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中央公園的環形車道一圈差不多有六英里。我們已沿逆時針方向轉到了第四圈,卡迪拉克一路平穩前行。講話的主要是錢斯。我拿出筆記本,時不時地記些東西。

開始時他談論的是金。她的父母是芬蘭移民,在威斯康星州西部的一個農場定居下來。離那兒最近的城市是奧克萊爾。金原名姬拉,從小就得擠牛奶,給菜園除草。九歲時,他哥哥開始對她性騷擾,每晚進她的房間動手動腳。

「只是有時她講到這個故事時,哥哥變成了舅舅,還有一次變成了爸爸,所以這一切可能只是她編出來的。或者確有其事,她變來變去只是為了使它變得不再真實。」

中學三年級時,她同一個中年房地產經紀人發生了關係。他對她說他要離開妻子,跟她在一起。她收拾行李跟他去了芝加哥,在帕爾默酒店住了三天,三餐都讓客房服務部送進房間享用。第二天那個房地產經紀人喝醉後涕淚橫流,不停地對她說他毀了她的生活。第三天他精神很好,但次日早晨她醒來時,發現他不見了。有一張紙條解釋說他回到了妻子身邊,還多付了四天房費,並說他永遠忘不了金。紙條旁放了一個旅館專用信封,裡面有六百美元。

她住滿了一周,在芝加哥觀光,和幾個男人睡了覺。其中兩個主動給她錢,她本想讓其他幾個也付錢,可說不出口。她想過要回農場。然而,就在帕爾默酒店住的最後一晚,她認識了那裡的一個客人,是奈及利亞派去參加某個商業會議的代表。

「那斷了她的後路,」錢斯說,「跟黑人睡覺就表示她不能再回農場了。第二天一早,她就乘公交車到了紐約。」

直到他把她從達菲手裡買過來,安置在公寓里,她的生活才有了轉機。她的容貌舉止都適合室內接客,因為她一直不習慣在街上拉客。

「她很懶。」他想了一會兒,說,「妓女都懶。」

有六個女人為他工作。現在,金死了,還有五個。他概括性地談了一會兒她們,然後切入正題,把她們的名字、地址、電話和個人資料告訴我。

我記了很多筆記。我們在公園繞完第四圈,他向右一拐,從西七十二道街出去,經過兩個街區,停在路邊。

「馬上回來,」他說。

我待在那兒沒動,他到街角電話亭打了一個電話。引擎還在空轉。我看看才做的筆記,想從記錄的零散信息中歸納出一個模式來。

錢斯回到車裡,看著後視鏡,利落但違法地掉了一個頭。

「給我的電話聯絡站打電話,」他說,「保持聯絡。」

「你應該裝一個車載電話。」

「太麻煩了。」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他開到市中心後向東行駛,在一棟白磚公寓前的消防栓旁停下,這兒是十七道街,介於第二大道和第三大道之間。

「該收錢了,」他對我說。

他再次讓引擎空轉,但這次過了十五分鐘他才出現,愉快地大步走過穿制服的門房,敏捷地坐到方向盤後。

「唐娜住這兒,」他說,「我跟你提到過唐娜。」

「那個詩人。」

「她興奮極了。舊金山一家雜誌社要刊登她寫的兩首詩。她可以免費拿到六本刊出她詩的那期雜誌。那就是她的稿酬——只有雜誌。」

紅燈亮了,他踩了煞車,左右看看,然後闖了過去。

「有幾次,」他說,「刊登她詩作的雜誌社付錢給她。有一回她拿到二十五美元,那是她拿到的最高稿酬。」

「聽上去很難靠此謀生。」

「詩人賺不了多少錢。妓女都懶,但這一位寫起詩來倒很勤快。她一坐就是六七個小時,推敲詞句,並且總是往信封里塞一打一打的詩。這邊退稿,就寄那邊。她寄詩的郵費比她得到的稿酬都多。」

沉默片刻後,他輕聲笑了起來。

「你知道我從唐娜那兒拿到多少錢?八百美元,而且只是前兩天的收入。當然,她也有電話鈴一連幾天都不響的時候。」

「但平均起來還是不少。」

「比寫詩賺得多。」他看看我,「想去兜兜風嗎?」

「我們不是正在兜嗎?」

「我們是在繞圈子,」他說,「我現在帶你去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們順著第二大道行駛,穿過下東城,經過威廉斯堡大橋,進入布魯克林。從橋上下來,我們拐了好幾個彎,這使我暈頭轉向,看路牌也於事無補。那些街道名很陌生。但我看到沿途從猶太區換成義大利區,又從義大利區換成了波蘭區,便大概知道我們到了哪裡。

