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味在夜空中飄蕩。
狼靈停在一棵樹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灑滿了斑駁陰影。松林的風為他送來人味,裡面混合著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氣味。其實這些東西的氣味也是人味:舊皮的臭氣,死亡和酸敗的氣息,且被更濃烈的煙、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蓋。只有人類才會剝取其他動物的毛皮毛髮,穿戴起來。
狼靈不怕人,就和狼一樣。他腹中充滿飢餓與仇恨,於是他發出一聲低吼,呼喚他的獨眼兄弟,呼喚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間奔跑時,族群的同胞緊跟在後。他們都聞到了氣味。奔跑時,他也能透過他們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過長長的灰下巴噴出溫暖的白色蒸氣。他們的爪子結了冰,像石頭一樣硬。狩獵開始了,獵物就在前方。血,狼靈心想,肉。
落單的人類是脆弱的。儘管人類身材巨大、體格強壯,有雙銳利的好眼睛,但他們耳朵不靈,鼻子也不靈。不過,雖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豬的戰鬥力更強,但結成族群的人類卻最危險。狼群靠近獵物時,狼靈聽到了幼崽的哭嚎,聽到昨晚的積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還聽到人類的硬皮和灰色長爪碰撞的叮噹聲。
那是劍,他心中有個聲音在說,那是矛。
樹上長出了冰齒,從光禿禿的灰色枝條上垂下。獨眼闖過灌木叢,濺起一陣雪。他的族群同胞緊跟在後。他們衝上一座山,衝下一道坡,來到前方的樹林——人類就在那裡。其中一個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裝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最後,一個聲音低語道,男的更危險。那些男人沖他們咆哮吶喊,但狼靈能嗅出他們的恐懼。有個人拿著跟他一樣高的木齒。他把木齒朝狼靈丟來,但由於手在發抖,木齒飛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撲了上去。
他的獨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對方掙扎時撕開了他的喉嚨。他的妹妹竄到另一個男人背後,偷襲成功。現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頭做的小玩意兒,但當狼靈的牙齒咬住她的大腿時,她扔掉了這個。她倒下去,還用雙臂護住吵鬧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頭,但奶子里全是奶。最美味的是幼崽。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給他的兄弟吃。在屠殺現場,狼群大快朵頤,凍雪凝成了粉紅和鮮紅色。
幾里格外,在一棟有泥巴稻草牆、茅草屋頂和一個煙孔的單間硬泥地房屋裡,瓦拉米爾渾身顫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雙眼血紅,嘴唇開裂,喉嚨極度乾燥。儘管他浮腫的肚子餓得咕咕叫,熱血和脂肪的味道卻充盈在他嘴裡。美味的孩子肉,他心裡想著小腫,人肉。難道他墮落得如此之深、以至於貪戀人肉了嗎?他幾乎能聽見哈根在沖他咆哮:「人可以吃野獸,野獸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變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這幾乎成了哈根的口頭禪,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佔據狼的身體與狼交配是孽畜。奪取其他人類的身體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個弱者,懼怕自己擁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著孤單地死去。瓦拉米爾吞食了他的心臟。他教會了我太多太多,最後一樣就是人肉的滋味。
當然,實際上是狼乾的。他從沒用人類的牙齒吃過人肉。但他不應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樣形容憔悴,饑寒交迫,而那些獵物……兩個男人、一個女人,還有懷抱里的嬰兒,他們從戰敗中逃離,卻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們過不多久也會死,要麼因為嚴寒,要麼因為飢餓。這樣死更加乾淨利落。這是慈悲。
「慈悲,」他大聲說。乾燥的喉頭髮出的聲音也極為乾澀,但能聽見人類的聲音真的很好,即便這是自己的聲音。空氣潮濕發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發出的煙比熱多。他盡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斷咳嗽不斷發抖,體側的傷口陣陣抽痛。鮮血把他馬褲膝蓋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結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薊警告過他傷勢可能演變至此。「我已儘力幫你縫合傷口,」她說,「但你必須好好休息,讓傷口自己長好,否則會再度撕裂的。」
大薊是他最後的同伴,一名像老樹根一樣頑強的矛婦,她風蝕的臉上長了個疣子、且爬滿皺紋。其他人陸陸續續拋棄了他。他們一個接一個地掉隊或是去前方搜刮,實際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艱難堡,或在森林裡孤獨地死去。瓦拉米爾不清楚他們的下場,也不想知道。我本該抓住機會佔據他們中的某個。那對雙胞胎之一,或是疤臉大漢,或是紅髮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識破,害怕遭人圍毆。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腦海里徘徊。猶豫中,機會就這麼失去了。
