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秋之歌 第三十五章

故萬物一也,是其所美者為神奇,其所惡者為臭腐;臭腐復化為神奇,神奇復化為臭腐。\

——《莊子·知北游》

紅玉死前不久姚家收到一封寄「靜宜園主人」的信,用工整的小楷寫的。發信地點是長江之濱的安慶。寫信人說,他在本地報紙上讀到了那篇小說,他就是陳媽要找的兒子陳三。北京是當時全國知識界的中心,北京刊物或者報紙副刊上的文章往往被各地報紙轉載。

陳三的信寥寥數語,可是附入的給他母親的信則長千餘字,略敘了他被拉伕以後的經過,如何逃出,先後跟幾個師傅幹活,後來又參加了巡警,目前在安慶當差,月餉八元大洋。如果他母親回來了,他請姚府的主人把信念給她聽。他又說他只等籌足了大約需要三十元大洋的路費以後就打算辭職,北上尋找母親。

莫愁和立夫讀了信以後興奮之極,立夫對他這篇小說的效果尤其滿意,立即電匯了四十元給陳三,只盼他的來臨,好看看陳媽的這個兒子怎麼個模樣。

環兒說:「看他這一手蠅頭小楷,就知道他是如何刻苦自學的了!現在難得看到誰能寫這樣工整的字了。」

科舉廢除以後,寫這種工楷的技能就幾乎要失傳了。寫這種小楷要有極大的耐心,還要心平氣和,一筆一划都要符合規範。說也奇怪,警界卻普遍提倡寫這種小楷。每日每月的報告上字跡漂亮的人提升得快些。

立夫說:「怎奈他每個月只有八元餉銀,恐怕還要拖欠一部分。政界的公務員每月掙四五十塊大洋的也沒有他寫得好。他的文字也簡單明了,只在幾個成語使用上有點小錯。」

陳三在姚太太死後沒幾天到達北京,姚府上下正在辦喪事。他一見到姚思安立即下跪感謝照應他母親之恩。姚思安趕緊扶起他來請他坐下,可是他一直站著。

他高個子,深色皮膚,天庭飽滿,嘴和下巴都很端正,穿的是改制過的警服,扣子換了,符號撕掉。他不能戴普察制帽,又買不起新帽,所以露出剃得精光的頭。他站得筆挺,兩肩寬闊而強健。從兩眼和面貌看,他酷似母親。他說起話來是清晰的漢口話。

姚思安說:「你母親是個偉大的女子,你怎麼從沒有寫信或者帶個訊給她呢?」

陳三抑制住傷感說:「我寫過的。不知怎麼她從沒有收到過。革命成功以後我在湖北,又寫信去,可是退回來了,貼上的條子說母親已經離家,不知去向。我想回家,可是沒錢。我想,一封封信都退回,母親想必是死了。」

姚思安說:「我們幫你找她,你先在這裡住下。」

陳三是沉默寡言的人,他為來到離母親近些的地方而情緒激動,可是沒有表現出來。他被帶到立夫的院落里,立夫、莫愁和環兒等著見他。

莫愁說:「給我說說,你的遭遇。」

他說:「少奶奶,說來話長。在軍隊里我要挑百多斤重的擔子。那時我還年輕,一次要行軍百多里……我病了,後來又好了……我兩腿腫大,有一次,我七天沒活干,也沒有東西吃,快要倒在路邊死掉了,全靠有個好心腸的村姑給我吃的,讓我住下,救了我一命……我恢複以後去漢口拉洋車。運氣來了,有位老爺讓我給他拉自備的車。幾個月後這位好心的主人去了外地,我換了幾個主人,後來決意獨立生活,就參加了警察。」

「你成家了嗎?」

他答道:「沒有。窮人哪有功夫想到婚配。」然後他問:「你們有我媽的照片嗎?」莫愁說:「很對不起,可沒有。」他好像大失所望,不說話了。莫愁唯恐他太傷心,沒有立即把他母親縫製並且留給他的一包衣服拿出來;但這時環兒起身一言不發就到後間去拿出一個藍布包袱來,直接遞給他,說:「這是你媽給你做的衣服。」

她的聲音有些顫抖。這位穿得很體面的小姐來到他身邊,他有點窘,不知如何是好。她打開包袱,抬頭看看他就走開了。陳三在小說里讀到過母親給他縫衣服的事,現在衣服擺右眼前了,他突然像孩子似的哭出聲來,淚水沾濕了衣服。立夫和莫愁都深深感動了。過了一會還是莫愁開口說:「你媽總想往哪兒寄,你才能收到。好好保存吧。」

