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道家的兩位小姐 第六章

曼妮的少女時期恰似寒冬正月里怒放的梅花,長在僵直曲折的禿枝上,於冬末春初的寒氣里一花獨放,不待百花陪伴而在僵硬的枝條上孤芳自賞,於夢幻中一任韶光流逝。等到桃李及其他三春花卉次第開放之時,梅花已命定要隱退了。

木蘭來作客兩個月在曼妮猶如一場美夢。她正當十四歲,恰能把剛剛萌發的母性本能和從未表露過的長姐本能一齊傾注到木蘭身上。曼妮沒有姐妹,以前從未與別的女孩同榻而眠,夜間談不盡姑娘之間的私話。她生性羞怯,有男孩子在場就感到不自在。她作為獨生女長到十歲才有一個幼弟出世,可是木蘭回北京的第二年五歲的幼弟又夭折了。曼妮的叔叔子女全無,領養了一個孩子。她祖父是曾老太太的兄弟,耗盡了家產,死於貧困,留下兩子,曼妮的父親和叔父,在姑媽接濟下掙扎求生。家庭同樹木一樣,有的枝葉繁茂,有的再精心培育還是日益枯萎。孫家人丁不旺,似乎正在滅絕。

好像命中注定一樣,曼妮頭一年死了叔父,第二年開春父親也死了。曾老太太於是想到為孫家立後嗣的事。

曼妮成了繼承孫家祠堂香火供奉的唯一嫡嗣。老太太很是憂慮,也就格外憐愛曼妮。

曾家請曼妮和她母親搬來同住,給老太太作伴。孫家有些田畝和一座房屋,再做點針線活,母女度日倒也不難。可是曾家府第寬敞,而同老太太作伴的只有一個常年倚靠曾家為生的李姨媽,如今已是年邁萎縮又帶神經質了。

老太太不願隨兒子一家去北京。她年輕時也曾見過朝廷的豪華氣派,如今兒子也在仕途上一帆風順,她深深感謝自己命好,成了一個虔誠的佛門信徒,相信行善積德以修來世並且庇蔭子孫。她給縣城西南角外面泰山之麓的一座小山上的閻羅殿捐助了四根前柱。她是廟裡和尚的大施主,和尚提出「重修廟寺」(這是他們斂錢的常用借口)她就樂捐這四根柱子了。柱子上有高高凸起的神龍環繞,完全是一百多里路以外孔夫子誕生地的孔廟的氣派。閻羅殿之名就使她心嚮往之,她只想求得陰曹閻王的歡心。閻羅殿下有金橋、銀橋和傷心橋,是人死之後前往地府的必經之路,事先熟悉那裡的路徑頗有好處。

所以,雖然兒子一家住北京,一再求她去北京同住,老太太還是一定要同李姨媽住在老家。曾太太心中暗喜沒有婆婆住在一塊,她在北京就是家裡唯我獨尊的當家人,這是一般女性都有的心理。

而她更高興的是李姨媽留在了老家。在老太太背後,下至眾僕人的全家人都把李姨媽看作禍害。李姨媽的身份本已不甚合理,而她又極不知趣,惹人厭惡。她受惠於家族制度,卻不知感恩。現在她已五十上下,而童年的遭遇卻很離奇。洪楊之亂時她還是個嬰兒,隨父母從安慶逃難到山東,父親當了曾老太太的父親的保鏢,有一次拚死救出主人。他死後老太太娘家為報恩而答應把這個女孩撫養成人。後來老太太嫁到曾家,就設法把已經守寡的李姨媽接來陪她,幫她照料兒子,就是現在的曾文伯。孩子早已長大成人,用不著她照料了,她卻還是曾家老人,地位低於親屬,高於僕人。

曾太太一過門就發覺李姨媽對自己的丈夫採取一種庇護態度,她遇事干預倒比婆婆多,她只能忍讓。後來曾文伯官做大了,李姨媽自以為把他抱大喂大,現在曾家更應該養她一輩子了。曾文伯這方面只能對她忍讓,以免落個忘恩負義的名聲,好在多養一口人在他也不是一回事。

再往後李姨媽越加無事可做,反而越來越要其他僕人侍候。她動不動自以為受到侮慢不敬,一點小事就抱怨不已。曾太太只得數落眾僕人的不是,否則她便要大叫大鬧,說什麼現在再也用不著她了。老太太只想對一個無依無靠的人寬厚,好像這是興旺的讀書人家的本份,庇護她已成了習慣。老太太也把她當作暮年談談閑話的對象。可是李姨媽三句不離太平軍起事和自己父親的功勞,後來幾個小輩對太平軍和那些勇將都煩膩透了。

曼妮的父親去世時,老太太決定給曼妮和自己的長孫辦個隆重的訂婚儀式。平亞應召回山東來,因為按老太太的安排,訂婚儀式要同曼妮父親的葬儀同時正式舉行,平亞便可參與葬儀了。

