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他說:「你還認為是我殺了她,是不是?」

「我怎麼想重要嗎?」

「對我很重要。」

我借用了德金的台詞:「沒人雇我來想。」

我們是在離第八大道幾個店面遠的一家咖啡店,坐在靠里的雅座。我的咖啡什麼都沒加。他的只比他的膚色淺一點。我還要了一個英式烤鬆餅,因為我想該吃點什麼,但根本沒去碰它。

他說:「不是我乾的。」

「好吧。」

「我有你們所謂的『有力的不在場證據』。整整一屋子人能夠為我那晚的時間作證。我根本不在那家旅館附近。」

「那很方便。」

「你是什麼意思?」

「你想是什麼意思就是什麼意思。」

「你是說我買兇殺人?」

我聳聳肩。隔著桌子坐在他的對面,我感到有些焦躁,但我更覺得疲憊。我不怕他。

「也許我可以這樣做。但我沒有。」

「隨你怎麼說吧。」

「真該死,」他說,喝了一口咖啡,「你和她的關係比你那天晚上透露的要深吧?」

「不。」

「只是朋友的朋友而已?」

「沒錯。」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他看著我,目光如炬,射入我的眼睛。

「你跟她上床了,」他說。

沒等我回答,他又說:「當然,就是這樣。她還能怎麼謝你?這女人只說一種語言。希望那不是你得到的唯一報酬,斯卡德。我希望她不是只用賣肉謝你。」

「我的酬勞是我自己的事,」我說,「我們之間的交易是我自己的事。」

他點點頭:「我只想弄清楚你的來路,僅此而已。」

「我既無來路,也無去向。我完成了一項工作,我得到了全額報酬。現在顧客死了,我與這件事無關,這件事也與我不相干。你說你跟她的死無關,那也許是真的,也許不是。我不知道,我也不必知道,老實說,我根本不在乎。那是你與警察之間的事。我不是警察。」

「你曾經是。」

「但不再是了。我不是警察,不是死去女孩的兄弟,也不是手舉火劍的復仇天使。你以為誰殺了金·達基嫩對我很重要?你以為我他媽的會在乎?」

「對。」

我盯著他。

他說:「是的,我認為這對你很重要。我認為你在乎誰殺了她。那就是我來這兒的原因。」他溫和地笑著,「瞧,」他說,「我想要雇你,馬修·斯卡德先生。我想讓你查出殺她的兇手。」

我過了好一會兒才相信他是認真的,然後竭盡全力勸他放棄這個念頭。如果真有能夠追查到殺金兇手的線索的話,我對他說,那警察辦到的機會更大。他們擁有所需的權力,人力,才幹,人脈和技術。而我一無所有。

「你忘了一件事,」他說。「噢?」

「他們不會去查。他們以為自己已經知道是誰殺了她。但他們找不到證據,所以無能為力,那只是他們不全力以赴去查的借口。他們會說:『嗯,我們知道是錢斯殺了她,但沒有證據,我們還是去辦別的案子吧。』天知道他們是否有那麼多別的案子可辦。如果他們確實在辦這個案子,他們也不過是想方設法把它栽到我的頭上。他們甚至不去想想是否還有人有理由想讓她死。」

「比如誰?」

「這就要靠你去查了。」

「為什麼?」

「為錢,」他又笑了起來,「我不會讓你白乾的。我財源滾滾,都是現金。我會付個好價錢的。」

「我不是這個意思。你為什麼要我辦這個案子?你為什麼要找到那個兇手呢——假設我能找到他的話?那不會讓你脫難的,因為你沒落難。警察找不到於你不利的證據,也不可能找到。如果這個案子一直懸在那兒,對你又有何不利?」

他的目光平靜而堅定:「也許我關心的是自己的名聲,」他說。

「為什麼?在我看來,你的名聲還有所提升呢。如果外頭傳聞說你殺了她卻逍遙法外,那其他想擺脫你的女孩就得好好想想了。即便你跟她的死沒關係,我認為你也會心甘情願被人誤會。」

