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直接走回旅館。酒鋪都關門了,但酒吧仍在營業。我沒太費力便走過那些大門,同時也抵制住假日飯店兩側第五十七大街街頭妓女的召喚。我沖雅各布點點頭,確認沒有我的電話,然後便上樓了。

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兒去。他醉得厲害,酒鬼將自己暴露太多之後,便處於自衛式的好鬥狀態。他的話並不意味著什麼。他可以對任何陪伴他的人說,或對著夜空說。然而,它們仍在我的腦海中回蕩。

我上了床,但無法入睡,就開燈起來,拿著筆記本坐在床沿。我瀏覽自己記的一些筆記,然後把我們在第十大道酒吧中的對話簡要記上一、兩句。另外又寫上我的一些想法,像貓玩線團一樣玩味著,直到思路越來越短,反覆出現的都是同一個想法時,我只好放下筆記本,拿起先前買的一本平裝書,但總是看不進去。我反覆看同一篇章,就是不知所云。

幾個小時以來我第一次想要喝酒。我焦躁不安,想要有所改變。離旅館三個店面遠就有一個熟食店,冰箱里擺滿啤酒,而啤酒不會讓我醉得不省人事吧?

我待在原地沒動。錢斯沒問我為何替他幹活。德金認為賺錢是個合理動機。伊萊恩願意相信我那樣做是因為那是我的職業,就像她賣淫、上帝寬恕罪人一樣。那也是事實,我確實需要錢,破案也是目前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那多少算是我的職業。

但我還有一個動機,並可能是一個深層動機。尋找殺死金的兇手可以代替喝酒。哪怕是暫時的。

我醒來時,陽光普照。等我淋浴完畢,刮好鬍子來到街上時,太陽又不見了,它躲進了厚厚的雲層。一整天太陽就這樣忽隱忽現,就像掌管天氣的傢伙沒安心本職一樣。我吃了一頓簡單的早餐,打了幾個電話,然後走到銀河旅館。那個幫查爾斯·瓊斯登記的職員沒當班。我看過檔案里他的詢問筆錄,並不真的指望能從他嘴裡得知更多的東西。

一位經理助理讓我看了瓊斯的登記卡。他在姓名欄上用印刷體寫了「查爾斯·歐文斯·瓊斯」,在簽名欄上用印刷體寫了「C·O·瓊斯」,全用大寫字母。我把這些指給經理助理看,他告訴我這種差異不足為奇。

「人們在一欄里寫上全名,在另一欄中用縮寫,」他說,「兩種都是合法的。」

「但這不是簽名。」

「為什麼不是?」

「他用的是印刷體。」

他聳聳肩。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有的人寫什麼都用印刷體,」他說,「這個傢伙打電話預訂房間,事先付了現金。在這種情況下,我想我的人不會去挑剔簽名的問題。」

我的重點並不在此。我留意的是,那個瓊斯刻意避免留下筆跡樣本,這很有趣。我看著他用印刷體寫下的全名。我發現自己在想,查爾斯(ChaLles)前三個字母同錢斯(ce)前三個字母相同。天知道那到底意味著什麼?為何想方設法牽連自己的客戶?

我問他,我們的這位瓊斯在過去的幾個月是否光顧過這裡。

「這一年來都沒有,」他向我保證,「我們把以前顧客登記的名字按照字母順序輸進了電腦,有一個警探查過這些信息。如果就那些的話——」

「其他還有多少顧客用大寫字母簽名?」

「我不知道。」

「可以查看一下過去兩三個月的登記卡嗎?」

「想找什麼?」

「看看哪些人像這個傢伙一樣用印刷體簽名。」

「噢,我看不可能,」他說,「你知道有多少卡得查嗎?我們旅館有六百三十五個間房,——先生」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個月有一萬八千多張登記卡。」

「除非你們所有的客人都只住一晚。」

「平均每人三晚。即便如此,一個月也有六千多張登記卡,兩個月就是一萬兩千張。你知道要花多久才能看完一萬兩千張卡?」

「一個人一小時大概可以看幾千張,」我說,「因為他只需檢查簽名是否大寫。大約幾個鐘頭就夠了。可以我來,也可以讓你的幾個職員來做。」

他搖搖頭。

「這我無權決定,」他說,「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我雖然很想合作,不過我職權有限。如果警方正式提出要求的話——」

「我知道我是在請你幫忙。」

「如果這種忙我有權幫的話——」

「我知道這有點強人所難,」我繼續說,「佔用你的時間,造成你的不便,我當然是要花錢補償的。」

要是在小一點的旅館,這應該行得通,但在這兒,我是浪費時間。我覺得他甚至都沒意識到我是在賄賂他。他反覆說,如果警方下令的話,他很樂意幫忙。這回我沒再堅持。我問他是不是可以複印瓊斯的登記卡。