陳三收住眼淚說:「我決不會穿的。」

他們聽到隔壁房裡有吸泣聲。環兒又不見了。莫愁望望立夫,有些驚異,不過他們還是往下談別的事情了。

立夫說:「你在我們這裡做事好嗎?我們會給你假期去找你媽。我知道你不願當僕人,可是你總得有個地方做事。」

陳三說:「只要我能在這個我媽干過活的地方留下,幹什麼我都情願。你們能給我點事做我就感激不盡了。我媽會回來的。」

立夫想讓他做點文書之類的事,就問他閱讀能力如何。可是陳三自己提出他能打槍,就在園子里當個警衛。實際上他是個神槍手,在警察大隊射擊比賽上得過獎。姚思安雖然說他們從不需要警衛,還是答應了。

陳三回他們村裡去了一趟,回來說他母親一年前回去過,又走了。平時他白天沒事可做,可是閑不住,就會來問莫愁有沒有什麼跑腿的活可以讓他干。立夫給他書看,有時給他點稿子抄寫,並且交代他不必像繡花那樣過於費心。

陳三一直沒有找到母親。他心思漸重,面色不開。他不僅不忍穿母親做的衣服,連類似的藍布衣料也不肯上身,終身如此。他買了一個貴重的皮枕頭套,約兩尺長,是鴉片鬼出門時既當枕頭又裝煙具用的,他用來塞進幾件衣服,上床後當枕頭。晚上不值班時他驅策自己發奮用功,在環兒給他的照過他母親夜間干針線活的那盞燈下面勤讀立夫借給他的那些書,好像有意在懲罰自己。他在靠近大門的自己的小屋裡掛了一副約兩尺長的對聯,他自己用顏體寫下的名句:

樹欲靜而風不息

子欲養而親不在

陳三焚香敬書

他有時想到遞給他那包衣服的那位小姐,過了一會才意識到她是立夫的妹妹。他在莫愁的院子里遇見她時,她會對他說上幾句,但他總是儘可能避開她。莫愁對立夫說,他發表講陳媽的那篇小說以後環兒變得沉靜多了,也不讓她母親提到說親的事,不管她已經二十二歲,早已過了結婚年齡。她好像老是愁眉苦臉地沉思什麼。顯然,她見到這位還摸不大透的陳媽的兒子之前早已在想像中對他產生好感了。現在見到本人,也沒有失望。

陳三這方面,對任何一個丫鬟都不苟言笑,好像他見女子就恨。後來莫愁聽說,他在漢口當別人家裡的僕役時有個丫鬟追求他,為了躲開她的獻殷勤他只得辭工。

第二年春天暗香變得時常喜怒無常,脾氣很壞。這個變化以及其她的情況自然逃不過木蘭銳利的目光。

暗香的地位比丫鬟要高些。桂姐和曾太太也知道襟亞有意於她,怎奈現在素雲實際上已不是襟亞的妻子,全家也只得接受這種現狀,總比他在外面尋花問柳好得多。現在暗香同富家小姐接觸多了,學會了她們的一切派頭。如今她總是感到快樂和滿足,有時襟亞覺得她相當動人。她穿得很好,只是還不敢放肆到平常日子戴耳環和手鐲,衣服也不敢剪裁得和各位少奶奶的一樣時髦。按習俗,丫鬟模仿太太的衣飾只要時新就好,但不能有心比個高低。高跟鞋這時還是貴婦特有的,北方的女僕從來不敢穿。暗香老穿一件長袖衫來遮蓋她左臂上的一個紅疤,這是她以前的女主人用熱烙鐵燙的。家裡人看木蘭的樣,也受木蘭的影響,對待她或者談到她都幾乎同姚家姐妹們一樣。但她依然是丫鬟,對自己也沒有什麼非分之想,她受過的嚴格訓練和她的人生經驗使她最初對這種比較客氣和仁慈的生活方式完全缺乏信心。稍稍習慣於新的環境之後她便感激地接受了人與人之間正常的禮儀,但還是認為自己有些不配。她對這種社會地位的提升很是高興,表現在願意討人歡心也使自己滿意。所以她從不去學高等社會那種比較文雅的老謀深算作風。她本來是敬陪末座的,現在讓她上挪一個座位已經衷心喜悅了。

襟亞看中她特別使她受寵若驚。他回家以後,木蘭幾次問他,他可曾找到「山裡的姑娘」。他同妻子日益疏遠,也就越來越喜歡孫亞和木蘭,並且採取他們的生活方式。一天木蘭向他暗示,暗香距他理想的妻室很近了。他認真考慮了她的暗示,開始稍稍注意這個姑娘,結果發現她心地純樸,同自己妻子的性格完全相反。她早已過了歷來認為的結婚年齡,早該嫁出去了。這是她自己和她的少奶奶的一件心事。

最後,求愛的形跡已非常明顯,錦羅就開始嘲弄暗香是「山區姑娘」了。

一天桂姐來對木蘭說:「我看襟亞對你們的暗香很有情意。」

木蘭不置可否,只問:「媽知道嗎?」

桂姐說:「那天她對我說到這事。你猜她怎麼說?她說:『我那可憐的襟亞。我們不該替他結那門親事。現在沒有一個可以好好照料他的人,他要是認真點的話,應該再娶一個。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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