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夫人斜倚在長沙發上,現在正是最好的時候。和勞思、菲利蒙、優妮絲、艾瑪·艾瑪在一起時最快樂了——他們哲學意味的閑聊,可以提升她的腦子和心靈。他們給她的客廳帶來知性氣氛,配得上西歐尼斯家族。這是她的沙龍,她覺得即使蕾卡蜜爾夫人都會引以為榮呢。她的父親,馬奇士·朱里安諾·伯是個建築師兼古典學者,別人都懷疑他是無神論者;她的母親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出身於古老的西班牙世家沙維拉,是三姐妹中最小的,美麗非凡,她的父親在西班牙旅行時瘋狂地愛上了她。侯爵盡情滿足嬌妻的興緻,夏天在泰諾避暑,冬天在聖摩里茲滑雪。女兒柯蒂莉亞在巴黎維桑求學,大部分的假期卻在義大利南部度過——他們在凱布里和蘇倫多都有別墅。自從她哥哥安東尼死於阿爾卑斯山的意外以後——他是一個蠻勇大膽的滑雪冠軍——她母親就越來越對宗教虔誠了。她父親對兒子的全心投入運動很感失望,把全部的愛都集中在年輕的女兒身上。無神論者的父親和虔誠的母親之間的衝突,倒給領悟力強的女兒帶來不少啟示。侯爵,雖然本身並非信徒,對妻子的宗教卻很寬容;他喜歡她進教堂,甚至在復活節和聖誕節的時候陪她一塊兒去。柯蒂莉亞由於早期對母親的親近和少女青春期的健康本能,也變得富於宗教氣質。她的父親仁慈地參加了她的堅振禮,不過他在餐桌上時常說鄉間神父的壞話來嚇唬她母親。村子是在孤僻的地區,通常只有十二個不到的男女參加聖餐儀式。他指控神父,也許是不公平的指責——說神父獻祭的酒比聖餐禮所用的要多兩倍,根據教會儀式,酒必須由神父親自喝乾。神父一飲而盡的聲音在小教堂里清晰可聞。小女兒看見她父親沉默的嘻笑,那就是他表達他心靈和智慧獨立於教會之上的方法。
不過,當她長大以後,她投入了教會的懷抱。她嫁給教會有力的支持者,范倫鐵諾·約塞·士提利歐尼斯伯爵,沒有一件事比這樁婚姻更使她母親快樂了。但是,伯爵卻是個漠不關心的丈夫,他喜歡犯第七戒,尤其喜歡玩弄農村少女。她震驚地發現他的良心居然一點也沒有罪惡感,已經讓教會來照顧他的靈魂問題了。他覺得,由於他對教會的慷慨捐獻和慈善事業,他已經在天堂積存了大量財富,足以彌補他肉體所犯的種種罪惡。他對上帝無限的慈悲有信心,他告訴她那是教會的妙處,可以使你的靈魂平安,保證在天堂佔一席之地。伯爵夫人常讓他單獨旅行。伯爵對教會的態度,如同委託了一個代理人來照顧他靈魂的福祗,也像他委託銀行來料理他的財務,柯蒂莉亞受到的震驚,莫此為甚,也因此使她對教會的功能產生了疑問。
當伯爵因車禍而死於多羅米提隘口時,她因並不感到太大的悲傷而自責。她進入了她的希臘時代;懷著西班牙婦女成熟魅力、優雅和熱情,她愛上了阿山諾波利斯。阿山諾波利斯有著濃密的黑髮。他是個男子漢,富有已故伯爵所缺少的衝勁和膽識。現在阿山諾波利斯的一段插曲也結束了,懷著良知和幽默感,她嫻雅大方地退出了和奧蘭莎的競爭。那時她已年近四十了。但阿山諾波利斯結婚以後,他們卻因彼此的尊重和欣賞而保持了良好的友誼。
伯爵夫人通常到晚上十一點才有精神,越近午夜,精神越足。她的一天開始了。她灰白的頭髮很適合她,雪白的胸脯半露在燭光下,與她衣服的黑色花邊相映,真是亭圖瑞多筆下最好的題材。她對正在進行的話題有相當的領悟,雖然她不敢說對勞思的想法有深切的了解。她喜歡勞思的諷刺,覺得他破除偶像的箭真像是給想像力加了香料。有時候,優妮絲和勞思之間的談話稍偏向邏輯學時,她就無法理解了。可是勞思總是第一個把話題導離出深淵,他總是又回到她所愛的塵世題目,那是女人應該傾聽、欣賞的睿智和真實的東西,盡量了解事物的精神面貌。而她永遠有幽默感,那就是她本身雖不是知識分子,她的許多方面總是很受歡迎的原因。還有,她的義大利咖啡實在棒極了。
提瑪波又端進來一些咖啡。她不用女侍,她們會破壞這地方的知識性氣氛。為了使他看起來更像摩爾人,她給了他一個大大的銀手鐲,提瑪波就戴在手臂上。
這一夜實在太完美了。
「阿席白地,過來坐在我旁邊吧。」
