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殘陽之願 第六章

經過一夜的努力,大致的物證基本上被分析得七七八八,但一些細節還要在復勘現場之前弄個明白:

在初勘現場時我發現了一個細節,在斗方山的山體上覆蓋有厚厚的松針,如果嫌疑人是先將屍體運上山,接著再挖坑,那勢必會在棉被上沾有大量的松針,而實際情況恰恰相反。這就證明了一點,嫌疑人是先挖的坑,再運送的屍體。

那麼在他挖坑期間,這些屍體應該放置在他的運屍工具之上,按照常理推斷,這個運屍工具必須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否則很難保證過往的行人不會發現。

以此為前提,兩輪車幾乎不可能,三輪車裝載能力和爬坡能力都很差,也基本可以排除在外,那剩下的就只有四輪車。

白天人多眼雜,嫌疑人夜晚埋屍的可行性最大,四輪車在夜間行駛,車的前燈不可能不開,而上山的路就只有一條,路口的位置是守林人柳生的住處。案發現場平時鮮有人來,尤其是在晚上;試想在夜深人靜之時,有一輛汽車從路邊駛過,他或許會有些印象。所以我們一致同意,在復勘現場之前先給柳生做一份詳細的問話筆錄。

訊問地點就定在了柳生的住處。這是一棟沿路的小平房,推門進入,便是柳生的棲身之所,平房有一扇連接院子的後門。

「您還有做棺材的手藝?」明哥站在院子中看著一口還未上漆的棺材板問道。

「嗯,對,幹了好些年了!」年近花甲的柳生隨口應了聲。

「這平時都是哪些人過來定製棺材?」

「都、都、都是些熟人。」

「熟人?」

「警官,您問這個是什麼意思?我怎麼聽不明白?」

「沒事兒,我就是聽好多壽衣店的老闆都誇您。」

「誇我?」

「對,誇您做棺材壽衣好,還能負責土葬一條龍服務。」

柳生聽言,心裡「咯噔」一聲。

「怎麼,不說話了?」

「警官,我不知道您說的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就是給你提個醒,回頭問你什麼說什麼就成,千萬不要有所隱瞞。我想,我這句話你應該聽得懂。」

「哎哎,放心吧警官,放心吧。一定照實說,一定照實說。」

明哥轉身,沖我擠了擠眼:「小龍,給他做筆錄。」

「好嘞!」

看到這兒,估計很多人已經瞅出貓兒膩,在訊問之前,我們已經暗訪了很多家壽衣花圈店,干殯葬這一行的人,對柳生相當熟悉,熟悉的原因,主要還是其可以提供土葬服務,而埋葬的地點就是他守護的那座斗方山。雖然國家現在推行火葬政策,但是私自土葬只是違反地方政策,並不會受到《刑法》等法律的約束。所以就算可以查實,公安局也拿柳生沒有任何辦法。而這一條恰好可以作為柳生的一個把柄,這樣我們就不用擔心在訊問的過程中他會故意遮遮掩掩了。畢竟這起案件,就目前的偵破條件來看,破案的難度不是一般地大。

「你能不能說說,你是怎麼發現那塊地有問題的?」我和葉茜把柳生引進平房,開始了問話。

「警官,我可什麼都說,你們千萬不要為難我,我這把年紀了,禁不住大風浪。」

「我們只關心案件,別的不屬於我們的管轄範圍。」

我的回答,算是給柳生吃了一顆定心丸,他開口回道:「既然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我也不隱瞞,這山上的土地很多都是留著給人土葬用的,我作為守林人,守這座山半輩子,哪塊地什麼情況,我心裡一本清賬。每年清明節後,我都會上山打掃炮仗紙,也就是在清理的過程中,才發現後山的地方有人動過。」

「案發現場平時有沒有人去?」

「沒有。」柳生搖搖頭,「那裡是塊緩坡,地底下到處都是樹根,人埋進去,就成了樹肥,所以稍微懂行的陰陽先生,都不會選擇讓死者在那裡下葬。那片地方一共有6個墳位,到現在都空著。」

