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其實不是真的第一百萬天,我不知道我以前寫書時是多麼隨心所欲地使用誇張的修辭手法。德里克(實際上是艾瑞克,但我總覺得他是德里克)今天上午告訴我我住進療養院已經八個月了,我算了一些,是999000天,不到100萬。但我也覺得我已經在這裡住了100萬天了,而且會永遠住下去。
今天是傑瑞清醒的好日子。
傑瑞患有阿爾茨海默病——檢查正確。
傑瑞以前是一個犯罪小說家——檢查正確。
傑瑞知道他不應該相信德里克——檢查正確。
哦不,是艾瑞克——檢查正確。
傑瑞正在寫檢查清單——檢查正確。
我一直在寫日記,看到我瘋狂狀態的巔峰是什麼樣子,其中一些語句可以看作是亨利佔據我身體的證據。我一直在與他交談,我們倆談天說地。未來我想要成為的傑瑞,有兩點需要強調一下。發生在星期二的兩件事:第一,不要相信艾瑞克,我要加粗放大地寫出來:不要相信艾瑞克。我之前走進房間時,發現他在我的抽屜里翻找著什麼。我猜他是在找我的日記,但出於什麼原因,我並不知道。我問他在做什麼,他說他正在收拾。亨利認為他在撒謊,他認為艾瑞克巴不得你寫日記是出於某種不可告人的動機,亨利恰恰善於識別某些心懷鬼胎的動機(他塑造的大多數人物形象都包藏禍心)。可以懷疑,艾瑞克的動機是竊取我的靈感,因為他想要成為一個作家。我清楚地記得我的犯罪(創作)生涯,總有一些人向我表示他們想要寫書出版,他們都認為他們可以從事這個職業。這就像我總想對律師說「我一直想辦個案子」,或對外科醫生說「我一直想做心臟移植手術」,好像他們從事的工作很平庸,不及我的更具挑戰性。這樣說的話,他們沒有寫成書的原因是什麼呢?時間。他們總是沒有時間,否則他們一定會成功的。能有多難呢?艾瑞克正在寫書——至少艾瑞克正在為此投入時間,他說他每天晚上要寫好幾個小時,充滿著澎湃的激情,將其視作一種愛好,對此我一直非常尊重。因此,我祝他一切順利。不過,他也曾犯過嚴重過錯,至少我一直這麼認為。他問我:「你是從哪裡獲得靈感的?」就像我每年在網上訂購一盒靈感,還有助理幫我剔除劣質的似的。我就告訴他:「寫你所熟悉的。」因為只要是杜撰和編造的,就沒有什麼是真實的。但艾瑞克一直想寫只有我才知道的,這就是他一直在找我日記的原因。有些時候我記得自己是誰,所以我在想是不是因為寫作才讓我變成了這樣:因為那些瘋狂的人物都在我的腦海里翻騰著,所以有些瘋狂的想法會傳染給我,不是嗎?如果艾瑞克想成為作家,那他就得像我一樣,讓那些瘋狂的人物傳染給他。
說到艾瑞克,幾天前我做了一個怪夢:他帶我去了某個地方,我不知道是哪裡,不過夢就是這樣,是生活中隨機捕捉到的隨機圖像的再現。要說實話的話,「狂人日記」的第二版什麼也不值得記下,除了誠實。它更像是一段記憶而不是一場夢,因為即使你在四處摸索,試圖把這些片段連接在一起,夢最終也會變成一道幻影的。但,我到底又知道些什麼呢?現在的傑瑞記憶是有缺陷的,就像安裝錯誤軟體的電腦系統,再次錯誤的升級會清除原先的操作系統。不管那是一段記憶還是一場夢,總之,我坐在座位上,頭靠著側窗,我們倆在城市的某個街頭小巷裡,此刻正燈紅酒綠,黑黢黢的夜空下閃爍的霓虹燈把酒店和辦公大樓映照得如同聖誕樹一般。我閉上了眼睛,再次睜開時,一切都變了:在另一時刻,另一個紅綠燈旁,我們如兩個醉漢在人行道上跌跌撞撞,踽踽而行。接著,眼前出現了一幢房屋,不是那房屋自動轉移到我們面前的,它真實地矗立在我們面前。我們在房前停留片刻,裡面沒有光亮,只有路燈昏黃。對了,不是我們,只是我自己而已,只有我在等待,無所事事,寸步難行,好像我所有神經、肌肉和肌腱的信號已被切斷。我迷迷糊糊的,漸漸入睡,不一會兒,我回到正常運行的世界,房屋已然不在那裡,我在公園裡,躺在草地上。
如果這是一場夢,那麼,這是我最無聊的夢了。
