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話 鐘錶店偵探與下載的不在場證明 5

時乃還是那麼神速,我不禁目瞪口呆。由身經百戰的精英組成的搜查本部糾結了一個月也沒想出個頭緒來,她卻在短短几分鐘時間裡推翻了嫌疑人的不在場證明。

「古川先生的證詞里,有一處不太對勁的地方。」

「不太對勁的地方?」

「您告訴他,『《沙之堡》是限時發布的,只能在十二月六日下載』。他好像吃了一驚,反問您說:『啊?這樣啊?』對吧?」

「嗯,有什麼問題嗎?」

「古川先生會有這樣的反應,說明他之前並不知道《沙之堡》是只能在十二月六日下載到的曲子。也就是說,和田先生下載樂曲,然後放給他聽的時候,完全沒提到這件事。」

「對啊。」

「您就不覺得奇怪嗎?和田先生為什麼沒說這首曲子只能在十二月六日下載到呢?只能在那一天下載,多大的噱頭啊。音樂發行公司的社長之所以同意作曲家開出的條件,也是因為考慮到了限時發布的廣告效應呀。和田先生一下載完,就迫不及待地把曲子放給古川先生聽了。照理說限時發布是絕佳的談資,他應該拋出這個話題,進一步吸引古川先生的注意力。可他為什麼沒有提起呢?」

被她這麼一說,好像是有點奇怪。

「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不妨倒過來想一想——如果和田先生把限時發布的事情說出來了,會有什麼後果呢?」

「如果他把限時發布的事情說出來了……?」

「要是他說了,自然會讓古川先生知道曲子是只能在十二月六日那天下載的。也許和田先生就是想避免這種情況。」

「為什麼啊?」

「因為『和田先生請古川先生來家裡做客』這件事,並不是十二月六日發生的。如果古川先生得知曲子只能在十二月六日下載,他一定會說:『今天不是六日啊!』」

「不是六日,那會是幾日啊?」

「應該是前一天,也就是十二月五日。」

「可《沙之堡》只能在十二月六日下到啊,前一天應該是下載不了的啊?況且和田的手機里的確有十二月六日晚上十一點四十六分下載了《沙之堡》的記錄。」

「和田先生當著古川先生的面下載樂曲這件事當然是在十二月六日發生的。否則他就沒法下載了。」

我竟無言以對。

「……你剛才不是說,古川是十二月五日去的和田家嗎?」

「對,我是這麼說的。」

時乃笑嘻嘻地回答。

「呃……那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有嗎?」

「和田請古川來家裡做客明明是十二月五日的事情,下載音樂怎麼就成了十二月六日的事情呢?」

「因為他們玩著玩著就過了零點呀。您剛才說,《沙之堡》是從十二月六日凌晨零點零分零秒開始發布的對吧?因為過了零點,日期變成十二月六日了,所以和田先生才能下載到這首樂曲。」

「玩著玩著就過了零點?可古川說他不到零點就走了啊……」

說到這兒,我才恍然大悟。

「啊!我知道了!和田家裡的鐘都被調慢了是吧!」

「我覺得這個可能性很大。和田先生是十二月五日請古川先生來家裡做客的,但他提前調慢了屋裡的時鐘,十五分鐘左右吧。您剛才說,和田先生的書桌上有座鐘,牆上有掛鐘,對吧?他應該把兩個鍾都調慢了。用來打遊戲的電腦上的時鐘應該也同樣被他調慢了。

「十二月五日,和田先生與古川先生在下午六點多去學生食堂吃了晚餐,然後在便利店買了啤酒和零食,一起回到和田家。學生時代的聚會,一般都不太在乎時間的,您應該也是過來人吧。古川先生恐怕也沒關注時間。所以走進和田家的時候,他並沒有察覺到屋裡的鐘被調慢了十五分鐘左右。慢了整整一小時也就罷了,才十五分鐘的話,察覺不到也是很正常的。」

「是啊。」

我回想起自己的大學時代,點了點頭。

「而且和田先生與古川先生當時在用電腦對戰對吧?古川先生肯定會打得很投入,顧不上看自己的手機。所以古川先生在開始打遊戲之後察覺到準確時間的風險也不是很高。」

也許和田用電腦寫遊戲程序的目的就在於此。

「零點一過就是十二月六日了。和田先生立刻用手機下載了《沙之堡》,放給古川先生聽。為了讓對方知道自己真的下載了,和田先生特意展示了發布畫面和下載進度條。順便一提,他當時應該也隱藏了屏幕頂部狀態欄里的系統時間。否則『已經過了零點』這件事就暴露了。屋裡的時鐘慢了十五分鐘左右,於是古川先生便認定和田先生是晚上十一點四十六分下載的。