戰鬥結束後,幾千人逃進了森林,他們又餓又怕,只想擺脫長城下的大屠殺。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拋棄的家園,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長城,但大多數人茫然失措,不知該去哪兒,也不知該做什麼。縱然他們擺脫了黑斗篷的烏鴉和灰鐵衣的騎士,但更殘酷的敵人始終不離不休。他們每天都扔下更多屍體,餓死,凍死,或是病死,甚至在這些曾一同追隨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長城的同胞兄弟里,也開始了自相殘殺。
曼斯完了,倖存者們絕望地互相轉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獁被殺,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領狼狽逃竄,拋棄了我們。」大薊給他縫傷口時聲稱,「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這些『英勇』的掠襲者都上哪兒去了?」
她不認得我,瓦拉米爾這才意識到,有什麼好奇怪的?沒了野獸的他看起來哪像個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爾,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飯。他十歲時給自己起了瓦拉米爾這樣一個名字。一個適合領主的名字,一個適合歌謠傳唱的名字,一個偉大的、令人畏懼的名字。然而他依舊像受驚的兔子一樣從烏鴉面前逃開,可怕的瓦拉米爾大人最終成了懦夫。他不能讓矛婦知道這個,所以他告訴她他叫哈根。事後他疑惑自己為何偏偏挑中這個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糾纏著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個人騎著憔悴的白馬從林子里跑出來,呼籲大家趕往乳河,說是哭泣者正在那裡集結戰士,計畫殺過頭骨橋,佔領影子塔。很多人隨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沒去。後來,又有個穿戴毛皮和琥珀飾品、面色陰沉的戰士在篝火間走動,敦促所有的倖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峽谷避難。瓦拉米爾搞不懂這些人為什麼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覺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總之有幾百人去了。還有幾百人追隨森林女巫,那女巫聲稱自己預見有艦隊會從南方趕來搭救自由民。「我們得去海邊,」鼴鼠媽媽宣稱,於是她和她的追隨者們向東而行。
瓦拉米爾若是夠強壯,也會隨他們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實在太遙遠,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過九次,但這一次將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為一張松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後腦勺被撞成一團摻著骨頭渣子的紅泥,但她的斗篷實在溫暖厚實。當時正是大雪天,瓦拉米爾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丟在了長城,連同睡覺蓋的獸皮、羊毛內衣、綿羊皮靴、毛皮鑲邊的手套,貯藏的蜜酒與食物,從睡過的女人頭上取下的發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黃金臂環。這些他統統丟在了營地,一樣也沒帶。我燃燒,死亡,然後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懼折磨得幾乎發了瘋。這份記憶依舊讓他感到羞恥,但逃跑的不止他一個。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結隊地落荒而逃。戰鬥失敗了。騎士們來了,他們身穿堅不可摧的盔甲,殺掉每一個敢於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一條。
不過,要逃離死亡可沒那麼簡單,所以瓦拉米爾在森林裡撞見那個死女人之後,立刻跪下來剝她的斗篷,一點也沒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從藏身之處猛撲出來,將一把長長的骨匕首捅進他體側,並從他攫緊的手指間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後,大薊向他解釋,「是他娘的。他看見你搶劫她……」
「她已經死了,」瓦拉米爾說。她的骨針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縮。「別人砸碎了她的腦袋。烏鴉乾的。」
「不是烏鴉,是硬足民。我瞧見了。」她用針把傷口縫好。「真是一夥野蠻人。現在誰來約束他們呢?」沒有人了。如果曼斯死去,自由民就全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牙齒如銼刀的穴居人,駕著骨制戰車的西海岸人……大家全完了——連烏鴉也不例外。他們或許還不知道,但到頭來,那幫黑衣雜種會跟所有人一起死。因為大敵已臨。
哈根粗嘎的嗓音又回蕩在他腦海。「你會死上十幾回,孩子,每回都很痛苦……但當真正的死亡到來時,你反而會重生。大家都說,第二次生命更單純也更甜美。」
六形人瓦拉米爾很快就能知道真相了。從混濁的煙氣中他能聞到死亡的味道,他把手伸進衣服里觸摸傷口,更能覺察到真正的死亡正向他走來。他體內冰涼,凍徹骨髓。刺骨的嚴寒將把他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