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力量的源泉 第二十八章 守其雌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 。為天下溪,常德 不離,復歸於嬰兒。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歸於朴。朴散則為器,聖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

語譯

知道雄的道理,卻不與人爭雄,反甘心守雌的一方,猶如天下的溪壑,必然眾流歸注,得到天下人的歸服。既能得天下人的歸服,他所稟受的道,自然也不會離散。不但如此,他更能回返原有的赤子之心,以達純真的境界。

知道光明的一面,卻不與人爭光明,而甘居黑暗,才能為天下作法則。既能為天下人的典範,德行自無錯失。不但如此,他更可歸於無極,而回返道體。

知道光榮的一面,卻不與人爭光榮,而甘居恥辱,才可得天下人的歸服。能使天下人歸服,德行才算充足。不但如此,他更可返歸為朴,與道體合而為一。

但是,萬物變化不息,這種狀態並不能長保,終有朴散為器的時候,而體道的聖人,仍能以渾樸的原則,來設官分制,做到「無為而治」。所以說:善治國家的人,不割裂事理,僅使萬物各遂其性而已。

談完整章,便知第四篇討論的重點是在「人類天性的起源」。特別在本章和第三十二、第三十七章內,有極為詳盡的描述。

莊子在《馬蹄篇》中,借儒家對自然的傷害,與馴馬師對馬的傷害為例,慨談保持人類原始天性的重要性。而老子也以「復歸」、「朴」及「不割」等言辭,有力地表達了這個思想。

莊子序文中提到的「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是老子的基本學說。

馴馬師伯樂

《莊子》之《馬蹄》

馬,蹄可以踐踏霜雪,毛可以抵禦風寒,餓了就吃草,渴了就喝水,高興時便舉足而跳,這才是馬的本性,什麼高台大屋對它來說,簡直一無是處。

但是,自從伯樂(馴馬師)出現,大放「我精於養馬」的狂言後,馬的命運便改變了。他剪它的毛,削它的蹄,把鐵燒紅,在它身上烙印,用頭勒和腳靽約束它,用馬槽馬櫪安置它,就這樣而死的馬十有二三。

再加上飲食不足,賓士過度,前有嘴勒為累,後有鞭策威脅,馬便死了大半。

陶工說:「我會捏黏土,能使它圓的像規畫出來的,方的像矩畫出來的。」木匠說:「我會削木材,能使它像鉤一樣彎,像拉緊的繩一樣直。」這麼說來,黏土木材的本性就是要合乎規、矩、鉤、繩嗎?後代的人不斷誇說:伯樂精於養馬,陶工、木匠精於黏土和樹木。這並不表示他們深知物性,相反的,他們在損傷物性啊!反觀治理天下的人,他們又何嘗不是犯了同樣的過失?

我以為,真會治理天下的人,他的行為絕不如此。百姓各具其性,譬如,織布而衣,耕田而食,這是他們的通性。這些本性渾然一體,毫無偏私,所以又稱做順應自然,放任無為的「天放」。真能治理天下的人,也就是讓百姓自由發展本性的人。

因此,在盛德的時代,人民的行動穩重,舉止端莊。那個時候,人們安居家中,不嗜外求,所以山上不辟小路,河裡沒有船隻和橋樑,萬物齊生,各不相犯,只和自己的鄰居交往;禽獸眾多,草木茂盛,而人不但沒有害獸心,反而可以牽著禽獸到處遊玩,也可爬到樹上觀看鳥鵲的巢穴。

在盛德的時代,人類和禽獸同住在一起,和萬物共集聚於一堂,不知道什麼君子和小人的分別。由於他們全部無知,所以保有了自己的本性;全部無欲,所以純真無偽而樸實。能夠樸實,人們才不會喪失本性。

但是,當聖人用心設仁愛的教化,用力創義理的法度時,天下就開始大亂起來,當他們發明放縱無度的音樂,製造煩瑣的禮儀時,天下也就緊跟著分裂。

所以,完整的樹木如不凋殘,怎麼能做出酒杯,白玉如不鑿毀,怎麼會有玉器?道德若不曾廢棄,要仁義的教化有什麼用?性情若不曾離開正道,要禮樂的制度又有何用?五色要是不混亂,誰去做文采?五聲若是不混雜,誰來和六律?因此,損傷物的本性,製作器皿,是工匠的罪過;至於毀損道德,製作仁義,可就是聖人的罪過了。

知道就是離道——第十六章之三。

返璞歸真

《莊子》之《秋水》

河伯問道:「什麼叫做天然?什麼又叫人為呢?」

北海若回答:「牛馬生來有四隻腳,就叫天然;若用韁繩絡馬頭,環子穿牛鼻,就叫人為。所以說,如果能謹守不用人為毀滅人性,不因事故摧殘性命,不為聲名毀壞德行這些道理的話,也就可以返璞歸真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