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魚塘魅影 第九章

在殯儀館忙活完,已經是凌晨1點鐘,目前只剩下我和老賢還有物證要處理,其他人則抽空稍做休息,第二次專案會定在早上8點準時舉行,葉茜也被通知準時參加。

「國賢,小龍,你們兩個誰先開始?」明哥雖然只睡了不到兩個小時,但在開會時他總能把自己調整到最佳的狀態。

「賢哥,你先來,我沖杯濃茶提提神。」我打了個哈欠,依舊無法趕走困意。

老賢也揉了揉布滿血絲的雙眼,回了聲「好的」,隨後翻開檢驗報告開口說道:「這第一份是血液檢測報告。我在現場提取的所有血跡均檢測出同一種DNA圖譜,基因型為XX,死者為一人。

「第二份是助燃劑檢測報告。經過成分分析,酒瓶內盛裝的是純糧固態發酵白酒。」

「那是什麼酒?」一向千杯不倒的胖磊對這個問題很感興趣。

老賢耐心地解釋道:「白酒按照生產工藝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以純糧固態發酵的白酒,另一種是以少部分糧食酒做基酒,加入適量食用酒精勾兌而成的酒,具體來說這兩種酒一種是糧食酒,另一種是勾兌酒。

「純糧固態發酵白酒以高粱、大麥、稻米等糧食釀造,通過制曲、釀酒、陳釀、勾兌等幾個環節製成。由於純糧固態發酵工藝所遵循的是自然發酵、自然老熟的釀造規律,加之曲葯、老窖中微生物的作用,酒體中除了乙醇外,還蘊含了豐富的己酸、乙酯等營養成分。

「液態發酵白酒是以甘蔗和甜菜渣、薯干、玉米等製造出來的優質食用酒精為基礎酒,加入增香調味物質模擬傳統糧食白酒的口感,經調配而成的液態白酒。業內稱為『新工藝白酒』,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酒精勾兌酒。

「雖說糧食酒從工藝和營養價值來看都比勾兌酒要強很多,但凡事都有兩面性。」

老賢賣了個關子繼續說道:「經過檢驗,現場酒瓶內殘留的液體可以證實是純糧食酒,可是其中的甲醇含量卻超標嚴重。」

「甲醇?怎麼會有甲醇?難道是假酒?」

「並不是。」老賢搖搖頭,「白酒在釀造過程中,由於原料的植物細胞壁及細胞間質的果膠中含有甲醇酯,在麴黴的作用下放出甲氧基,形成甲醇。換句話說,甲醇是在發酵過程中從原料內釋放出來的。

「甲醇本身具有麻醉作用,對神經細胞有直接毒性作用,它可以損害視乳頭和視神經,導致視乳頭水腫、視神經髓鞘破壞和視神經損害,大量飲用,可以使人失明。

「釀酒的過程中產生甲醇不可避免,要將甲醇等有害物質過濾,就需要一整套的處理系統,白酒的生產銷售有著一整套嚴格的國家標準,正規酒廠生產的白酒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因此,嫌疑人購買的白酒,應該是無證無照的小作坊生產的。但是,能生產出這種工藝白酒的小作坊絕非一般意義上的小酒廠,按照我的推測,應該是某個保持傳統工藝,以糧食燒酒為主打產品的酒窖。」

「如果真是酒窖,或許還真有了一點兒抓手。」明哥的一句話,讓我們的耳朵全部都豎了起來,老賢也很自覺地沒有再繼續往下說,見會議室內重新變得鴉雀無聲,明哥分析道,「首先,酒窖既然能保持傳統工藝,說明釀酒技藝肯定有所傳承,所以這樣的酒窖應該是有一個常年固定不變的地址。

「其次,酒窖生產出的白酒含有超標的甲醇,而並沒有驚動工商部門,說明酒窖的所在地相對較隱蔽,不被人熟知。

「再次,酒窖能經營下去,表明其有一定的市場,而這個『市場』如果太大,很容易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所以這種白酒的銷售有一定的區域限制,有可能僅為一個村或者幾個村。所以接下來的調查工作很重要。」

摸排工作均由刑警隊去完成,葉茜頭也不抬地「唰唰」記錄,生怕漏掉一個字。

見葉茜在筆記本上畫上最後一個句號,明哥再次開口:「國賢,還有什麼情況?」

老賢又抽出一份兩頁紙的報告:「還有最後一條,我在酒瓶口提取到了唾液斑,為男性DNA,身份不詳,我這邊暫時就這麼多。」

「好,小龍,你來說說。」

趁著老賢陳述的空隙,我已經休息得七七八八,我把杯中最後一口濃茶灌下肚,丟開水杯說道:「我這邊有三個方面要談,第一是指紋。我用粉末在酒瓶上刷顯出了十分清晰的右手五指指紋,通過紋線的清晰度可以推斷,嫌疑人為男性青壯年,年紀約20歲。右手老繭較厚,平時可能從事大量的體力勞動。

