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筆記與日記

【我的前面就有一隻怪物,我嗅到它……的氣味,胃部在抽搐。

這些……怪物,侵佔了我們的城市,帶來的只有毀滅。人們一直都說,如果我們的……文明被這種邪惡造物所更替,那是最沒有道理的事情……天神都已經死去了嗎?

還是主宰這個世界的,本來就是惡魔?

我一直……也覺得,但是這些怪物並不是我們想像中的……野獸,我與這隻怪物溝通了許多話題,它表現出的智力並不比我差,如果它……收起對我的蔑視,可能我們會談向更深奧的……(圖譜部分缺失)

我解剖了它,發現它的身體構造竟然……先進。醜陋的外表只是我們的定義,正如它們定義我們是醜陋的一樣。但公平的說,它們的身體……更……我騙不了我自己。

別人稱我「鐵之子」,但我現在懷疑我們的抵抗是否還有意義,我們的力量……嗎?或者它說的才是對的?

它們比我們優秀?

它們比我們優秀?

它們比我們優秀?

它們比我們優秀?】

顧俊看這段筆記能看明白個七八成,看不懂的地方大概也能猜出是什麼筆意。

他越看著,那個地下室幻象越在心頭湧現翻騰,彷彿能聽到那個寫下筆記的男人滿是彷惶、茫然的喃喃……

「看來這張圖譜並不屬於這個世界。」顧俊心說,「起碼不屬於這個世代。」

侵佔城市,帶來毀滅,顯然這個男人的種族與文明被這種怪物逼至了絕路。

而這種怪物也已經在這個世界出現了,數量應該還不少,他都親手解剖過它們的一塊胸部標本……

「那個地下室還用煤油燈,紙張還是羊皮紙這種東西……筆記中的世界的科技水平應該只相當於歐洲工業革命前後的狀態吧?我們智人雖然身體素質也不如這種怪物,但科技水平高,所以現在天機局還能消滅它們。」

顧俊思索著,加特林機槍每分鐘可以射出1000發以上的子彈,這種怪物的板骨肯定擋不住。

只是他想起了異榕病……機槍再厲害也需要人去控制,如果爆發瘟疫,那比怪物還要可怕吧……

顧俊看了幾遍,才把這張圖譜關掉了,轉而打開那三頁日記看起來。

他一邊看,一邊在心裡喃喃讀著,給一些看不明白的詞語補上自己的推測:

【玫瑰年十月二十一日____瑞布迪·佩亞尼

今天的雨下得很大,人們時常都說玫瑰年不會下這麼大的雨。但與最近的事態相比,天氣顯得微不足道。

咳血病的傳染範圍又擴大了,從比倫城到埃利城,都已經失去控制。我們莎爾城,也出現了第一宗病例。

這個消息讓我想要嘔吐,我不應該是這種反應,我從帝國最高醫學院卡洛普學院畢業,學習了所有已知的醫學技術,鑽研了人體運行的種種原理,並不是為了在一種疾病面前瑟瑟發抖。

人們總是對卡洛普學院的醫學生寄以重望,認為我們是女神派到人間的使者,掌控著生命的奧義,用智慧之光照亮這個愚昧的世界。

因此,我們享有著帝國最高的榮耀,獲得人們無條件的信任。

但是現在,在比倫城、埃利城這兩大帝國最繁華的城市都成為地獄之後,人們清醒了,我們也清醒了。

卡洛普學生並不是女神的使者,只是惡魔蔑視的玩物。

是這樣嗎?我希望我可以堅持自己的信念儘可能地久,但即使在求學的時候,我也並不是最優秀的那個。

我們這一屆當中,最優秀的人莫過於萊洛雷·蘭頓,他總是能得到最多的讚譽,深受所有人的喜愛。

蘭頓的解剖學尤其學得好,在第一堂解剖課時,我們的手都在顫抖,但蘭頓拿著解剖刀就像他的手指一樣。

因為他這堅硬的心志,以及解剖刀是鐵制的緣故,我不知道怎麼叫了他一聲「鐵之子」,這就成了他的綽號。

蘭頓和我是好朋友,他雖然最有著高傲的資格,但為人十分謙遜,而且非常風趣。大家都說,蘭頓以後會幹出一番大事業的,他的思維和行動力,足以成為女神真正的使者,把舊有的醫學徹底改變。

