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四百五十一章 寵愛

燕綏:「我慈愛,他孝順。極好。」

中文在旁邊憤憤,欲言又止,被德語拉了好幾次衣襟,日語晃來晃去,聞言發出一聲冷笑,英文呵呵,無聲用口型道:「作死。」

也不知道在罵誰。

果然燕綏立即道:「和日語相處得不甚好,你看他現在還禁不住冷笑。」

日語:……主子你要不要臉拖我出來擋箭!

文臻不上當,轉頭看中文:「中文,我不要聽他說,我要聽你說。」

中文:「夫人。主子說的自然都是對的。主子待小主子確實是極慈愛的。主子背後愛稱小主子『白眼狼』,小主子背後愛稱主子『殭屍』。主子十分倚重小主子,一開始吃飯換藥端菜洗手推輪椅乃至修車都交付給小主子,主子也十分喜歡小主子,第一次見面就用梅花把他吊在了門頭上。主子還給小主子安排了早起五更夜睡三更的並不繁重的功課,並愛屋及烏地對小主子的夥伴們也安排了同樣的功課,兩人經常發生友好的甜蜜的充滿智慧和人身攻擊的對話,令聞者傷心見者落淚。您放心,這都是感動導致。當然,小主子對主子也十分具有孺慕之情,小主子總計給主子下過三次毒,五次蠱,兩次機關,都以失敗告終。然小主子充分繼承主子和夫人的勇者精神,屢敗屢戰,屢戰屢敗,令人感佩。最終小主子十分睿智地選擇了正確的愛撫方式,每日照三餐對主子進行言語插刀,為此榮膺我等衷心評選出的『插刀教教主』稱號。小主子在此基礎上再接再厲,為了表示自由獨立的精神,打算當掉魚骨玦。萬幸未果,但成功將插刀最高成就點亮。綜上所述,因為彼此建立的無比美好的父子關係,最後主子詢問小主子是否要去天京的時候,小主子跑得比兔子還快。」

文臻:「……」

林擎:「哈哈哈哈哈哈。」

蘭旖:……他在說什麼?為什麼每個字都明白結合在一起就不懂了?

半晌文臻嘆口氣,哀傷地道:「我甜,你這輩子就別指望那小子叫你一聲爹了。」

燕綏平靜然而微帶得意地立即道:「他進天京時,喊我了。」

日語又呵一聲,燕綏道:「日語你喉嚨癢便去自己抓藥。」

日語:「我去了。」

看不下去!

德語溫柔地道:「主子,不得不提醒您一下,小主子那時候是回頭做了個口型,並沒有發出聲音。那個口型我們以為,可能是爹,也可能是,對。」

燕綏:「只有白痴才會認為那口型是指『對』」。

被立即懟回去的德語憤而閉嘴。

文臻搖頭,笑著給燕綏舀湯,嘆氣:「莫再做吃力不討好的事兒了。」

燕綏唇角微微一勾。

他斜斜掠過來的眼眸流光飛水,滿滿漾著喜悅與欣慰。

這世上,從來只有蛋糕兒最懂他。

於是便把蛋糕兒舀過來的湯吃了,卻發現裡頭是內臟,肝腸等物,但此刻正處於對蛋糕兒的無限喜歡和感動之中,自然不願意煞風景,也便咬牙吃了。

文臻溫柔地又舀過來一勺湯,燕綏剛要也溫柔地拒絕,就聽文臻更加柔情款款地道:「放心,隨便兒自幼,我便教他你有難處,他不會記恨你的,他素來也是個大度的孩子,那一聲口型,喊的一定是爹。」

燕綏眼底的笑意漫了上來,這一碗湯也便拒絕不了了。

然後他就咬著了他最痛恨的肺臟。

咯吱咯吱,各種洞洞,洞洞還不均勻!

燕綏臉色忒不好看。

被不對稱支配的恐懼……

忽然想起當初隨便兒給他吃內臟然後被他分了半碗的事兒。

蛋糕兒這仇報的……

他痛苦地把肺臟咽下去,如同當初隨便兒也不敢吐出來一般。

語言護衛們到一邊嘎嘎笑去了。

現世報,來得快!

蘭旖看著這幾人互動,忽然覺得眼前好像隔開了一堵透明的牆,自己和那群人,是另一個世界的人,看得見,摸得著,走不近,連說什麼,都永遠不明白。

想起當年燕綏十來歲的時候,比現在遠,比現在冷,比現在空,像山崖連接著的那一片青天,仰頭去看,被炫花了眼,心裡明白難以企及,可還是有機會去夠一夠的。

如今他比當年近,比當年暖,比當年真,但那片青天,已經亮著了獨屬於他的星月之光,再容不下另一個人伸手來摘。

她並不能準確描述這種感覺,卻明白那失落感受,不甘心地起身走開,卻還順手抓走了一塊咖喱餅。

她回到自己房間,不一會兒便有門敲響,卻是文臻帶了成衣店的婆子來,讓她選些衣裳,她昨晚衣裳都收了,現在也就沒興趣再矯情,無可不可地指了一件白色的,文臻卻和她大力推薦時下流行的花田綵衣。

