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四十二章 絕不可能的罪犯

「崔國生成年後的模樣,激起了他當年的衝動,兇手繼而囚禁了秦裳,之後因為怕秦裳的事情敗露,又殺死了陳姥姥,而當陳姥姥死後,他的犯罪慾望膨脹到了巔峰。秦裳生過孩子,他把孩子送走,之後又似乎擔心這個罪惡的結晶被警方察覺,亦或是不忍心它在人販手中再受罪,繼而殺死了自己同血脈的孩子,而秦裳因為某種原因,激怒了他,這時,他又相中了張清清,我猜他本意並非殺死張清清,而是讓她替代秦裳,去做另一個『白敏敏』,但是遺憾的是,張清清突然出了車禍,毀了容貌,這樣的張清清令他覺得遺憾,而之後被蓋傑侵害了的張清清可憐得令他憤怒,他想起了同樣可憐的白敏敏,選擇了更乾脆的方式,結束了張清清的生命,也同樣殺死了侵犯了張清清的蓋傑。他為此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義,得意地自詡為俠,並為自己不正當的殺人行為找到了平衡。」宋唯停頓了一下,目光望向眾人:「從悲慘世界把人救走的人,當然是正義的,幫遭受悲慘命運的人討回公道的人,自然也是正義的。那麼為了挽救她們於現實的苦難之中,而帶走、侵犯、囚禁、殺死那些本來已經很可憐的少女的我,有什麼錯呢?殺死了令她們如此悲慘的仇人的我,又有什麼錯呢?唯有我是俠義,是上帝,唯有我擁有真相,不是嗎?兇手正是這樣的邏輯,一直這樣貫徹著自己的想法。」

小法醫隔著窗戶思考,繼而卻問出了聲:「他究竟是做什麼的?什麼樣的人才有這樣一直跟蹤別人而不被發現的機會?」

宋唯笑了:「你說到了關鍵之處。這也是我百思不解的地方,他有走街串巷的機會,卻不會引人注目,可每次犯罪時則要畫上戲中濃艷的武生妝,似乎怕被發現什麼。普通的男人,穿上女人衣服,戴上假髮,化上妝,一般人怕是已經認不出來,有什麼理由,畫上半張面孔都是臉譜的戲妝呢?據我所知,即使是熟手,化戲妝也是頗費工夫的,這樣繁瑣的步驟真的有必要嗎?」

小法醫推測:「為了儀式感,不是嗎?他要令自己更像俠,才畫了武生的妝。」

宋唯很迅速地搖頭:「妝扮成白敏敏的白衣長發模樣才是儀式,寫了的『俠』字才是儀式,因為儀式是要被看到的東西,可是那樣生僻的妝,一般人看不懂。如第一個人證和之後看到錄像帶的王翠翠,第一反應都說是濃妝,卻絕不會有人想到武生妝。」

這是小山提醒他,他才發現的事實。

小山他……

宋唯沉默了一會兒,才找回自己的聲音:「所以武生妝只是他用自己擅長的事情在掩蓋自己那一望便知的、極又可能瞬間暴露自己最大特徵的缺點。他不能容忍自己的缺點,因為這是唯一一個,警察會迅速抓到他的缺陷。」

小法醫摸著下巴:「你是說,化戲妝是他的特長,而濃艷的戲妝是為了遮蓋他面部最明顯的特徵。」

「至少遠遠望去,絕不會發現這個缺陷就是了。他只是為了提防被不相干的人看到自己的模樣。因為不相干的證人張開嘴的那一瞬間,就是他的死期。」宋唯淡淡一笑。

胡隊也陷入思考:「白天不引人注目,夜晚作案時卻極容易被鎖定,這個謎底到底是什麼?」

宋唯補了一句:「唔,也許那一頭長髮也是為了掩蓋缺陷。」

小法醫一拍窗戶:「我知道了!知道了!!!」

宋唯波瀾不興地點了點頭,繼續刻畫犯罪嫌疑人的特徵:「在攝影機還很稀少的年代,他已經能夠熟練掌握使用,而且把自己殺人的經過製作成錄像帶,視為傑作散播,似乎對自己的攝影技巧非常滿意。會熟練繪畫濃艷的戲妝的他,在劇院工作的可能性很大,應該做過劇院的攝影師,也曾代工給演員化過妝,或者他亦兼職演員。而我們一直提到的指紋問題,我猜測是兇手常年接觸高腐蝕性的液體所致,如沖洗照片的漂白液之類。他似乎很久以前就意識到自己的指紋消失了的這個問題,因此才放心作案,而沒有用過手套之類的輔助工具。」

「還有一點,他劃分四季的方式和別人不同,八月的案件被他統一划撥到夏天的範疇,哪怕八月二十八好,這一點很特別。這是老師才會有的邏輯。因為九月一日是學期的開學日,明顯地分開了春夏及秋冬。他或許刻意遵照身為教師的白敏敏的邏輯行事,也或者,他曾經做過公立學校的老師。」

