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他帶我繞過街角,往南走過一個街區,來到第十大道一家讓人很難描述的酒館。我記不住它的名字,也無法肯定它確實有個名字。人們可以稱之為「通往戒酒所的最後一站」。

吧台前兩個身穿二手西服的老人在默默對飲。一個四十多歲的西班牙裔男人站在吧台另一頭一邊看報,一邊呷著八盎司酒杯里的紅酒。酒保瘦骨嶙峋,身著T恤和牛仔褲,正盯著一台小黑白電視看,音量開得極小。

德金和我找了張桌子,我去吧台拿我們的飲料。他的是雙份伏特加酒,我的是薑汁汽水。我把它們端回我們的桌子,他瞅瞅我的薑汁汽水沒作聲。這汽水看起來很像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水,顏色差不多。

他喝了些伏特加酒,說:「哇,上帝,真管用。它確實管用。」

我沒吭聲。

「你之前問什麼來著。我們下一步做什麼?你自己回答不了這個問題嗎?」

「也許能。」

「我讓我姐新買一台電視機和打字機,再在門上多加幾把鎖,不必費事去報警。達基嫩的案子我們下一步做什麼?我們什麼都不做。」

「我猜到了。」

「我們知道是誰殺了她。」

「錢斯嗎?」

他點點頭。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我覺得他的不在場證據看上去無懈可擊。」

「哦,就像金邊證券一樣可靠,跟被海關扣存的酒一樣穩妥。那又怎樣?他仍有可能作案。給他提供不在場證明的那些人都能為他撒謊。」

「你認為他們在說謊?」

「那倒不是,但我也不敢保證他們沒說謊。不管怎樣,他還可以買兇殺人。我們談過這一點。」

「沒錯。」

「如果是他乾的,他已經脫罪了。因為我們找不出他那些不在場證據的漏洞。如果他買兇殺人,我們也找不出他雇的那個人。除非我們走運。你知道,有時事情真會如此。運氣從天而降。有人在酒吧漏了口風,某個跟他結怨的人把話傳了出去,忽然之間,我們掌握了以前不知道的情況。可即便如此,離把案子整合起來去起訴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況且,我們也不打算在這個案子上花太多精力。」

聽他這麼說我並不驚奇,但不免心裡一沉。我拿起薑汁汽水,呆望著它。

他說:「我這一行一半是要看成功概率。只辦有機會成功的案子,其餘的放到一邊涼快去。你知道這座城裡謀殺率有多高嗎?」

「我知道越來越高。」

「這還用說嗎。逐年增長。各類案件都在逐年攀升,除非我們把一些不那麼嚴重的案件忽略不計,因為人們懶得報案。就像我姐的入室盜竊案。有個無賴跑進你家,結果你只丟失一些錢財。哦,媽的,何必大驚小怪呢,是不是?你還活著就萬幸了。回家祈禱感恩去吧。」

「那金·達基嫩——」

「去他的金·達基嫩吧,」他說,「這麼個愚蠢的小婊子大老遠地跑一千五百英里來賣身,把錢交給黑鬼皮條客,誰在乎是否有人把她大卸八塊?我是說,她為什麼不待在該死的明尼蘇達州?」

「是威斯康星州。」

「我是說威斯康星。但她們大部分都來自明尼蘇達州。」

「我知道。」

「謀殺案過去大約是一年一千起,每個區每天三起。那似乎已經很高了。」

「夠高的了。」

「可現在是那時的兩倍。」他身子前傾,「但那沒什麼,馬修。大部分謀殺案是夫妻間出了問題,或是兩個朋友一起喝酒,其中一個把另一個射死,第二天卻忘得一乾二淨。這種案子的比例一直沒變,跟以前一樣。有所改變的是謀殺陌生人的案件,兇手和被害者互不相識。那種案件的比率表明你的家居環境是否危險。如果只看謀殺陌生人的案件,把其他案件撇到一邊,把謀殺陌生人的案件畫出一個表格,那比例像火箭一樣往上直衝。」

「皇后區有一個拿弓箭的人,」我說,「隔壁的鄰居用點三八手槍把他射死。」

「我看到那條新聞了。跟一條選錯草坪屙屎的狗有關?」

「差不多是這樣。」

「哦,圖表上不會有它的。那兩個傢伙相互認識。」

「沒錯。」

「但都是一回事。人們總是相互殘殺。他們甚至都不停下來考慮考慮,就貿然動手。你離開警界多久了,兩三年?我跟你說,現在比那時要糟得多。」

「我相信。」

「我是說真的。外面簡直就是原始森林,所有的野獸都全副武裝。人人有槍。你知道外面走路的人里有多少人帶槍嗎?那些誠實居民,他們現在必須帶槍防身,所以他們都買了一把,不知道哪一天就用它自殺,或殺死老婆、鄰居。」