我們開到一條黑暗沉寂的街上,這裡每座房子都居住著兩戶人家。

錢斯在一棟中間有車庫的三層磚樓前放慢速度。他用遙控器升起車庫門,駛進後又將車庫門落下。跟著他上了幾段樓梯後,我們來到一間天花板很高的寬敞房間。他問我是否知道我們到了哪裡。

我猜是綠點區。

「很好,」他說,「我想你對布魯克林並不陌生。」

「我對這一帶不很熟悉。不過肉類市場那塊波蘭熏腸廣告提示了我。」

「我猜也是。知道這是誰的房子嗎?聽說過卡齊米爾·利萬道斯基博士嗎?」

「沒有。」

「你是不會聽說過。他是一個老傢伙。退休在家,坐在輪椅上。是個怪人。不和別人接觸。這個地方過去是消防站。」

「我覺得肯定是這類地方。」

「幾年前兩個建築師買下這裡,加以改造。他們把房間全部打通,重新裝修。他們肯定有不少錢,因為他們毫不節省。瞧瞧這地板。再看看那窗框。」

他指出細節,加以品評。

「後來,他們厭倦了這個地方,或他們彼此感到厭煩,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把這兒賣給了利萬道斯基博士。」

「他住在這兒?」

「他根本不存在。」

他說。他說話的方式不斷變換,一會兒像草根階層,一會兒像知識分子,一會兒又變了回來。

「鄰居們從沒見過這位老博士。他們只見過他忠心耿耿的黑仆,只見他開車進進出出。這是我的房子,馬修。我帶你參觀一下如何,只收一角導遊費?」

這個地方真不錯。頂樓有健身房,舉重和健身器材樣樣俱全,還有桑拿和按摩浴缸。

他的卧室也在這層樓上,鋪著毛皮床罩的床位於房屋中央,正對著上面的天窗。二樓書房有一面牆放滿了書,還有一個八英尺的撞球桌。房裡到處都是非洲面具,間或散放著一組組非洲雕塑。錢斯偶爾會指著其中一座,告訴我是哪個部落的手藝。我提起在金的公寓里也見過非洲面具。

「博羅社會的面具,」他說,「是丹人 的。我在我所有女孩的公寓里都放一、兩樣非洲的玩意。當然,不是什麼貴重東西,不過也不是垃圾。我不收集垃圾。」

他從牆上取下一個樣式頗為粗獷的面具遞給我,讓我好好看看。眼洞是方形的,面部輪廓都是精確的幾何形狀,具有濃重的原始氣息。

「這是多貢人 的,」他說,「拿著它。欣賞雕塑只用眼睛還不夠,必須加上手。來吧,摸摸它。」

我從他手中接過雕塑。比我料想的重得多。雕刻用的木頭質地一定很細密。他從柚木底座上拿起電話,撥了一個號碼。

他說:「嘿,親愛的,有留言嗎?」

他聽了一會兒,放下電話。

「平安無事,」他說,「喝點咖啡嗎?」

「如果不麻煩的話就喝點。」

他向我保證一點都不麻煩。

煮咖啡的時候,他跟我談起非洲,說他們的工匠並未把自己的作品當成藝術。

「他們做的每樣東西都有特定用途,」他解釋道,「或是保護房子,或是抵擋惡鬼,或是用於特定的部落儀式。如果面具失去效力的話,他們就把它扔了,再做新的。舊的成了垃圾,他們或是把它扔掉,或是燒掉,因為它們毫無用處了。」

他笑起來:「然後歐洲人大駕光臨,發現了非洲藝術。那些法國畫家從部落面具中獲得了靈感。結果,現在非洲出現了這種現象,有人終生製作面具和雕像,出口歐洲和美國。他們按照傳統樣式雕刻,以滿足顧客的需要,但那很可笑。他們的作品毫無用處,裡面沒有任何情感,毫不真實。你看著它,拿著它,你再感受一下真品,如果你有點藝術鑒賞力的話,馬上就能辨出不同。很有趣,是不是?」

「是很有趣。」

「如果我手頭有這種垃圾的話,我會給你看,但我沒有。我開始時買過一些。你只能在錯誤中學會鑒別。但我把那些東西處理掉了,扔到那邊的壁爐里燒掉了。」他笑道,「我買的第一個真貨還保留著,就掛在卧室的牆上。是丹人的,博羅社會的。那時我對非洲藝術一竅不通,但在一個古董店見到它時,我馬上被那個面具的藝術性吸引住了。」

他停下來,搖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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