胡隊聯繫宋唯前後之語,突然間,眼中大放異彩,拍案而起:「虧你想得出來!!!證據呢!!!」

宋唯凝視著他:「您怕我編了一個精彩絕倫的故事,需要一根針把線頭全部納進去。」

胡隊很興奮地用袖子努力地擦乾淨沾了霧氣的老花鏡,他說:「我們需要真相。除此之外,都不重要。這個只有兇手才掌握的真相,怎麼被我們搶到手中,不是一個合理的故事就說得過去的。」

宋唯有條不紊地解釋:「每一次兇手用受害的少女的頭髮去為其復仇,先殺傷害關係中的受害人,再殺加害人,這正是他殺人的邏輯。而且這個殺人鏈基本不會從中中段,也即是不會在鎖定一對關係後,再加入其他的關係。因此我當時懷疑秦裳的死亡時間並非三年前的內在邏輯就是如此。秦裳的死亡時間之所以被誤判,就是因為她的屍體被兇手無意間扔到了溫泉酒店實施工地,過高的溫度加快了屍體的腐爛,而布娃娃中的腳趾同時誤導了馮琬法醫,腳趾確實是三年前割下的,但是秦裳的死亡時間是在蓋傑死後,秦國偉死之前。碎屍的手段和秦國偉一致,印證了秋天的兒歌,更能證明這點。殺完張清清,取發殺蓋傑,殺完秦裳,取發殺秦國偉。這樣的邏輯才更合理。而殺害這些少女時戴的假髮呢?是從哪裡來的呢?依照他殺人的邏輯,會使用市面上的假髮嗎?」

胡隊已然知曉秦裳死亡時間誤判一事,馮琬今日清晨把檢驗報告傳真給了他。

他說:「蓋傑死時看到的錄像帶怎麼解釋?」

宋唯嘆氣:「那只是半部錄像帶,我仔細問了錄像廳的老闆,據他證詞,當時的錄像帶大概只播放了五分鐘就戛然而止。顯然和我們之後拿到的那捲錄像帶,時常不一致。所以這件事不足以作為秦裳死在蓋傑之前的證據。」

胡隊恍然大悟:「如果這樣的話,就清楚了。我們知道了這些受害人之間絕非毫無聯繫,兇手不是無意識地選擇殺人對象。」

宋唯看著崔國生,冷冷地看著:「今天我從一個人的口中,發現了一件事。我起初以為是假的,後來仔細想想,也許是真的。崔國生,你還記不記得鄭警官找到你時,怎麼說的那——『有證人說看到你三年前曾在溫泉酒店鬼鬼祟祟』。我以為鄭警官只是瞎編,後來反倒覺得,這個證人一定存在。雖然從沒有人看到過兇手,但有人曾看到過你這個幫凶。細細一想,布娃娃當時為何會出現在警察手中,無非是有人撞見了拋屍的現場,撿走娃娃,故布疑陣,而且這個證人理所當然地誤認為崔國生是兇手,並且告訴給鄭與斌。」

他帶著極大的壓迫感,看著崔國生:「秦裳的屍體,是你幫他扔到溫泉酒店的。你憐憫他,可憐他,知道他藏了一個少女卻從來沒告訴警方,知道他殺死這個少女,卻依舊幫他拋屍,你以為他只是偶爾為之,你以為他絕非故意,可是你不知道你幫的是一個什麼樣吃人的惡魔,你不知道他殺了多少人!你以為你不供述,就找不到兇手的位置是嗎?」

崔國生依舊垂著頭,他緘默不語,腦海中不停回蕩著母親的那雙腳,和自己雖然艱難但跌跌撞撞的成長。有人養,才能活。

他……顧不上旁人。

宋唯見他一動不動,冷笑著開口:「不知道各位是否還記得,目擊證人和錄像帶都曾錄到兇手念的一串數字?」

胡隊和眾人略一思索,雖然百思不得其解,但是還是記得這些數字的:「一個是兩萬五千七,另一個是……」

「錄像帶中的38231。」宋唯想起自己做的那場噩夢,那是日夜思索所致,如同門捷列夫夢中看到的那條蛇。他說:「這兩個數字我一直在想什麼,後來才恍然發現,這也許只是兇手念著從自己居住的地方走到受害少女的家中,所需要的步數。他心思縝密,不知走過多少回,預測了多少未知的情況,才動手實施自己的計畫。」

胡隊一怔:「原來如此。如果按照成人的步數去計算,全市符合這個條件的區域約有相反方向的兩塊,只要一一排查就可以了。況且遇鬼證人曾經指證的那塊區域,與這兩塊的其中一塊才有交叉,這樣一來,我們的偵查目標就更明確。」

宋唯顯然沒打算做這麼複雜的工作,他要的是,今晚團圓飯時,看到豆沙。因此,依舊緩緩攻心,望著崔國生:「兇手是個十分念舊的人,他重複了太多的事情。比如說,重複不變的妝扮,重複不變的審美,重複遺留的罪行。馮琬法醫既然找到了受害嬰孩是秦裳女兒的證據,那麼只要我們找到嫌疑人,進行比對,就可以了。他以為殺了那個嬰孩就可以了,但是那個孩子被秦裳艱難地生下來,艱難地留下那點血肉,冥冥之中就已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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