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星期六是敲門的好日子,因為待在家裡的人通常要比其它日子多。這個星期六的天氣不適合出門,連綿細雨從陰暗的天空飄落下來,刺骨寒風把雨絲吹得紛亂。

紐約的風有時頗為怪異。高聳的建築似乎把風割裂,它飛旋著,就像撞球桌上的旋轉球,於是,風古怪地東撞西跳,在不同的街區刮向不同的方向。那天早上和下午,風似乎總是迎面撲來。我繞過街角,它也繞了過來,劈面而來,把雨噴洒在我臉上。有時我因此神清氣爽,有時我弓背低頭,詛咒風雨和我自己,偏在這種天氣外出。

第一站是金的大樓,我手拿鑰匙,朝門房點頭後徑自進入。我以前沒見過他,估計他也不認識我,但他並沒質疑我進門的權利。我乘電梯上樓,進入金的公寓。

也許我是想確定小貓是否仍舊不在。我沒有其它進去的理由。據我判斷,公寓和我上次離開時一樣,還是找不到小貓和它的穢物盤。考慮到這個,我就去查看廚房。櫥櫃里沒有任何罐裝或盒裝的貓糧,沒有裝小貓排泄物的垃圾袋,也沒有防溢的喂貓小碗。我在公寓里聞不出半點貓味,便開始懷疑我對這個動物的記憶是否準確。然後,我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半滿的貓食,上覆一層塑膠膜。

瞧瞧這個,我想。大偵探找到線索了。

之後不久,大偵探找到了貓。我在走廊走來走去,挨家敲門。儘管是下雨的周六,仍不是人人都在家。頭三家人根本不知道金曾養過貓,更甭說它的下落了。

我敲開的第四家主人是艾麗絲·西姆金斯。她個頭矮小,五十多歲,講話小心謹慎,直到我提起金的小貓。

「噢,你是說黑豹,」她笑道,「你要找黑豹啊。你知道,我想到會有人來找它。進來,好嗎?」

她領我坐上一張墊著軟墊的椅子,端來一杯咖啡,還為屋中傢俱過多道歉。她告訴我說,她是個寡婦,從郊區一所房子搬進這間小公寓,雖然她已經扔掉很多東西,但還是留下太多傢俱。

「這兒就像是障礙賽跑道,」她說,「倒也不是昨天才搬過來,我在這兒住了將近兩年,因為不是緊急的事,我就這麼拖呀拖的。」

她是從鄰居那兒聽到金的死訊。第二天早上坐在辦公室的桌邊時,她想起金的小貓。誰會喂它?誰會照顧它?

「我一直忍到午餐時間,」她說,「因為我覺得總不能因為怕小貓多餓一個小時就像瘋子一樣衝出辦公室。我喂好貓,把穢物盤清理乾淨,為它換水,當晚下班回家時又過去看它。顯然一直沒人過來照顧它。整晚我都在想著這個可憐的小東西。第二天早上去喂它時,決定暫時把它接過來同住。」她微笑道,「它好像已經適應了。你說它會不會想她?」

「不知道。」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我也不知道它會不會想我,但我會想它。我從沒養過貓。幾年前我們有條狗,我沒想養狗,至少在城裡不行,但養貓似乎並不麻煩。黑豹已經剪了趾甲,所以不存在抓壞傢俱的問題。不過我倒希望它抓壞一些,那會促使我丟掉部分傢俱。」

她輕聲笑起來:「我好像把她公寓里所有的貓糧都拿過來了。我可以統統轉交給你。黑豹不知躲哪兒去了,但我肯定會找到它的。」

我向她保證自己不是為貓而來,如果她願意的話,大可留下黑豹。她頗驚訝,但顯然放下心來。但如果我不是為貓而來,那來幹什麼?

我簡短解釋了我的身份。當她還在整理思路時,我又問她如何進入金的公寓的。

「噢,我有鑰匙。幾個月前我給了她我公寓的鑰匙。當時我要出城,請她幫我給植物澆水,回來後不久,她把她的鑰匙也給了我。我想不起是為什麼。要我代喂黑豹嗎?真的想不起來了。你介意我給它換個名字嗎?」

「什麼?」

「我就是不喜歡它的名字,但又不知給它改名是否合適。我敢說它根本認不出那名字,它只認得電動開罐器的嗡嗡聲,宣布要開飯了。」她笑笑,「詩人艾略特寫過,每隻貓都有個秘密名字,只有貓自己知道。所以我覺得不管叫它什麼,其實都一樣。」

