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第五篇 楊志申冤

楊志本是三代將門之後,武侯楊令公之孫,本有大好的前程,但因失落花石綱被奪了官職,只好流落街頭,畢竟祖宗名氣再大吹牛管用,但卻不能拿來當飯吃,萬般無奈之下只好拿祖傳寶刀變賣,沒想到在鬧市賣刀時受到潑皮牛二羞辱,一氣之下失手將他殺死。

楊志吃了天大的官司,受了不少冤屈,還被刺配充軍。幸好老皇帝歸天,新皇帝登基,朝廷大赦天下,清理冤獄。楊志尋思自己在大赦之列,偷偷跑回來到大名府申冤。

大名府門外左手五十步一空桌,上面放個牌子:申冤!後面幾十人在排隊,楊志心想人也不多,估計很快就輪到自己。

排在第一位的是一個婦女,帶著一個三四歲的孩子,楊志有些奇怪,就上前搭訕:「大姐,您也來申冤?」

婦女:「對啊!」

楊志:「大姐有何冤情?」

婦女:「我被一個流氓強姦了。」

楊志上下打量下婦女,青面獠牙,虎背熊腰,面目猙獰,嘀咕道:「這口味也太重了吧?」

婦女不悅:「嘀咕啥哪?」

楊志:「沒啥,我是說真是天大的冤情,不過……似乎……也沒必要帶著小孩子吧?」

婦女:「這是證人。」

楊志驚:「證人?禽獸!竟然當著孩子的面強姦婦女,簡直禽獸不如!」

婦女:「說啥哪?這是強姦犯的孩子,鐵證如山,他要不認,我就滴血認親。」

楊志:「啊?那您也來了有段時間了吧?」

婦女:「四年六個月零八天了。」

楊志冷汗直流:「噢!了解。」

排在第二位的是位老伯,穿了一件羊皮棉襖。

楊志問道:「大爺,您一把年紀也來申冤?」

大爺:「對啊!我家牛被鄰居偷了。」

楊志:「知道是鄰居,再要回來不就得了!」

大爺:「已經要回來了!」

楊志:「那你還告?」

大爺:「我要告到他傾家蕩產!」

楊志:「按律也不該如此啊?」

大爺:「我不管,不按我說的判,我就一直告到京城!」

楊志:「噢!了解!不過大爺您不熱啊,大夏天您還穿棉襖。」

大爺:「我冬天來的,沒帶換洗衣服。」

楊志心往下沉:「噢!那您也來快半年了吧?」

大爺:「我兩年前冬天來的。」

楊志當下心拔涼拔涼的。

楊志悻悻往後走,隊伍中有幾把空椅子,上面寫著「佔位」。

人群一中年男子拉住他:「小夥子,我把位子讓給你。」

楊志一邊感嘆還是好人多,一邊說道:「那多不好意思!」

男子:「不白讓,你得給錢。」

楊志:「多少錢?」

男子:「紋銀十兩。」

楊志驚:「你咋不去搶?」

楊志:「搶劫哪有這來錢快啊!我以前就是強盜,現在改行專職倒票。」

楊志:「算啦,我不想走歪門邪路,還是堂堂正正去排隊吧!」

中年男子:「走正路?我告你,你就等著瞧吧,等個三年五載都不一定排得上。」

楊志喝了三天西北風,連知府大人的影子都沒見到,最後一狠心,回家把祖宅地基給賣了,拿銀子上下打點,終於見到知府。

知府靠在太師椅上,眼皮都不眨一下:「你這個案子鐵證如山,鬧事殺人,影響極其惡劣,若非皇恩浩蕩,就該斬首。」

楊志忙獻上紋銀五十兩。

知府掂了掂輕重,改口道:「不過牛二的確不是個東西,你也算為民除害,不過人命關天啊。」

楊志又獻上金條兩根。

知府話語立馬活泛了:「你與牛二爭執中誤傷人命,按理該從輕發落。」

楊志忙又獻上夜明珠一顆。

知府兩眼放光:「不消說了,牛二這人精神不正常,鬧市中搶你寶刀自殺,你有託管不嚴之責,卻無觸犯刑法之罪,念你功臣之後,人才難得,免去刑責,你以後就在府上效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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