「你這房子的隔音效果怎麼樣?」

「不怎麼好,外面放個炮仗,都聽得清清楚楚。」

「到了晚上,有沒有人會到山上掃墓?」

「沒,天一黑,基本就沒人會上山了。」

「山上有幾條上山的路?」

「就我門口這一條。」

「假如晚上有車從你的平房前經過,會不會引起你的注意?」

「我上了年紀,睡眠也不好,要是真有車從我門前經過,我指定能留意到。」

我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接著問:「那你最近幾天有沒有夜裡不在平房裡的時候?」

柳生眯起眼睛,仔細回憶:「清明節上墳的人多,很多人從我這兒買紙錢,所以3天我都在,清明節前基本沒什麼事兒……」說著,他起身拽掉了掛在牆上的日曆仔細翻看,「有了,3月29日、30日兩天晚上我不在。」

「幹什麼去了?」

「出去進貨了,兩天晚上都是商家招待的,多喝了幾杯。」

「幾點至幾點?」

「因為我不光要紙錢,還要定製一些紙人啥的,這些東西不讓明目張胆地賣,我只能晚上去進貨,我一般天黑就出門,到後半夜商家用車連人帶貨給我送回來。」

「天黑……」我打開手機,看了一眼最近的日落時間,「晚上7點出門,12點回來,是不是差不多在這個時間段?」

「八九不離十。」

「別的時間你都在自己的房子里?」

「基本都在。」

「對了!」

「警官你說……」

「我看山上種了很多果樹,上面結的果子能吃嗎?」

「泡酒還行,生吃又苦又酸,反正我從來不吃。」

「行,那今天就到這裡,有什麼情況我們再聯繫你。」

「哎,好的警官。」

勘查車重新發動,柳生的筆錄在所有人手中傳閱。

「小龍、國賢,你們能不能判斷嫌疑人具體的埋屍時間?」

「我剛才在問筆錄時,注意觀察了柳生說話時的神態,一些比較敏感的問題他都已經交代,說明這份口供里的水分應該不多。

「埋屍現場沒有墳地,一般人很少去,排除干擾鞋印,那我在現場提取的足跡應該就是嫌疑人所留。雲汐市最近一段時間的平均氣溫在15攝氏度上下,根據泥土鞋印龜裂的程度來看,最少已經過了4天的時間,算上發案當天,我個人傾向於3月31日晚至4月1日凌晨這段時間。」

「國賢呢?」

「依照嫌疑人啃食果子上的菌絲生長情況來分析,基本上可以和小龍的結論吻合。」

「3月31日下午6點往後可差不多?」因為胖磊要結合時間點調取監控,所以需要一個確切的時間。

「拋屍肯定要等路面交警都下班,我感覺應該是在9點往後。」

「嗯,有道理。」

此時明哥緩緩地開了口:「掩埋屍體的坑位,沒有兩個小時不可能挖好,這是其一。

「其二,從山腳下到埋屍現場,步行爬坡最少需要20分鐘,三具屍體全部扛上山,又是一個小時,再算上填土半個小時,整個埋屍過程需要三個半小時的時間。

「其三,嫌疑人能選擇在這裡埋屍,說明對這裡的情況肯定熟悉,從市區到斗方山有一條必經之路,屬於國道,有很多大貨車,交警要11點鐘以後才會下崗。如果我是嫌疑人,我肯定會選在11點以後拋屍。4月份,雲汐市的白天變長,早上5點鐘天基本就開始變亮,前後放寬半個小時,我覺得嫌疑人拋屍的具體時間應該在晚上11點半至次日的4點半這5個小時之內。」

胖磊聽完,嘴巴張得足足能塞下一個雞蛋。

「磊哥,你倒是記啊!」

「就知道催,這就記。」

明哥看了一眼手錶:「搞快點兒,還能趕回去吃中午飯呢。」

「對對對,吃中午飯。」還是這句話最對胖磊胃口。

勘查車一路上行,轉彎,直行,再轉彎,最終來到目的地。

和派出所負責保護現場的民警簡單交接之後,復勘計畫立刻啟動。

這次復勘必須搞清楚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嫌疑人使用的具體運屍工具是什麼。

第二,嫌疑人的挖坑工具是什麼。

第三,嫌疑人具體的體貌特徵。

第四,現場遺留的其他物證提取。

第五,現場周圍的監控錄像分布情況。

初勘現場時,我們已經推斷嫌疑人駕駛的應該是某種封閉式的四輪車,但具體是轎車、越野車還是小貨車,依舊不得而知。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則必須從輪胎痕迹上下手。好在案發現場地處偏僻,山路高度起伏,且路面還是泥土路,排除了警車和勘查車的痕迹後,路面上只剩下一種可疑的輪胎痕迹。

痕迹呈波浪形,寬約12厘米,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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