「直到那時,和田先生做的這些手腳還不具有任何的意義。如果警方在兩三天後找古川先生了解情況,問他是哪一天去的和田家,他肯定會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十二月五日。

「但幾個月過後,古川先生的記憶就變得模糊了,他必然會忘記自己到底是十二月五日去的,還是十二月六日去的。他要是只去過一次,倒是有可能記住準確的日期,可您說古川先生經常去和田家打他寫的遊戲,去的次數多了,自然就搞不清到底是哪天去的了。古川先生沒有寫日記的習慣,手機的日曆里也只有課程表,所以無法在事後通過這類記錄鎖定他造訪和田家的日期。

「不過古川先生一定會記得和田先生下載了題為《沙之堡》的新曲,還放給自己聽了。因為這件事只發生過一次,很不尋常。

「經過好幾個月的沉澱,古川先生記憶中的日期變得模糊了。和田先生埋下的種子終於在這一刻開花結果了。

「直到這時,和田先生終於進入了警方的視野。他說自己案發當天跟古川先生在一起,於是警察便找到古川先生,問他有沒有在十二月上旬去過和田家。古川先生表示去過,但不記得具體是哪一天了。

「警察再回過頭來找和田先生,說古川先生不記得日期了。和田先生裝作很頭疼的樣子,然後『突然』想起他那天下載過《沙之堡》,還放給古川先生聽了。他告訴警方,這首曲子是限時發布的,只能在十二月六日下載到,所以它可以證明下載這件事發生在十二月六日。

「於是警察又回去找古川先生,問和田先生是不是真的下載過。結果古川先生說,和田先生的確在十一點半以後下載了一首叫《沙之堡》的曲子,也放給他聽了。既然和田先生下載了這首曲子,那就意味著古川先生的確是在曲子在線發布的那一天,也就是十二月六日去的和田家。

「就這樣,和田先生不過是把家裡的鐘調慢了短短的十五分鐘,卻在幾個月後成功改寫了古川先生的記憶,將記憶中的日期往後挪了一天。」

「可和田手機里的下載記錄顯示,他的確是在十二月六日夜裡十一點四十六分下載的啊?」

「和田先生下載了兩次。第一次是當著古川先生的面下載的,發生在十二月六日凌晨零點多。然後他刪除了那條記錄,也刪除了下載的音頻數據。接著在當天晚上十一點四十六分,他再一次下載了那首曲子。給您看的那條下載記錄,就是第二次下載的產物。」

「啊,原來是這樣……」

「那就讓我們再梳理一下和田先生在十二月六日,也就是案發當天的行動軌跡吧。正如我剛才所說,十二月五日夜裡請古川先生來家裡做客的時候,和田先生提前把家裡的鐘調慢了十五分鐘左右。可古川先生要是察覺到鐘有問題,幾個月後才會開花結果的不在場證明機關就徹底報廢了。如果真的出現了這種情況,和田先生一定會放棄在六日夜裡行兇的打算。然而,古川先生直到最後都沒有發現鐘被調慢了,所以和田先生才下定決心,按原計畫在六日夜裡行兇。

「您剛才說,和田先生給您看的日記里貼著大學食堂的小票,列印時間是『2017年12月6日18時10分』,還有便利店的小票,列印時間是『2017年12月6日18時49分』,對吧?我認為和田先生的確在十二月六日的這兩個時間去過食堂和便利店,而且他應該特意選擇了和前一天一樣的時間去。唯一不同的是,五日是和古川先生一起的,六日卻只有和田先生一個人。

「去過便利店以後,和田先生從八王子站出發,換乘JR電車,來到那野市的北野站。至於在便利店買的東西,他應該在半路上扔掉了。抵達北野站之後,他走了十多分鐘,前往案發現場,殺害了富岡真司先生。要是法醫推測的死亡時間太寬泛,他精心設計的不在場證明就無法發揮作用了,所以他打了匿名的報警電話,以便讓警方迅速發現遺體。接著,他回到車站,換乘JR回到八王子。接下來要做的,就是靜等幾個月,等到古川先生的記憶變得模糊的那一天。」

「不過話說回來,和田偽造不在場證明的手法也太不穩當了吧?因為他是案發三個月後才被警方注意到的,所以古川的記憶已經變得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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