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怕虎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魯智深和梁山三怪

寫到這裡時,大軍已到了睦州,皇甫端卻回了京師,據說皇帝的御馬病了。在我印象里,一匹馬應該沒有人命值錢吧,不過皇帝的馬是例外,值我一百顆腦袋,這是朱武說的,他說的總是對的。

我們駐紮在城外,太陽已經偏西,遠遠地掛在山頂上,泛著血色,我平生第一次覺得那不像大餅,而像人頭,是的,像人頭。

我坐在草地上寫日記,我想抓緊時間把身邊人的事記下來,說不定哪天哪個人就不在了。無論你是誰,也無論你多好,一旦你不在了,沒有人會記住你很久的。而當哪天大家偶然提起某個人卻想不起名字時,我還可以去翻翻日記……

那個靠著樹榦臉色蒼白的叫武松,他是清河縣人氏,有一身好武藝,拳腳甚是了得,曾赤手空拳打死過猛虎,他一生殺人無數,剛開始殺人他還講理由,只殺與他結怨的人,或者只殺他認為該殺的人,後來殺著殺著也就習慣了,看不慣的當頭一刀,這一點和我有點像,有時候殺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你非要個理由,看你不順眼就是理由。

那個坐在草地上喘大氣的胖大和尚叫魯智深,他曾經是名提轄,是朝廷在編人員,在經略府混得有滋有味,結果酒後衝動失手打死了一個屠夫,最後只好亡命天涯。他長得太有個性了,躲在哪兒也藏不住,只好跳出紅塵當了和尚,後來覺得枯燥,又跳出空門當了強盜,不過平日里他仍以高僧自居,殺完人後總是念經超度死者,也算慈悲為懷,他堅信有朝一日自己能修成正果。

那個一身刀疤的叫丁得孫。他,我,還有武松,並稱梁山三怪,生人見了我們都繞著走。武松靠眼神殺人,他眼神中透著一股犀利,一看就是殺人慣犯,旁人往往看一眼就嚇得尿褲子,無人敢跟他對視。我主要靠相貌驚人,一臉絡腮鬍子,身高八尺,腰圍八尺,一身疙瘩肉,我常自我標榜像鐵塔一般,兄弟們卻說像鐵桶,不管鐵塔還是鐵桶,生人見我第一面往往都會駭然失色,嚇得渾身打哆嗦。而丁得孫主要靠他那一身刀疤,光臉上就好幾道,跟蜈蚣似的,看著怪瘮人的,他曾經半夜把人活活嚇死過。

丁得孫本是一地痞流氓,混跡街頭,終日以打架為業。他本來長得眉清目秀,書生味十足,誰見他都喊秀才。可他卻很是鬱悶,他自小就非常羨慕那些長相兇惡的大哥,看人走到哪裡都有人陪著小心十分瀟洒。於是他思前想後,都怪自己長得太文靜了,一狠心砍了自己幾十刀,就成了現在這個模樣。

丁得孫在梁山排名忒靠後,時遷都落他好幾條街。按說他功夫不錯,不該混成現在這個樣子,主要是當年排座次時宋大哥對他有偏見,據說宋大哥見他第一面就給定了性:渾身這麼多刀疤,臉還被砍成這樣,功夫一定不咋的,當下丁得孫氣得吐了血。

那個拿著刀追著母豬滿軍營跑的叫曹正,那個五短身材的叫時遷,那個水桶腰、丑得跟夜叉似的叫孫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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