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四章 演命案八人黃泉

六起命案著實沒有頭緒,大家又拿起來推演擺續,試圖找到一些相似之處。

「兇手俠第一次出現,於八月十八日殺張某某,張某某是個善良柔弱的小姑娘,手無縛雞之力,兇手說他是俠,但是殺一個無辜的小姑娘,行事偏軌,顯然稱不上俠,不合邏輯;八月二十八日殺蓋某,蓋某平性格陰鬱孤僻,很少與同學往來,就愛鑽錄像廳看錄像,恰巧溺死在錄像廳前,雙眼被挖,但這次沒有尋到『俠』的字跡;十月二十六日殺秦某,秦某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員,在某行政單位當科長,四十餘歲,為人喜笑,人緣不錯,這個『俠』殺了人,把秦某心挖出切了片,在秦某家中雪白的牆壁上用毛筆寫了個『俠』字,墨水兒沿著牆壁滴到血里幾滴。」鄭與斌在刑警隊內部會議上,先簡單做了總結。

今天是,1991年12月7日,農曆臘月初二。

刑警隊長老胡問了一句:「張某某與蓋某都是高中生,二者是否有關聯?」

鄭與斌知道自己這位上司肚內是有些成算的,摸爬滾打幾十年,辦案經驗也頗豐富。他答道:「二人在同一個學校同一年級讀書,但平時生活、學習、家庭背景上,沒有交集。」

老胡沉吟了一會兒,吩咐鄭與斌:「還是要深挖。」

看見鄭與斌不服氣要頂嘴,老頭嘴快著呢:「你挖得不夠深!」

他想了想,說:「今年賣孩子那兩口子被滅門案呢?再往前看呢?還有沒有這個所謂『俠』的痕迹?」

一大隊負責人年紀大點,更穩重一些,謹慎回答道:「看來胡隊跟我一樣印象深刻。四月那起案件中並沒有『俠』的字跡,但是比起八月九月的三起案件,那個兇手行事狠辣偏軌,更可以稱為『俠』。因為受害人李翠蘭夫妻二人是做人販子買賣的,害了許多婦女和嬰兒,他們死了,大家才知道他們做的那些勾當。因此今年案發,大家只說是這兩口子遭報應了。可是當時兇手喜怒無常,連嬰孩都殺了,讓人極度憤慨不適。

「往前推演,另有至今未破的八八八殺人案,兩名受害人是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八日被人在家中害死,因為時間特別,所以我印象比較深刻。受害人也是風評不好,平素虐待婆婆,鄰里都知道。可是奇怪的是,兇手連她和婆婆一起殺了。這樣的虐殺手段,絕非仇殺或者彼此認識,恐怕更有行『俠』仗義的痕迹,只是為什麼是非不分,受害人和加害人一起殺了呢?大家當時都極度不理解。」

胡隊舉一反三,琢磨道:「那八八年那起案件殺人手段與今年六起案件是否相似,可以併案處理嗎?」

「八八八殺人案中,受害人張桂英和婆母陳姥姥是窒息死亡,胸腔中有大量水跡,案發時家中水缸被人踢翻,兩名受害人似在缸中溺死。現場沒有任何指紋的痕迹,顯示出高智商的預謀。但是因為當年案發時處在嚴打期間,最終並未破案,懸疑至今。今年發生的四起案件,我說的當然是以時間計算起來,是四起。目前看來這四起顯然可以和前案匹配成功。前案和後案有著共通點,如殺人手段的奇特性,以及死者都居住在L市城區。但併案的關鍵性證據仍未找到。我們無法在前前後後的案件中提取到任何指紋。你們是知道的,指紋被擦掉以及帶著手套作案的差別是很大的,但是這些案件顯然並非指紋在作案後被擦掉的情形,而是憑空消失了。」

「如果併案,準備算起來,已經死了八個人,彼此關係明確的有兩組,即媳婦和婆母,人販子夫妻和嬰孩,剩餘三人,張某某、蓋某及秦某,目前沒有看到彼此有什麼直接關聯。」鄭與斌進行總結。

三大隊隊長資歷最老,也跟胡隊配合最融洽,他噙了口茶葉沫子,嚼了會兒,笑道:「干坐著也沒用,回去翻翻資料去,我那兒挺齊全。這些我倒覺得都不急,馮科長有發現嗎?」

他看向了馮琬。

馮琬像是熬了通宵,眼下有些發青,但襯著白皙的皮膚反而有一種病態的柔美。她揉了揉眼睛,說道:「兇手心思縝密,是有準備的殺人,我勘察過現場,蓋某死前胸腔中被強制灌入大量液體,而其鼻腔處有壓痕,應是被人用毛巾蒙住,刻意製造溺水死亡的結果。蓋某和張某某準確說來,都是缺氧窒息死亡,但現場都有水的痕迹。兇手想讓二人的死和水聯繫在一起。

「兩名男性受害人均遭到殘忍而瘋狂的虐殺。

「被害人秦某口腔中有殘留的棉絮,生前應被堵上口腔之後殺害,兇手似乎明知要害位置卻故意避開,最後一刀才致命,手段相當殘忍。且心臟片得極碎,儼然是一種復仇形態。解剖過程中發現,秦某心肌出血嚴重,有玫瑰狀斑,證明其死之前受到極大的驚嚇和虐待。現場發現幾根長發,長度50cm。

「而蓋某雙眼應是活著的時候被挖出,眼球遺落在附近,其剖開的腹內掉落一根頭髮,不屬於被害人,長度50cm,從這些頭髮中或許進一步可提取到有效DNA,但因樣本稀少,且頭皮物質不見得足夠,因此不能打包票。

「至於女性受害人張某某,死狀反而是三者中最舒適的,燒炭而死,夢中而亡。眼珠和頭髮都是死後割下,且眼珠割取非常完整乾淨。

「兇手喜怒無常,對待受害人的差別化處理,顯示出其有變態人格。」

1990年,線粒體DNA序列多態性監測法初初應用在法醫領域,馮琬是第一批掌握該技術的專家。根據該DNA檢測法,可以運用頭髮、皮屑等角化細胞物質測算檢驗DNA。為了這次任務,公安部特批,隨著馮琬來時,將儀器一起運送過來。

胡隊點頭,對馮琬露出讚許的神色來。本來以為是個只會耍花槍的繡花枕頭,看來真有幾分能耐,不愧是跟著「第二所」所長的親傳弟子。

第二所是公安部直屬的物證鑒定中心,原稱一二六法醫所,八七年後改為「第二所」。第二所所長宋萬里正是馮琬碩博期間的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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