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十三章 謎底初解心魔至

小山笑:「就算我不做,你不是也做了嗎?」

鄭與斌從椅子上拽起唐小山,咬牙切齒:「你這股不知從哪兒來的得意洋洋的勁頭,真是讓人看一次想打斷你的腿一次。」

小山淡淡一笑:「鄭隊長不是曾經打斷過我的腿,需要我幫你再回憶往昔崢嶸歲月嗎?」

鄭與斌說:「我只恨當時沒打死你。」

宋唯蹙眉,開口:「你不也沒證據?你不也靠猜?你把蓋傑逮到張家床上了?」

鄭與斌咆哮:「你是豬腦子嗎,我還沒說完。張清清家中收到不少匿名情書,這些情書和蓋傑遺物中的那封情書筆跡一致,證實蓋傑確系是喜歡張清清的,可是蓋傑不知是因為性格原因還是礙於白雷和張清清的關係,沒有署名。」

宋唯無情地打擊他:「就算寧能證明蓋傑喜歡張清清,那距離蓋傑打算強暴張清清還差八條街。再說,就算蓋傑犯下這個罪,距離寧破案還差十六條街,一共差了二十四條街,鄭隊長得意伐?」

宋唯見不得旁人欺負小山。他不打小山心裡難受,別人打小山他也心裡難受。

鄭與斌氣笑了:「我本來準備抬舉你,好好培養,把你以後的人事關係調到刑警隊,行,你既然樂意帶著唐小山,那從今天開始,你們倆就一起好好待著吧。剛胡隊已經通知讓你們歸隊,以後你們由我約束調派。」

宋唯沒有動怒,但是覺得雞蛋餅有點涼了,就趕緊又啃了一口,鄭與斌火簡直燒到了天際:「不識抬舉!給你們三天時間,證明蓋傑是否強暴了張清清,寫出報告。」

宋唯滿嘴餅,滿不在乎地開口:「鄭隊這麼客氣?一天足矣。」

裝鎚子嘛,靠嘴,誰不會。

宋唯帶著小山去了蓋傑家中調查,蓋傑的遺物中還有一冊相集,宋唯戴著白手套看了半天,剛想合上,小山也瞄了一眼,開口緩緩道:「每一張蓋傑、張清清、白雷都在,拍得不錯。」

宋唯臉一白,想到了什麼,他問小山:「誰給他們拍的?每個人都在,那究竟是誰拍的?是誰的眼睛透過相機看到的這三個人?」

小山笑:「那得問白雷了。」

白雷被連番的警察詢問搞得疲憊不堪,已經許久沒上學,他雖認識小山,但對喬裝打扮的宋唯並不熟悉,因此宋唯獨自去了白雷家,回來後給了小山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答案。

拍照的人居然是一個叫張強的男人。這個張強正是張麗的兒子,秦裳的哥哥。

白雷的原話信息量大,宋唯重複著,自己也陷入了深思:「他說,張強高中畢業後,租了個攤位,在學校小賣鋪賣東西,白雷偷偷買煙幾回,認識了張強,張強能搞到不少好煙,白雷又闊綽,兩人關係自然越來越好,稱兄道弟起來。張強愛去新開的歌舞廳跳舞,帶著白雷、蓋傑、張清清三人見識過不少場面,連帶著,四人關係都好了起來。張強和他們廝混了一段,就被他媽找關係帶到了紡織廠上班。這些照片是四人出遊時,張強拍的。張強說張清清也姓張,生得漂亮,像他妹妹,非要認她做乾妹妹。兩人以干兄妹相稱,關係很好。張清清毀容之後,張強曾勸慰張清清多次,張清清死後,他極為震驚悲痛,和白雷、蓋傑從此也不再聯繫。蓋傑死後,張強曾找過一次白雷,告訴他這個世界是有鬼的,如果他對張清清做過虧心事,就讓他小心點!」

小山懶散地趴在桌子上,他是一貫能躺絕對不坐的小爺兒,對宋唯開口:「你怎麼知道這個張強就是張麗的兒子?」

「因為我剛巧帶了所有案件相關人員的照片集,讓白雷指認過。」宋唯不以為意,這是他偵破時的一個小習慣,涉案的所有人員都會留存照片,以備不時之需。

小山打了哈欠,目光中卻帶了一絲淡淡的笑意。

孺子可教。

「小山,如果一個男性強暴了一個女性,時日已久,我們還能找到什麼證據?」宋唯又問起這個。

「一個人酷愛冷血動物,又經常寫情書,家中收拾得乾乾淨淨的,人又孤僻謹慎,一輩子只能行兇這一回,我要是他,一定會想辦法留下點什麼等待未來回味。」小山不負責任地鬼扯。