「還有個傢伙用弓箭。」

「什麼都一樣。但誰會告訴他不要買槍呢?」

他拍拍肚子上插了一把左輪手槍的武裝帶。

「我必須帶這個,」他說,「這是規定。但我告訴你,我不會不帶槍就到處走動的,我會覺得像沒穿衣服。」

「我過去也跟你一樣。你慢慢會習慣的。」

「你什麼武器都不帶?」

「對。」

「一點都不害怕?」

我走到吧台拿飲料,伏特加給他,薑汁汽水給自己。

我端著飲料回座位後,德金把酒一飲而盡,然後就像漏氣的輪胎一樣嘆氣。他攏起雙手,點燃一根香煙,深深吸了一口,然後又像急於擺脫它似的噴了出去。

「這個該死的城市,」他說。它無可救藥,他說,然後開始告訴我到底有多無可救藥。他曆數整個司法系統的變化,從警察到法庭再到監獄,說它們如何一無是處,如何日漸衰退。你無法逮捕犯人,無法給他定罪,最後也無法把那個狗娘養的關在牢里。

「監獄滿員了,」他說,「所以法官不願判刑太久,假釋部門又提前放人。地區檢察官拿減刑作為交換條件讓犯人認罪,然後辯護律師又把這些罪行辯成無罪。因為法庭日程表排得過滿,而法律又小心翼翼地保護被告權益,就連你拿犯案者的照片讓人辨認都會被反咬一口,因為你沒得到他的許可便使用了他的照片,侵犯了他的公民權。與此同時,警察也日漸減少。警界比十二年前少了一萬人。街上少了一萬名警察!」

「我知道。」

「賊多了一倍,警力少了三分之一,你還會奇怪上街為什麼這麼不安全嗎。你知道嗎?這個城市崩潰了。沒錢付給警察,沒錢讓地鐵繼續運營,沒錢做任何事。整個國家正在漏錢,錢都落在那些該死的阿拉伯人手裡。那些可惡的傢伙用石油換走了卡迪拉克,我們這個國家全毀了。」他站了起來,「輪到我買了。」

「不,我來買。我可以報帳。」

「對了,你有了一個客戶。」

他坐下來。我端著同樣的飲料回來,他問:「你到底喝的什麼東西?」

「薑汁汽水。」

「啊,我看也像。怎麼不來點真的?」

「最近我在戒酒。」

「哦,真的?」

聽到這句話,他的灰眼睛盯著我。他拿起杯子,喝掉了一半,砰地一聲把杯子放回到破舊的木桌上。

「你的主意不錯,」他說,我以為他指的是薑汁汽水,哪知他的話題已轉,「辭職。退出。你知道我想怎樣?我只想再干六年。」

「然後就干滿二十年了?」

「然後就滿二十年了,」他說,「我就能拿到養老金了,然後我就他媽的一走了之。離開這個工作,離開這座該死的城市。佛羅里達,得克薩斯,新墨西哥,找個溫暖、乾燥、清潔的地方。噢,佛羅里達不行,我聽說那兒到處是該死的古巴人,那兒的犯罪率跟這兒不相上下。再說那兒又是毒品轉運站。還有那些瘋狂的哥倫比亞人。你知道他們吧?」

我想起了羅亞爾·沃爾登。

「我認識的一個傢伙說他們還好,」我說,「他說你不騙他們就行。」

「你肯定不敢騙他們。你看到長島那兩個女孩的新聞了嗎?應該是六個月、或八個月之前的事了。姐妹倆,一個十二歲,一個十四歲,人們在一家廢棄加油站的儲藏室里發現了她們,雙手反綁,頭部各中兩槍,用的是小口徑手槍,我想是點二二口徑的,但誰在乎呢?」

他把餘下的酒喝光:「嗯,案子很離奇。沒有強暴,什麼都沒有。像是私刑,但誰會處決兩個十來歲的姐妹呢?嗯,結果案子不查自明,因為一個星期之後,有人闖進她們家殺死她倆的媽媽。我們在廚房發現她,晚餐還在爐子上呢。知道嗎,這一家是哥倫比亞人,父親從事毒品買賣,那是當地除走私翡翠以外最主要的營生了——」

「我還以為他們種了很多咖啡呢。」

「那也許只是幌子而已。我說到哪兒了?關鍵是,一個月之後,那個父親死在哥倫比亞的首都。他騙了某人後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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