「噢,我們這兒就有複印機,」他說,很高興終於幫得上忙,「請等一下。」

他拿了張複印件回來,我向他道謝,他問我還有別的事嗎,他的語氣顯示他認為應該沒有了。我說我想看看案發現場。

「可是警方已經查過那兒了,」他說,「房間正在整修。地毯得換,你知道,牆也得重刷。」

「我還是想看看。」

「真的沒什麼可看的。我想今天那兒該有工人。油漆工已經走了,我想,不過地毯工人——」

「我不會礙事的。」

他把鑰匙給我,讓我自己上樓。我找到房間,慶幸自己的辦案能力如此之強。

門上了鎖,地毯工看來是去吃午餐了,舊地毯已經移開,新地毯鋪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部分還卷著待鋪。我在那兒待了幾分鐘。正如經理助理所說,房裡真的沒什麼可看,空空如也,既無傢俱,又無金的半點痕迹。刷了新漆的牆壁閃閃發亮,浴室也光可鑒人。

我像靈媒一樣四處走動,企圖用指尖獲得一些感應,但即便有感應的話,我也沒能感受到。窗口朝向市中心,視野被其它高大建築切割成塊。在兩座建築間的縫隙,我瞥見遠處的世界貿易中心大樓。

她有時間眺望窗外嗎?殺死金之前或之後,瓊斯先生曾經眺望過窗外嗎?

我乘地鐵到市中心。火車是新到的那批,車廂內由黃、橘、褐搭配成悅目的圖案,但塗鴉人已經把這些破壞無遺,所有的空間都布滿他們難以辨認的訊息。

我沒看到有人抽煙。

我在西四街下車,往南再往西走到莫頓街,弗蘭·謝克特在此處一棟四層褐砂石建築的頂樓上有間小公寓。

我按了她的電鈴,透過對講機報上姓名,前廳的門嗡嗡作響地打開了。樓梯間充滿各種味道——一樓的烤麵包味,上去半層是貓味,頂樓明顯是大麻煙味。

我在想,你可以通過樓梯間的異味描繪出一座大樓的概況。

弗蘭在門口等我。淡棕色的捲曲短髮圍著一張圓圓的娃娃臉。她張著圓頭鼻子、嘴唇上翹,鼓鼓的兩頰就連花栗鼠都會羨慕不已。

她說:「嗨,我是弗蘭。你是馬修吧。我可以叫你馬修嗎?」

我說當然可以,於是她手搭上我的胳膊引我入房間。屋裡大麻味道更加濃郁。這所公寓是處工作室。房間很大,一面牆凹進去構成一個小廚房。傢俱包括一張帆布躺椅,有靠枕的沙發椅。幾個塑料牛奶箱疊在一起,放書和衣服。還有一張大水床,上鋪假毛皮床罩。水床上方的牆面掛了一幅室內場景的鑲框海報,壁爐里冒出一個火車頭。

我謝絕喝酒,接受了一罐健怡可樂,拿著坐在了靠枕沙發上,發現它坐上去比看起來舒服。她坐帆布躺椅,想來也是坐著比看著舒服。

「錢斯說你在辦金的案子,」她說,「他要我把你想知道的都跟你講。」

她的聲音有點像小女孩那樣上氣不接下氣,聽不出有多少是故意裝出來的。我問她和金交情如何。

「不太熟。我見過她幾次。有時候錢斯會一次帶兩個女孩共進晚餐,或看錶演。我想我大概每個人都見過。我只見過唐娜一次,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像是迷失在太空里。你見過她嗎?」

我搖搖頭。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我喜歡桑妮。我不知道我們到底算不算是朋友,不過她是我唯一會打電話聊天的人,我每周打給她一、兩次,或是她打過來,你知道,我們可以聊聊。」

「但你從沒給金打過電話?」

「噢,沒有。我連她的電話號碼都沒有。」

她想了一下。

「她眼睛很漂亮,我閉上眼睛還能看到它們的顏色。」

弗蘭自己的眼睛也很大,眼仁介於棕和綠色之間。她的睫毛極長,我突然想到也許是假的。她身材矮小,用拉斯維加斯歌舞團的術語來說,就是所謂的「小馬」體型。她穿了條褪色的李維斯牛仔褲,褲角捲起,高聳的胸部上緊緊套了件亮粉紅色毛衣。

她不知道金計畫離開錢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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