宋唯眼前卻一亮。掉頭翻轉蓋家,可是掘地三尺,卻沒有任何屬於張清清的東西。

宋唯蹙眉想著:「他會藏在哪裡?」

小山卻說:「說不定是假的呢?張清清如果真的被人強暴了,為什麼沒有報案?」

宋唯走著想著,手在上衣兩側口袋中攥著,過一會兒,他吐出一口濁氣,眼睛直視著遠方:「如果真有這麼一樣犯罪證據存在,那麼它一定也要發揮最大的作用才行,甚至,保住自己的命才行啊。」

宋唯帶著小山返回到了學校,找當日安排他們進學校卧底的副校長一行人,打開了白雷和蓋傑放飯盒的儲物櫃。

白雷的儲物櫃中除了飯盒和書,深處隱藏著一條帶著褐色血跡的女性內褲,而蓋傑的儲物櫃中則用一塊乾乾淨淨的灰色手帕包著一方淡紫色的手帕,紫色手帕上面綉著一朵小小的玫瑰,正是張清清平時繡花的手跡。

詢問白雷,白雷懵然不知內褲的存在。他說自己儲物櫃的鑰匙在很早之前就丟了。

經過鑒定,這條內褲上的血跡提取到張清清的體液和DNA,而且有男性指紋和少量唾液,屬於蓋傑。這條內褲正是張清清的私有物,也是可以證明她曾被蓋傑性侵的證據。

蓋傑心機深沉,在黑暗中假扮白雷,強暴了被灌醉的張清清,又拿走張清清的內褲,偷了白雷的鑰匙,悄悄放進儲物櫃,意圖嫁禍白雷。他算計得清楚,如若張清清不告發則罷,一旦告發,這條內褲反而成了白雷被強誣的證據。蓋傑已經頗為謹慎,沒有留下精液,但內褲上仍沾染了少量屬於他的指紋和唾液。可說是天網恢恢,也可說是不能避免之證。

每一起犯罪,都會留下痕迹。

可是張清清死後,蓋傑也死了,這一切都成了說不清的過眼雲煙。

只有那方紫色的被收藏的帕子,才似乎隱隱證明著蓋傑這個人面獸心的變態畜生有著不為人知的畸情的一面。

這種階段性的勝利讓大家的精神都為之一振。其實大家也都默認存在這種峰迴路轉,因在案件中常常見到,也是冥冥中,冤屈註定昭雪的奇特運格。

張強作為涉案人,自己也被脫了一層皮。他被反覆審訊,表現出極不穩定的情緒狀態。但是沒有證據指向張強殺害了張清清和蓋傑兩人,他沒有動機,而且兩次案發當天,張強均有不在場證明。

張強被放了出來,但是如有機會,提起公安局及警察之類,都是憤恨且懼怕。豆沙勸慰好幾回,張強才勉強放下。閑聊時,卻又說了過激的話:「依我說,蓋傑就是該死,他死了還配有人給他伸冤,多少人找警察找不到,他們這幫子酒囊飯袋就干這屁事兒!一個個都是些什麼玩意兒,尸位素餐,噁心!」

豆沙聽了挺和氣地反駁:「警察也不容易。警察忙起來整夜都回不了家,警察有時候連口熱飯都吃不上,警察不是都活該擋到最前面,警察死了難道比起普通人就是活該當英烈?」

張強惱火:「你跟誰是一頭的!」

豆沙雙眼平靜,看著張強:「我在提醒你,張強。」

張強有點猶豫,問豆沙:「你是不是也覺得我是個殺人犯,殺了清清和蓋傑?」

豆沙撩開棉帘子:「我怎麼覺得都不重要,你沒有殺人,就堂堂正正挺直胸脯,不要再說些惹人猜忌的話!」

張強氣得甩了手裡的鋼筆,直嚷嚷:「我如果真殺了人,你這輩子也不會跟我做朋友了吧!」

豆沙回頭看了他一眼,輕輕開口:「你錯了。」

她看著張強如今的模樣,就想到那些年他那麼瘦小的樣子,佝僂著背,拖著一隻殘腿,咬牙背著她,在敵人的狙擊中,汗水滴到眼皮上,還要喊著「小囡囡不要怕」的樣子,她那麼小的手摸著他的頭,忍著眼淚和聲音,都知道他怕瘋了。

那些荒唐的奇怪的日子,在爸爸離開後,就開始了。那些拼著命保護她的人們,一個個地,死在她的眼前。

說不清楚,看到張強的第一眼時,她就在想,究竟該他怕她,還是她要怕他。

他猶豫了很久,還是推開了那扇門,漸漸地,走了下去。皮鞋踩在水泥地板上的腳步聲,在死寂的地下顯得格外的清晰,那是一種尖而銳的聲響,分明是自己發出的,但是他還是有點緊張。

地下一片黑暗,他只拿著一盞蠟燭。

當走到最後一格樓梯時,有一個極其沙啞的聲音,沾著濕冷的空氣,瞬間激起雞皮疙瘩。

「把蠟燭滅掉。」

他滅掉了蠟燭,有些慌張地尋找著黑暗中的聲源。

「歡迎來到第三指揮部。」

周末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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