畢業以後,我回到家鄉莎爾城,而蘭頓留在學院所在的國都。

我沒有想到,他為我送行的那次,就是我們最後一次會面。

今天早上我剛剛收到一個秘密消息,「鐵之子」萊洛雷·蘭頓自殺了,他用解剖刀割喉自刎而死。

這個消息大眾還不知道,如果讓他們知道,這將是一個重大的打擊……

蘭頓留下了一封遺書,據說沒多少內容,只是把他孤身在已成廢墟的霍克城得到的信息和一些想法留下。至於他為什麼尋死,我未被告知,大概他是忍受不了那些怪物和咳血病吧。

蘭頓在信中提及了我,因此我才能得到消息。蘭頓在信中說:「告訴佩亞尼,不要放棄,但我要先走了。」

如果連鐵之子都沒有辦法堅持,我又能怎麼樣呢?我並不是最優秀的那個。】

「呼。」看完第一頁的日記,顧俊深呼吸了一下,走出卧室去倒了一杯水喝。

這份所謂的診療工作日記,內容跟他想像的完全不同。不過同為醫學狗,他能感受到瑞布迪·佩亞尼看似穩健的筆跡里的巨大壓力……佩亞尼一定是拿著日記薄翻來覆去,卻寫不下有價值的診療內容,才寫下這些話……

顧俊望著陽台外天空的夕陽,殘陽如血。

這種異文是有源頭的,似乎是另一個世界,另一個文明。

再看看吧,他一邊喝著水,一邊繼續閱讀下一頁日記。

【玫瑰年十一月八日____瑞布迪·佩亞尼

短短十幾天時間,莎爾城已經淪陷了。

我的家鄉莎爾城被譽為是鮮花之鄉,這裡過著的是寧靜的生活,不像國都的喧鬧,也沒有那些機器般的冷淡。

莎爾人總是抓著一切機會,用盡一切辦法去結識新朋友,到了最後,這裡幾乎每個人都認識彼此。

在每年的花季,大家都會把自家院落里長好的鮮花,摘下來互相贈送。即使是街頭上最落魄的流浪漢,在花季也會每天有鮮花的香氣環繞。像是迎秋花、黃金花、柔芳草、百合、月季……

當然了,在玫瑰年,鮮艷的玫瑰更是繁茂地盛放在莎爾城的每一處角落,成為每個人的頭飾。

我曾經是那麼的熱愛這種「莎爾文化」,只是現在,我對它越來越憎恨了。

過去所有真純的快樂,在這十幾天里都化為了更甚的痛苦。

最先死去的是瓊森叔叔,他在迎秋花街開了一家鞋店,每次當我路過的時候,他總會熱情地問我的近況,並推銷他店裡的新鞋子。瓊森叔叔沒有到過任何有疫情的地方,他這一輩子都沒有出過莎爾城,但他忽然就染病了。

所有的咳血病患者都是那樣開始發病的,肺部出現水腫,肺功能開始衰竭……(此處無法推測內容)……迸裂……口腔大量噴血……最後血液從胸口的皮膚也自動溢出,生命也就走到了盡頭。

我們這些神聖而偉大的卡洛普醫生啊!

連咳血病是一種病毒疾病,還是一種寄生蟲疾病,都無法弄清楚。

它的傳染方式也是不明不白,它不是從空氣傳播的,不是從食物傳播的……它……

我們束手無策。

前幾天,米拉死了,卡格德死了,奧朗頓死了,南尼死了……我認識的朋友一個個地死去,全城的玫瑰都枯萎了,但他們咳出的血還在染紅著這座城市。

還有我的父母……他們就死在我的眼皮底下。

我現在很擔心莉達,她今天出現了一些咳嗽的癥狀。不要是她,不要……

生命女神,如果你真的存在,求求你了。】

「呼……」顧俊看罷了第二頁日記,皺著眉頭揪著心地繼續看最後的第三頁。

這一頁寫於「紫羅蘭年二月五日」,如果玫瑰年後接著是紫羅蘭年,如果同樣是一年12個月,那也已經過去幾個月了。

【紫羅蘭年二月五日____瑞布迪·佩亞尼

莉達死於咳血病快三個月了,我一直不願意去想這件事,更別談寫下來。

我和莉達相識於少年時期,她的出身並不高貴,是鐵匠的女兒。但我在百合街第一次邂逅她的時候,就被她的魅力所折服,為她深深地迷戀。她一身很普通的白色長裙,長得纖盈輕巧,笑容純潔而真摯。

後來我才知道,她是百合街所有孩子的大姐姐,就是她整天跟他們蹦蹦跳跳,讓他們的家長都能騰出手做其它事。

這是我最喜歡的性情。但初次邂逅時,我對她毫無了解,卻已經認定了要娶這個少女為妻。

我對莉達的追求很順利,我雖然沒有蘭頓那般優秀,但也有著能讓莉達欣賞的優點。

在卡洛普學院讀書的那幾年,我們一直保持著書信聯絡,她曾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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