我把話題轉到金身上,問她和金有多熟。

「我不知道我們算不算朋友,」她說,「我們是鄰居,好鄰居。我留了她公寓的鑰匙,但不敢肯定我們算是朋友。」

「你知道她是妓女嗎?」

「我想我知道。起初我以為她是模特兒,她有那個本錢。」

「對。」

「但後來慢慢猜出她真正的職業。她從未提過,我想可能就因為她一直不願提到自己的職業,我才往別處想。而且還有一個黑人常來找她。不知怎麼的,我覺得他是她的皮條客。」

「她有男朋友嗎,西姆金斯太太?」

「除了那個黑人嗎?」

她想了一會兒,這時,一道黑影突然竄過地毯,躍上沙發,然後再一跳便不見了。

「看到了吧?」她說,「它根本不像黑豹。我不知道它像什麼,但一點都不像豹子。你問她有沒有男友是吧?」

「對。」

「我也在懷疑。她肯定有過秘密計畫,因為我們最後一次聊天時她暗示過——她說要搬走,還說她的生活就要大大改善。我只當那是痴人說夢。」

「為什麼?」

「因為我以為她的意思是要跟她的皮條客拋下一切奔向夕陽,從此快樂地生活在一起。只不過她不肯明說,因為她絕對不會說出真相,告訴我她有一個皮條客,而她是個妓女。我知道拉皮條通常會跟手下女孩說,其它女孩全不重要,只等存夠錢他倆就可以遠走高飛,到澳洲買個牧場好好過日子之類。」

我想到莫頓街的弗蘭·謝克特,她深信錢斯跟她前世有緣,未來無可限量。

「她打算離開她的皮條客。」我說。

「為了另一個男人?」

「我要查的正是這個。」

她從沒見過金跟哪個人特別要好,也沒注意去金公寓里的男人。不管怎樣,這類訪客很少晚上光臨,她解釋說,而她本人又是白天上班。

「我還以為那件毛皮外套是她自己買的呢,」她說,「她很得意,好像是什麼人買給她的,但我覺得她不好意思說是自己掏錢買的才裝裝樣子。我敢打賭她確實有個男友。她炫耀那件毛皮外套的樣子很像,似乎那是某個男人給她的禮物,但她並沒明說。」

「因為他們的關係不能公開。」

「對。她很自豪有那件毛皮外套,還有那些珠寶。你說她想離開她的皮條客。她因為這個被殺的嗎?」

「我不知道。」

「我盡量不去想她已經被殺,以及整個過程和原因。你看過一本叫《海底沉舟》的書嗎?」

沒看過。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書里有個養兔場,處於半馴養半野生的狀態。那裡食物供應充足,因為人類定期留下兔食。那兒可以算是兔子天堂,只是養兔人目的是要設下陷阱,偶爾享用兔子大餐。生還的兔子從來不提這個陷阱,也不願談到它們被殺的同伴。它們有條不成文規定,就是要假裝那個陷阱並不存在,而它們死去的同類也從未存在過。」

她講話時一直看著旁邊,此時她望著我。

「知道嗎?我覺得紐約人就像那些兔子。我們住在這兒,為的是這城提供的一切——文化,工作機會,如此等等。當這座城市殺掉我們的朋友和鄰居時,我們都背過臉不看。哦,有一或兩天我們看這些消息,談論談論,然後就拋在腦後。不這樣的話,我們就得做點什麼,但我們做不了。否則我們就得搬家,但我們不想搬。我們就像那些兔子,是不是?」

我留下電話號碼,告訴她如果想到什麼就打電話。她說好的。

我乘電梯到大廳,可是到那裡後我留在電梯里又回到十二樓。因為找到黑貓並不表示再敲幾家門就是浪費時間。結果還真是浪費時間。

我又跟六個人談過,一無所獲,只知道他們和金井水不犯河水。有個男的甚至不知道他的一個鄰居被人謀殺。其他人倒是聽說了,但並不很清楚。敲過所有門後,我發現自己又回到金的門口,手裡握著鑰匙。

為什麼?因為前廳櫥櫃里那瓶兩百毫升瓶裝的「野火雞」?

我把鑰匙放回口袋,走出大樓。按照會議通訊錄,我到離金住處幾條街外參加午間聚會。

我進去時,演講人正好結束她的經驗介紹。一眼望去,我以為是簡。定睛再看,才發現兩人並不很像。

我拿杯咖啡,在後面坐下。房間擁擠,煙霧迷漫。討論焦點好像集中在戒酒計畫的精神層面,我不清楚那指的是什麼,聽了半天還是不懂。然而有個傢伙說得精彩,他個子高大,聲音粗啞。

「我來這兒本來是要保命,」他說,「然後才發現觸及靈魂。」

如果星期六是敲門吉日,那麼也同樣適於拜訪妓女。儘管星期六下午去嫖的人不是絕無僅有,不過還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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