花花綠綠的衣裳也便收了一堆,蘭旖啃著餅,心情慢慢好起來,卻還是不說話。

過了一陣子,又有首飾店的人來,文臻說要買首飾,找她參考。她指著那些白珠水晶之類的說女人便當用這些,冰清玉潔,氣質出塵。文臻卻拿著一串琉璃瓔珞鑲嵌碩大紅藍寶的金項圈,說這個色彩絢麗,燦爛明媚,瞧著便心情好,只是自己一張娃娃臉,壓不住這貴氣,不如你來試試,說著便往蘭旖脖子上掛,蘭旖阻止不及,低頭一看只覺得華麗得令人心跳,不習慣地便要脫下,文臻卻已經一臉驚艷地拍手道:「這項圈和蘭門主才是天作之合!再沒有比你更壓得住這首飾的了!」

首飾店的掌柜也連連稱讚,感嘆再無人有這位姑娘這般契合這首飾,這話倒也不是假話,眼神誠摯得很。蘭旖自己對鏡中一看,那七彩色澤,襯上她銀白長發冰雪肌膚和湛藍眼眸,將她本有些寡淡的顏色瞬間提亮許多,顯得那些鮮明的更鮮明,清麗的更清麗,項圈上的藍寶石與她的湛藍的眼眸交相輝映,她幾乎要為自己迷醉。

蘭旖幾乎立即便喜歡上了,只是也知道這項圈定然貴重,自己卻是沒有錢的,也不說話,默默要脫下,文臻卻按住了她的手,誠懇地道:「好馬配寶鞍,鮮花贈美人。這瓔珞項圈和門主如此相配,不拿實在可惜,我便狂妄一回,為門主要了它了。」

蘭旖生硬地道:「我不想再接受你的恩惠,你也莫指望我拿了你的東西,得了你的救助,就肯那般護法。女兒身何等精貴?我幾十年苦修的功力何等精貴?」

文臻笑:「這怎麼能叫恩惠呢?這是還你之前的恩情。當初在小島火山上你便護持過燕綏,這次又為他千里奔波,這些欠的情還沒還呢。」

蘭旖也不說話,起身出去了,文臻對採桑努努嘴,採桑會意一笑,將那裝項圈的盒子塞在了蘭旖枕頭下。

採桑一邊笑,一邊嘆小姐用心良苦。覬覦自己夫君的女人,也肯這般籠絡著。

文臻卻笑道:「都是可憐人。」

求而不得,不可憐嗎?

自己都佔盡上風了,燕綏又是那種絕不會出軌的人,何不大方一點呢。

她回頭想想自己那些情敵,很有趣地發現,喜歡並敢於追逐燕綏的女子,大部分竟都是性情冷硬獨特的那一款,想來冷清特別的人也容易被同樣特別的人吸引?畢竟燕綏雖然美貌,但是高遠矜貴,平常女子還多半是可遠觀不可褻玩的感受。

誰又能想到,他自己喜歡的,竟然是如她這種最普通的,嬌小甜美溫暖隨和的那一掛呢。

緣分啊,就這麼妙不可言。

蘭旖出去了一陣子,便準點回來吃文臻親手做的午餐,燕綏對此很是不滿,覺得文臻貴為刺史,又是他夫人,還要親手操持這一大堆路人甲的飯食,很是不該。文臻卻恨不得把他這三年來缺失的伙食都給補上,哪裡理會他的抗議。

吃完午餐便上路,蘭旖帶著自己的小包袱,默默跟上了。其餘人也都不以為異,沒一個人問她怎麼不走了?態度都自然得很。

車隊一路往西北,特製的馬車走得很快,文臻怕不利於燕綏傷口癒合,時不時便要檢查一番,卻發現燕綏的傷勢雖然還是癒合得慢,卻比當年情況要好,心下也不禁覺得安慰。

晚間沒能趕上宿處,便在山野間的一處舊祠堂休息。

蘭旖正想展示一下自己並不嬌慣不怕吃苦的優秀品質,就見燕綏手下的護衛根本不用人吩咐,不僅打掃乾淨祠堂,還早早燒好一壺熱水送給文臻,燕綏將熱水沾濕了布巾細細給她抹臉和手,完了還取出一個精緻小瓶子,說是普甘那裡的魚油製作的護膚霜,給文臻塗在手上,而文臻不知何時也燒了水,親自給燕綏洗衣服,洗衣服的水裡滴幾滴綠色的液體,文臻說這是一種草藥,洗出來的衣物更乾淨且微帶清香。蘭旖詫異地說燕綏穿衣很少穿第二次,沒想到和你在一起後如此儉省。燕綏卻道:「這衣服只要是她洗的,她洗一次我穿一次,洗破了我也照樣穿。」

蘭旖被強制性塞了一嘴狗糧,氣得起身出去找吃的了,感覺到冷冷的寒風在臉上胡亂地拍,自己也想不通為什麼就這麼自虐般地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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