權利以男女主角自居,而把別人都貶作小丑?
他們倆情慾正濃,根本來不及抵抗。我揮舞著敲肉錘猛打他們的腦袋。怎麼,原來你倆還穿著衣服啊——不知為何,我到現在仍然清楚記得自己當時閃過的這個蠢念頭。
直到他們兩個頭破血流地倒在我眼前,我才回過神來。
把屍體就這樣放在這兒肯定不行……我這麼想著。到了明天,美緒的父母就會回來,當然,他們肯定會立刻報警。
要是這件事傳開來,第一個被懷疑的就是我。因為……
到此,岩仔應該是注意到如果要說出這個理由,就不得不提到漂撇學長和我的名字。畢竟我們倆親眼目睹了他是最後和活著的小閨在一起的人。但岩仔似乎終究無法下定決心供出我們的名字,在這之後的部分,圓珠筆的筆跡變得繚亂,並且沒了下文,而是就這樣換了一行。
總之,我決定將兩人的屍體從濱口家搬到遠一點的地方,便輪流扛起他倆的屍體,放進車裡。我從不知道人類的屍體居然那麼重,而且還有兩具。這簡直是個讓我差點兒昏過去的重體力活,但我咬咬牙還是挺過去了。
就這樣,我下意識地把車開往剛剛才去過的棧橋市民交流公園。我想一定是因為我想不出其他地方了。
當我到了涼亭一看,發現剛剛那個被我誤認為是屍體的女人忘了把她塞在絲襪里的頭髮帶走……
這裡補充說明一下,岩仔在搬運露咪小姐的時候,已經把戒指戴回到她手上了。
我突然靈光一閃,載著兩個人的屍體,又返回了濱口家。接著,我從廚房拿出料理用的剪刀,剪斷美緒的頭髮,並脫下她的絲襪,把頭髮塞入其中,然後重新帶著美緒的屍體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