那年春天全國教育制度來了個根本改革,平亞的學業便打亂了。拳民的失敗也就是極端保守派的失敗,比較開通的王公大臣開始當權了。滿漢通婚禁令解除,纏腳倒要禁止了。朝廷詔令整個廢除舊的考試製度,原有學塾書院改為新式的大學中學和小學;考試及格的各級畢業生授與原來的學銜貢生、舉人和進士。課程也改革過了,文官考試不做沿襲已久的八股文章而改試時論。各級學堂剛剛興辦,課程設置十分紊亂,曾文伯自己也不知孩子們現在應該學點什麼才能進入仕途。他這才允許平亞回山東,孩子的母親同行。

老太太認為曼妮母女來曾家守那下葬以前的四十九天中的七個忌日最為方便。於是母女倆在頭七之始搬了進來。老太太吩咐把東邊的一個特別院落騰出來給孫家母女住並且停放靈框;停靈的堂屋外面掛了兩盞油紙大燈籠,上面大書的「孫」字被交叉貼上的兩張白紙條遮去了一部分,表明這是孫家在孫宅辦喪事。老太太更派了幾名男女僕人來幫助料理喪事,孤兒寡母就方便多了。地方上也知道曾家為外戚辦喪事,文武宮員和鄉紳也都來弔唁。老太太還在院里擺設香案,雇了和尚道士來念經超度亡魂。

七七四十九天里曼妮是一身白色喪服,夜間她和母親睡在靈堂的布幔後面守護靈柩。起先她被這黑色的布幔和棺木以及黑夜中微弱的燭光嚇得發抖,縮到母親身旁。白天她和母親要管給和尚開飯的事,要給為親友送喪儀來的僕人賞錢,還有大大小小的雜事要照料,所以她累得筋疲力竭。不過她的哀傷是真的,整個例行喪儀以及這四十九天的氣氛使她更加深切地感到喪父之痛。

這時老太太徵得平亞母親的同意辦了一件出乎常規的事。平亞充其量不過是個未婚夫,而曼妮從禮法上說還不算進了曾家的門。而老太太的全盤打算是要讓她內侄的喪事有個「女婿」參與。開弔那天要有個男主人接待賓客,尤其要緊的,是賓客向靈柩三鞠躬時要有人在一旁還禮。入夜,平亞看到母女倆已勞累不堪,就提出讓他來守靈。

曼妮自然是感激不盡。她感激的是,喪事有表哥家幫忙才能辦得這麼體面,逝者在天之靈以及曼妮自己也替家裡深深領情的。她感激的是出喪時平亞要穿女婿的喪服,他已經身穿孝服在夜間守靈來分擔她們母女的辛勞了。她感激的是,父親一去,孤女寡母無依無靠,現在家裡又有了個男子,心裡寬慰不少。她感激的是,平亞聽奶奶的話,對她母親不叫舅媽而改稱媽媽了,這是極為難得的,許多已經成婚的女婿也難以做到呢。她尤其感激的是他辦事得體,年輕英俊,彬彬有禮。因此身穿白色喪服的這一對人,男的十八,女的十六,在早上或者晚間燭光昏黃的堂屋裡相遇時,她的兩眼總是濕潤的,誰也說不出那究竟是哀傷的淚水還是感激的淚水,煩惱的淚水還是幸福的淚水,她自己也說不出。

尤其使她衷心感動的是聽到他叫她妹妹,她則叫他平哥。她是姓氏不同的表親,不能排在曾家的小姐中間按年齡稱為大姐、二姐或三妹,那只有同姓的堂兄妹之間才可以。稱她「曼妹」又拗口,因此曼妮的母親才提出還是讓平亞稱她妹妹。

在這種情況下,這對年輕的表兄妹很容易全然不避嫌疑而親熱起來。可是曾太太是個嚴格的母親,不時提醒兒子勿忘禮教。

「平兒,」她說,「你每天都見到你妹妹,我喜歡她這麼知書識禮。可是,你要是尊重你未來的媳婦的話,就千萬不能逾越禮教。夫妻之間首先要相敬如賓。」曾太太出身書香人家,這些成語是常掛在嘴邊的。

結果,這一對少男少女形跡上不能不疏遠些,彼此間的思慕倒更加殷切了。

有一次平亞有進一步的舉動,卻被曼妮拒絕了。一天黃昏,曼妮的母親剛到廚房去,祭桌前只有他倆。兩人又談起木蘭和那短短的一段學塾生活,平亞說,他見過木蘭了,現在長高了點。他不明白為什麼面帶愁容的女子比歡樂的女子更美,也不明白何以身穿白色喪服的曼妮有種幽靈似的美。在他眼裡她真像大慈大悲的觀世音,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她的聲音很熟悉,是人的聲音,又因為這些天來她哭泣過多,說話帶鼻音,當然是塵世的話音。

「妹妹,」平亞說,「分手的兩年來,你也長高了。」

她避開他的凝視。

「你為什麼躲得我遠遠的,又對我這麼冷淡?」他問。

曼妮抬起眼來,分明感到委屈。她想說的太多了,不知從何說起。「平哥,」她想了一會才說,「別錯怪我。這次全虧你為爸爸的喪事出了那麼多的力,母親和我今生是報答不了的。」

「可是你躲得我遠遠的,」平亞怏怏地說,「到這會兒你還客客氣氣地說些感謝話!難道還不明白我這麼做全是為了你,在我心裡你們家就是我們家,為了你我情願服喪三年而不是一百天除孝。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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