但事實卻是,我的確一直在遊盪。我知道我以前在日記中寫過我在庭園邊被抓獲,事後看來,可能是因為我企圖逃離療養院。我出去遊盪,走進城市,幾個孩子在上學的路上發現了我。我在公園裡,躺在地上(像夢境里的公園,我想)。其中一個孩子用棍子戳我,就像孩子們戳昆蟲的屍體那樣。但我還活著,我不知道對他們說了些什麼,但他們叫了警察。我走開了,想弄明白我在哪裡,而我又想去哪裡。警察在三個街區之外找到我,那時我正坐在人行路旁,靠在柵欄上。我想整理我的思緒,但頭腦一片混亂,徹底迷失了方向。我記得身旁有一隻貓,它用頭抵著我的肘部,一下又一下。這個我記得,我還記得那些孩子。但其餘的我都不記得了,我怎麼到的那裡迄今都是一個謎團。
之後我了解到,這並不是我第一次出去遊盪了,算是第二次了。此刻,我一邊寫,一邊盯著旁邊桌子上的一對耳環,我早些時候在我的口袋裡發現了它們。我要麼劫了珠寶店,要麼就是穿起女人的衣服。我以後會看看是不是在衣櫃里藏了雙高跟鞋。
我問艾瑞克是否開車帶我去了什麼地方。我問了,他笑了,說是我運用犯罪小說家充沛的想像力構造了一種虛無的猜測,他說他沒有理由把我帶到任何地方,亨利和我都表示同意。你怎麼看?艾瑞克問我是否還記得曾經逃離療養院,而我對此沒有任何記憶,我甚至在日記里也沒有提及此事。
現在我們來說說星期二的第二件事。
漢斯今天來看我,但我倒希望他別來。其實我第一次見到他時沒有認出他是誰,他只好一遍又一遍地告訴我。一個護士告訴我,他來看過我很多次,要是天氣晴好,他還會陪我在花園裡散步,給我講述外面世界的稀奇事。我從來不記得談話的內容,我認為這是因為當我與他在一起時,真正帶著記憶的傑瑞埋藏在身體深處。
我看到,我早些時候曾在日記上潦草地寫著:不要相信漢斯。
現在我知道我為什麼會這樣寫了。
因為他總是跟我說我不想聽的事情,比如我為什麼會在這裡。我應該尊重那些願意和我相處的人,但尊重他並不意味著我不能討厭他,畢竟人們還是討厭說三道四的人。
今天,我們坐在外面,很冷,但燦爛的陽光提供了一些溫暖,能讓我們坐在外面。
「我為什麼會在這裡?」我問,「我為什麼不能回家?」
「以前的事情你還能記得多少?」漢斯問。亨利替我回答了,但在回答之前,他向我發出了警告。他說這裡面有些不對勁,傑瑞,讓我幫你弄清楚。
亨利本來是不存在的,我知道,但亨利是我唯一可信的人了,我願意讓他佔據我的身體,而且我也不想聽漢斯說話。當我們一起坐在外面時,我知道我為什麼不想聽他說話,但我還是得聽他說著。
「你還記得你開槍打死了你的妻子嗎?」
「我不記得了,不記得了。」但話一出口,我就想起來了。我知道桑德拉死了,是我殺了她,但我是如何扣動扳機的,這個我不記得了,而且我永遠也不想記得。這個消息像道晴天霹靂打在我身上,有一段時間,我傷心欲絕。
「為什麼?」我問,因為我必須知道,「我為什麼要開槍打死她?」
「你不想知道。」這是亨利說的。亨利會察言觀色,會將毫無關聯的事情聯繫起來。「你真的不想知道的,不要聽他的,傑瑞,所有的都是壞消息。」
但我確實很想知道。
漢斯移開目光,他深吸了一口氣,然後盯著我。他問:「你真的想知道嗎?」
「是的。」我說,亨利仍然在對我說「不要」。
「我想,是因為她知道你殺了人。」
「什麼?」
「血。」他說,「因為那件血淋淋的襯衫。」
「什麼襯衫?」我問。
「還有刀。」
「什麼刀?」
「我再問你一遍,傑瑞,你確定要知道嗎?」
我告訴他,我確定,我想知道一切。下面就是他告訴我的。
他告訴我,去年,在伊娃婚禮的那個晚上,我坐在寫作房裡看著那段被傳到網上的視頻(那段視頻,那場演講,我迄今還沒有忘記)。看了幾遍後,我決定出去。幾個小時後打電話給他,說我需要他開車來接我。他說那時我的襯衫上有血,當他問我的時候,我告訴他我不知道。他說後來他相信那些血是那位參加伊娃婚禮的花店老闆的,我殺了她,而桑德拉已經知道了。
漢斯認為,桑德拉起了疑心,所以威脅要打電話報警。
他認為我做了必須做的事情,確保桑德拉不能打電話。
他提醒我,那不是我的錯。殺死花店老闆的,殺死我的妻子的,那都不是我,是另一個我,另一個邪噁心腸的我,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