「第二是鞋底。經過比對顯微鏡,我在死者鞋底上找到了殘缺的品牌標誌,通過還原,這種品牌叫『TT』,在全國均有連鎖店,在我們雲汐市這種品牌的鞋店不低於10家。

「最後就是嫌疑人的鞋印為何會時長時短,這個問題我暫時沒有解決,我已經把情況發給了公安部幾位權威的足跡專家,但不知道會不會有指向性的結果。」

「好,我來說兩句。」

就在明哥剛想做總結性發言時,葉茜的手機在會議桌上「嗡嗡嗡」地振動起來。

葉茜本想掛斷,可看了一眼手機屏幕上的號碼,她只能抱歉地說:「冷主任,不好意思,是隊里打來的。」

「接。」

葉茜點點頭,按動了接聽鍵,順勢把手機貼在了耳邊:

「嗯,好,好,好,我知道了,行,那就這樣。」

通話時間很短暫,葉茜收起電話,明哥開口問道:「是不是案件有了新情況?」

葉茜苦笑一聲:「魚塘主找到了,他在上海開了一家小吃店,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沒有回來了。拋屍的魚塘原本是他的一塊耕地,因為常年無人種植,地理位置又不好,很難租出去,所以就挖成了魚塘。

「魚塘平時都是交給他外村的表弟陳魏打理。陳魏以養魚為生,把他表哥的耕地挖成魚塘也是他的主意,他和表哥約定,魚塘的收益兩人對半兒分,他負責出工夫,他表哥則出成本。這幾年魚塘都是陳魏在打理,可不巧的是,陳魏在半個月前因為醉酒駕駛被交警隊抓獲,後來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判處了6個月的拘役,人現在還在看守所里服刑。」

「什麼?一個沒回來,一個在看守所里?」我怎麼都不願意相信這個結果。

「負責調查的偵查員已經提取了兩人的指紋和血液樣本,正在送來的路上,是不是嫌疑人,估計一比對就能有結果。」

「葉茜。」

「冷主任你說。」

「刑警隊那邊有沒有說,陳魏平時是不是一個人打理魚塘,他有沒有幫手?」

「除了他老婆,沒有其他人。」

明哥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兩個人都有正當的不在場證明,估計是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咱們還要另尋辦法。」

明哥眉頭隆起,喃喃自語,一支煙的工夫,他又說道:

「嫌疑人從殺人到拋屍的整個過程很連貫,而且他選擇的拋屍工具是人力三輪車,如果嫌疑人沒有足夠的體力,很難完成整個拋屍過程。我們已知死者拋屍的時間在凌晨時分,按照農村人的生活習慣,早上6點就會有人下地做農活兒,嫌疑人能對拋屍魚塘如此熟悉,他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所以嫌疑人的黃金拋屍時間應該介於0點到6點這個時間段內。按照成年人蹬三輪的平均速度每小時10公里計算,他從住處到拋屍現場單程不可能超過6小時車程,也就是60公里,當然這個距離是極限數字,我們還要去掉體力消耗、拋屍的時間、焚燒衣物的時間,所以我給嫌疑人劃定的單程拋屍距離在40公里以內。

「從嫌疑人住處到拋屍點距離估算出來以後,我們再分析死者和嫌疑人的關係。

「兇手年齡約在20歲,死者17歲上下,兇手殺人後毀容,說明他擔心一旦查明屍源,就可能把他給牽扯出來,這間接證明兩人的關係不一般,那麼情殺的可能性逐漸上升。

「假如我們的假設成立,那死者的居住地或許距離兇手的住處並不遠,極有可能也在這40公里的範圍內。」

說到這裡,有人就有些納悶兒了,如果兇手和死者是異地戀,該如何解決?其實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套用我父親的一句話:「破案就是不斷假設、不斷求證的過程。」本案是否存在異地戀的可能,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仔細一想會發現,還是本地戀的可能性較大。比如,兇手殺人毀容。若是異地戀,兩者之間的情感糾葛相對較隱蔽,屍體最終沉入水底,毀容的意義不大。可本案,兇手卻把死者的臉皮全部撕下,說明其內心其實是恐懼周圍的人能認出死者的,也就是說,兇手知道死者的生活圈也在附近。由此深入分析,明哥得出的結論就顯得有理有據。

見大家沒有提出異議,明哥接著說:「接下來我們要儘快解決三件事兒。

「第一,按照死者的體貌特徵繼續梳理失蹤人口報案。

「第二,小龍、焦磊,你們兩個負責把這40公里範圍內『TT』女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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