他用食指輕輕彈了兩下空空的咖啡杯,說:「有人殺了我的女孩。沒有人可以幹了這件事卻逍遙法外。」

「她被殺時已不是你的人了。」

「有誰知道?你知,她知,還有我知。我其他的女孩,她們知道嗎?酒吧和大街上的人知道嗎?外面那些人只知道,我的一個女孩被殺,兇手卻安然無恙。」

「那損害了你的名聲?」

「我看不出對我名聲有什麼好處。還有,我的女孩會害怕。金被殺了,而兇手仍逍遙法外。如果他故伎重演呢?」

「再殺一個妓女?」

「再殺我的一個,」他聲音平穩地說,「斯卡德,那個兇手荷槍實彈,而我卻不知道他的目標是誰。也許殺死金是某人要栽贓我呢。也許我的另一個女孩是他的下一個目標呢。我所知道的是,我的生意已經受損了。我告訴我的女孩不要應召去任何旅館,這只是第一步,如果有什麼蹊蹺的新嫖客,就不要接。這等於讓她們歇業。」

服務員端著一壺咖啡轉過來,幫我們添滿杯子。我還沒碰我的英式鬆餅,上面溶化的奶油開始凝結起來。我讓他把鬆餅拿走。錢斯往他的咖啡里加奶精。我想起跟金坐在一起時,她往自己的咖啡里加大量奶和糖。

我問:「錢斯,為什麼找我?」

「我告訴過你。警察不想全力以赴。要想讓誰賣命,就得付錢給他。」

「還有其他私人偵探。你可以包下整家偵探所,讓他們不分晝夜為你效力。」

「我從來不喜歡團體運動,寧願看單打獨鬥。再說,你了解內情。你認識金。」

「這有用嗎?」

「而且我認識你。」

「因為我們見過一次?」

「並且我喜歡你的風格。那也很重要。」

「是嗎?關於我,你唯一知道的就是我對拳擊在行。那並不很多。」

「那很重要。但我知道的不止於此。我知道你做事的方式。你知道,我已經打聽過了。很多人認識你,他們很多人對你評價不錯。」

我沉吟了一兩分鐘,然後說:「殺她的沒準是個瘋子。所以才把現場弄成那樣,也許事實就是這樣。」

「星期五我知道她要退出,星期六我告訴她沒問題。星期天有個從印第安納來的瘋子把她剁碎。這只是巧合嗎?你覺得呢?」

「巧合無時不有。」我說,「但是不,我不認為那是巧合。」

上帝,我真累。我說:「我不太想接這個案子。」

「為什麼?」

— 棒槌學堂·E書小組 —

我想了想,因為我什麼都不想干。我想坐在一個黑暗的角落,與世隔絕把世界關閉。他媽的,我想喝酒。

「你總需要錢吧。」他說。

這倒是真的。我上回賺到的酬金撐不了多久。我的兒子米基還得買牙托,之後還有其他用錢的地方。

我說:「我得好好想想。」

「好吧。」

「我現在無法集中精神。我需要一點時間,理理頭緒。」

「要多久?」

幾個月,我暗想。

「兩三個小時吧。我今晚給你打電話。我能直接聯絡到你,還是就打那個聯絡站的電話?」

「定個時間,」他說,「我在你的旅館前和你碰頭。」

「你沒必要那麼做。」

「在電話里拒絕要容易得多。我想面談的把握大些。此外,如果你答應了,我們還得多談談。而且你也需要我先給你一些錢。」

我聳聳肩。

「選個時間。」

「十點?」

「在你旅館前面。」

「好吧,」我說,「如果我必須現在回答,那準是拒絕。」

「那就最好等到十點。」

他付了咖啡錢。我沒爭著付帳。我回到旅館房間,努力靜心思考,但做不到。我連靜靜坐一會兒都辦不到。我不停地從床走到椅子,再從椅子那兒走回來,奇怪自己為什麼不馬上一口回絕他。現在我得苦熬到十點,然後下決心拒絕他的請求。

我未及細想就戴上帽子,穿上衣服,繞過街角來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我走進門,卻不知道要些什麼。來到吧台,比利一看到我,就開始搖頭。

他說:「我不能賣酒給你,馬修。我很抱歉。」

我感到臉漲紅起來,既尷尬又氣憤。

我說:「你說什麼?在你看來,我像在發酒瘋嗎?」

「不像。」

「那我他媽的為什麼在這兒不受歡迎?」

他迴避我的目光。

「規矩不是我定的,」他說,「我也沒說這兒不歡迎你。咖啡、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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