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相信漢斯亨利·卡特的短篇小說

漢斯可以感到他的胸口一陣狂跳,以至於他開鎖的雙手在不停地顫抖。撬鎖是他的專長,但是,雙手顫抖並不是。他很興奮,一點兒也不緊張。你要是學會撬鎖,就能夠開啟整個世界。很久以前,他就這麼告訴過他的朋友傑瑞。問題是,當你戴著手套,觸感就不一樣了,隔著乳膠,感覺鎖就只有真實的一半大小。他知道他在做什麼,這不過是時間問題罷了。不到兩分鐘,耳畔響起輕微的咔嗒聲,鎖中的什麼東西鬆動了一下,然後再次收緊。他成功地開啟世界之門。

他深吸了一口氣,沒有人看到他。這是一個晴朗的夜晚,天空懸掛著一輪皎潔的明月,襯得他手電筒發射的光暗淡昏黃,也就沒有必要用了。百萬顆星星彷彿讓今夜化作永恆,看著它們,讓他覺得自己無比渺小。他品嘗著清新的空氣。打開門,他看到裡面猶如黑洞,月亮的光線照不進去。自從一個星期前他在傑瑞家看到那個女孩,他就知道他必須佔有她,知道他必須和她親密無間。可憐的傑瑞,他真的搞砸了婚禮。漢斯寧願死去,也不願體驗他朋友的經歷。也就是說,在這個世界上,他確切知道的只有兩件事:第一,如果你行為鬼祟,人們一定會忍不住說出來的;第二,沒有人認為他們自己會患上阿爾茨海默病,這種病只有老年人才會得。

這是一座磚瓦結構的時尚家居,這種家居設計是為了防患惡狼,但聰明的惡狼總是會想方設法地進來。這是自然之理,也是進化。他走進屋裡,關上身後的門,黑暗裹挾住了他。他不知道房屋的布局,但他別無他法。他用手機顯示屏照亮腳下的路。他已經將手機設置為靜音狀態,以防有人打電話,但誰會在深更半夜打電話呢?廚房裡擺滿了各種現代化電器。他從來不覺得花店老闆能掙什麼大錢,但也許他們做到了。也許每一個情人節都有人購買大宗物件,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獲得第二次抵押貸款,好買一打玫瑰。工作台上有一個刀架,他可以做一個選擇,用刀對任何人造成傷害。他知道要想讓女人乖乖聽話,手裡的刀越大越好。但他也知道,在會用的人手中,刀的大小不重要。他選擇了一把六英寸長的刀,他想說這刀的尺寸只有他陰莖的一半,但沒有人聽得見。

漢斯拿著刀走進走廊,站著不動。他總是能準確判斷一個房子里是不是有人,要是有,他還可以準確判斷他現在在哪裡。這個居住者在卧室里,他走到那裡,門是開著的。唯一的光線來自一個數字鬧鐘。他站在門口,聽著她的呼吸。他的手在顫抖。他是惡狼。

惡狼做了預想中的一切,女孩兩眼圓睜,生命停息,體溫下降。做完這一切後,他走出房子,來到後院。他微笑起來,他永遠不會忘記與花店老闆共處的時刻,不會像他失敗的朋友傑瑞,哪怕經歷了一百個這樣的時刻,過後一個片段也不記得,真是浪費。在過去幾個小時內,他感到電話振動了好幾次,他拿出手機一查看,媽的,說曹操曹操就到,有一條來自傑瑞的語音消息,不,其實是三條。傑瑞迷失了自我,又出去遊盪了,這一次他回到了他三十年前住過的房子里。他需要幫助,但不想去找他的妻子,特別是他在婚禮上說了那番話之後。他希望漢斯來接他。

漢斯一邊朝車前走,心裡一邊盤算著。越是這麼想,越是覺得這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做事很謹慎,知道如何清理犯罪現場,所以沒有留下絲毫證據,但總有不走運的時候。如果警察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嫌疑犯不是他……現在好了,這難道不是件好事嗎?他給傑瑞回電話。

接到他的電話,傑瑞很高興。他告訴傑瑞他馬上就到。他需要停下車,在外面見他。關鍵是要做得天衣無縫,神不知鬼不覺。這是他在傑瑞的書中學到的。關鍵是得讓傑瑞得出結論:他自己是殺人兇手。因此他得讓傑瑞隱藏證據,這隻會使他看起來更有罪。漢斯還留著刀,但上面沒有他的任何印記。原計畫是把它丟進一個深洞的,但現在計畫變了。這就是進化,適者生存。傑瑞的日子到頭了,要是全世界的人都認為他是個殺人兇手,那會怎樣呢?

他開車去那幢房子,傑瑞正在那裡等他。他最後一次來這裡是三十年前的事了,這裡幾乎沒有什麼變化,有點兒變化他也毫不關心。他把車停在老房子的外面,傑瑞沿著小徑迎面走來,獃頭獃腦的。這些天他一直神情恍惚,是那種「我很困惑,不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的神情。一個胖女人站在門口向這邊張望,顯然,她是閑得慌,他覺得沒有必要在意她。他只需要關注事情正在朝著什麼方向發展。

傑瑞上了車,感謝他,然後……然後什麼也沒說。他的朋友腦子關機了,不是嗎?