伯爵夫人對年輕的里格採取保護的態度。她總與藝術家結交,也喜歡鼓勵年輕的作家、詩人和畫家。阿席白地,英國(由於母親)的氣質多於希臘人,他是個嚴肅、敏感的小說家。至少,他正在嘗試寫作,伯爵夫人相信他的才華。「放鬆,」她常常對他說,「放鬆你自己,掙脫你的英國教養。不要害怕自己的本能,也不要害怕文法。你可以以後再求洗鍊。先儲存你要說的內容,概念啦,感覺啦,和對人生的觀察,把自我流露出來,然後再裁剪,你必須有東西才能裁剪潤飾。藝術、戲劇或小說,都沒有一定的規則可循。你必須先找到自己,其他的事才能跟著來。」
阿席白地正處於二十四歲的苦悶期,有足夠觀察他身邊事物的智慧,還沒有足夠的成熟把印象整理出來,構成一幅景觀。他非常害羞,在團體里經常是沉默而疏遠大家的一個。在所有艾音尼基人中,只有他一個人爬到過艾達山的頂峰,使他那位出身倫敦東區的母親驚愕異常。那是個冒險的舉動,他這樣做,僅僅出於一種非理性的衝動,他無法解釋,任何一個爬阿爾卑斯山的人也沒辦法說明。
「山是給人凝視、仰望的,不是要人征服的。」勞思對他說過。他的想法到底是什麼呢?勞思總是令他費解,他是異族的靈魂,他的話他聽得見,可是卻聽不懂。根據勞思的說法,登山是北歐白人疾病的象徵,是一種精神上的不安,隱藏在一切現代不滿的背後。「不要征服自然,要和它並存。自然對人類不含敵意,她是你的朋友。不要和山嶽比高,要謙遜地仰慕它。這是一種癥候。北歐人想抓住自然,套住她的脖子,駕馭她,把她擊倒當馬來使喚。假如你不忘記自然還有其他的用處,當然,她是很有價值的。他們也想捏緊小山的脖子,我知道。人們說要向埃佛勒斯峰或聖母峰挑戰。可是聖母峰永不向任何人挑戰;她立在那兒,自得,永恆,像一位安詳熟睡的母親。我可以聽見爬阿爾卑斯山的人出於潛意識的自言自語說:『我不讓你輕視找、嘲笑我。我將爬得和你一樣高,和你拉成平手,使自己和你平等。』然後他會下山宣布他的『征服』。而聖母峰甚至不知道她被擊敗,在安詳的睡眠中,連眼睫毛都未抬一下。不過你的血液中也有這種傾向。基督教的傳教士必須談起『向異教挑戰』的道理,使自己的血液沸騰,才足以宣揚寬恕與和平的福音。希臘的山丘永遠不很高,也許這就是希臘人所以感覺不同,想法不同的原因。眾神就在奧林帕斯山漫步,而希臘人與眾神一起漫步,伊諾克也是這樣。在希伯來的歷史中有一段很短的時期,神與人在友誼的健行中交往,像希臘神祇一樣。耶和華並沒有真正發怒,充滿仇恨,一心想復仇。直到出埃及記以後才有這種說法。直到亞伯拉罕時代,上帝仍然是友善的。他會來敲你帳幕的門。亞伯拉罕能夠和上帝交談,問它問題,得到它的諾言。雅各伯甚至和上帝角力,全都保持一種友善的關係。但是對希臘人而言,帕爾納色斯山除了是一個友善的山丘外又是什麼呢?希臘人在提升靈魂中所失去的,都在生命的熱誠中得到補償了。他們的神祇在友善的世界狎妓,與希臘人本身所做的沒有兩樣。哥德民族和地中海民族的精神一定完全不同。」
這就是年輕的阿席白地的腦子叫勞思的思想給搞糊塗了的一個典型的例子。他了解,但並不同情。他沒辦法和勞思的想法相抗衡,雖然他很敏銳,非常聰明。他是在相當不利的環境下拚命努力。他喜愛,熱望,渴求一見舊世界。當他的經驗僅局限在這小島上,他怎能寫小說呢?他不穿長袍,他堅持打領帶——那是她母親做的——以配合他的血統。他為他半個英國人的血統而驕傲,所以他採用母親的姓氏里格,而不願從他希臘亡父的姓氏。他對英國的認識來自母親,她那些倫敦東區的故事並不能啟發他的靈感,但是他讀得很多,讀有關滑鐵盧和威靈頓公爵的事迹,讀特拉法格之役,讀輕騎兵的衝鋒。他怎麼去寫一部小說呢?如果他連古堡、要塞、老式大炮、瑞士山地人都沒見過的話?他曾見過底特律湖、玫瑰小屋、蜿蜒的鄉間小路、戴著無邊小帽的擠牛奶的少女、倫敦的警察以及西敏寺的照片。他甚至崇拜英王查理三世,他認為除非有特別的機遇,否則他這一生永遠也見不著他了。他對英國懷著濃郁的鄉愁,啊!老家的英國啊!如果可能他真想逃離這個小島。知道他沒有機會逃走,他非常悲哀。這種沉思型的憂傷氣息,加上他由愛德華八世王儲刻意學來的習慣性皺眉,給他帶來了特別的魅力。他看來是嚴肅的、沉思的,就像一個年輕作家慣常有的表情一樣。
「別再想西敏寺了,親愛的。」伯爵夫人說,「它已經不在那兒了。它被炸成了碎片——早在一九七五年就蒸發掉啦!」
他真想哭,被剝奪了戰爭和格鬥的刺激和喧囂,城市生活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