「傑瑞?傑瑞,你現在還清醒嗎?」

傑瑞不清醒。傑瑞走在田野里,在瘋人縣的樹林里拉屎。

他驅車去傑瑞家,但在相距二十米的地方停了下來。他不想冒險驚醒桑德拉。他打開車門出來,到了傑瑞身邊。他的朋友處於半夢半醒的狀態,漢斯領著他向家裡走去。漢斯可以感覺傑瑞的大腦切換到某種自動模式,他爬過寫作房的窗戶,坐在沙發上。那一刻,漢斯可以為所欲為,所以他坐了下來,好把事件想清楚。他回到車上,拿來兇器。傑瑞睡著了。他把刀子上的血擦到傑瑞的襯衫上,然後把傑瑞的指印按在刀上,再將刀放進傑瑞的外套口袋。

他離開了。他確信桑德拉會在這一天結束時打電話給警察。她將會看到傑瑞的襯衫上的血跡,她將會發現刀,她將會告發她的丈夫。也許傑瑞會殺了他的妻子,這真是錦上添花,這婊子向來不喜歡漢斯。傑瑞還是有利用價值的。

傑瑞還是有利用價值的,這就是現在的他。他讀完這個故事,一個他不記得寫的故事,一個亨利完成的故事。他的心臟再次狂跳起來,然後間歇性地停了幾秒,再次狂跳起來。他感到頭暈目眩。

這只是一個故事,他心想,只是一個故事,開頭就寫著「短篇小說」,並不是紀實,不是證詞,只是短篇小說而已,這是他們編造的,是虛構的,是他和亨利的「傑作」——他們本來就是編造的藝術家。既然是這樣,那就是亨利因一時興奮而忘乎所以,缺乏對事情的謹慎思考,就像亨利發現了漢斯撬鎖(可能)和殺害女人(可能),以及傑瑞愛吃甜點(絕對)。但是,亨利同樣也可以在謊言中發現真相。很有可能會是這樣:傑瑞醒來後,發現自己穿著漢斯沾上血跡的襯衫,他把它藏了起來,再回去睡覺。也有可能,什麼都沒發生過;也有可能,他殺死了花店老闆,殺死了他的妻子,阿爾茨海默病正要幫他掩蓋真相。

「不要相信漢斯。」對吧?

「你還好吧,夥計?」漢斯問。

傑瑞盯著漢斯,漢斯也盯著傑瑞,神色肅穆。房間里的氣氛正在變得陰鬱起來,讓他如墜冰窖。他知道漢斯已經盯著他有一段時間了。

小心。

「我很好。」他說,但他一點兒都不好。現在,所有的事情都聯繫在一起了。不要相信漢斯,因為漢斯是一個瘋子。

「你在看什麼?」

「沒什麼。」傑瑞說,他把目光投向沙發扶手,剛才找到的槍就放在那裡。只是快速的一瞥,但漢斯一定注意到了。

「啊,該死的。」漢斯說著,拿起槍,「應該都寫在那幾頁上面了,對吧?」他用槍指著傑瑞,另一隻手晃了晃日記。「你早晚會想起來的。不管怎麼樣,一切都結束了,夥計。我只需要日記。」

傑瑞說:「你殺了桑德拉,你還殺了花店老闆。」

「你快找到真相啦。」漢斯說,他手裡仍然拿著日記,「但是我不明白你為什麼要撕掉這幾頁。那上面寫了些什麼?」

「你殺了桑德拉。」傑瑞說,他沒有理會這個問題。他從辦公桌前站起身來,「天啊,許多年前的那個女孩,那個蘇姍,也是你殺的?」

「她是第一個。別再說了,傑瑞。」

傑瑞搖搖頭,他覺得噁心。這個風風雨雨三十年的朋友,他們一起學習,互相慰藉,把酒言歡,侃天說地,談古論今。他的莫逆之交啊!「還有幾個?」他問。

「那重要嗎?」漢斯問。

「你瘋了。」

漢斯聳聳肩,笑了:「真的嗎?你寫了所有東西,現在你又得了阿爾茨海默病,你說我是瘋子?」

「你會遭報應的。」

漢斯放聲笑了起來:「天啊,你也太土了吧。」

「我不明白。」傑瑞說,「你今天為什麼幫我?」

「本來沒有這個打算的。」漢斯說,「我想帶你去警局。」

「但你改變了主意。」

「肯定的,因為你提到了日記。要是你在那上面寫了不利於我的文字,還被人發現了,你就能反咬我一口。我不能冒這個風險,不過,這是件好事,因為它在你手上。」

傑瑞回想起今天下午發生的事。他們離警察局只有幾條街,後來,一切都改變了。一定是因為他告訴漢斯關於日記的事。從那以後,漢斯就一直追問傑瑞把日記藏在哪兒了。

「艾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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