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鐘錶店偵探與兇器的不在場證明 4

下鄉巡查部長和我奉命前往舞黑市大木町的平根家。他住在一棟看起來很高級的分售公寓里。公寓共有十層,平根住在902號房。從這裡開車去日湖市戶田町的案發現場需要二十分鐘左右。我們坐電梯上到九層,按下門鈴。

「咦,二位是之前來過公司的警官吧?今天找我有什麼事嗎?」

平根的打扮跟上班時截然不同。今天的他穿著POLO衫配棉布褲子,顯得十分隨意。

「我們有些問題要問您,方便進屋談嗎?」

他將我們帶往餐廳兼廚房的地方。他貌似還沒成家,家裡沒有住著第二個人的跡象。屋裡擺著各種看起來十分昂貴的傢具與電器,收拾得乾乾淨淨,幾乎能直接用作樣板房了。

下鄉巡查部長開口問道:「能不能請您講講布田先生遇害那天您都做了些什麼?」

平根皺起眉頭。

「問我這些幹什麼啊?」

「我們打聽到您把公司的嗎啡偷偷賣給了黑社會組織白嵐會,要是這件事被布田先生知道了,您肯定會非常頭疼的吧?」

平根頓時拉下了臉。

「我在倒賣嗎啡?開什麼玩笑,誰說的啊?」

「這個不太方便透露。」

「不管是誰說的,警察都不該聽信這種不負責任的謠言。我才沒有倒賣公司的東西呢。你們去查查公司的庫存記錄就知道了。」

「您是生產管理課的課長,真想篡改記錄的話,還是有辦法的吧。」

「天哪,堂堂警察居然因為幾句沒憑沒據的話就上門找碴兒!我說我沒做過這種事,讓你們去查記錄,你們又說記錄肯定被我篡改過,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

「您會生氣也是人之常情,只要您告訴我們案發當天您都做了些什麼,我們立刻就走。」

平根嘆了口氣。

「好吧。我說還不行嗎?是幾日來著?」

「六月十七日,星期六。」

「稍等,我得去翻翻日程本……」

平根去隔壁房間拿來日程本,翻開一看便喃喃道:「是跟表親們聚餐那天啊……」

然後他告訴我們:

「因為那天是星期六,我應該是八點多起來的,比平時晚一點。吃過早飯以後就在家裡打掃打掃衛生、洗洗衣服什麼的。」

「不好意思,請問您家一共有幾口人?」

「如您所見,這兒就我一個人住,所以沒人能給我做證。」

「打掃完衛生以後呢?」

「我開車出門了,因為中午要跟親戚聚餐。在西急百貨店的中餐館,叫『北京仙館』。我加上表兄弟,總共是六個人。」

西急百貨店在日湖站跟前,開車去案發現場十分鐘左右。

「跟親戚聚餐啊,關係真好。」

「基本半年一聚吧。」

「聚餐的時候都聊些什麼啊?」

「隨便聊聊吧,彙報一下自己跟家人的近況啦,工作上的事情啦,童年的回憶啦……」

「那你們聚到了幾點啊?」

「下午三點。從正午到下午兩點在『北京仙館』,然後去了同一層的『charade 』咖啡廳聊到三點。」

「然後呢?」

「然後去了日湖站附近的電影院,看了一部叫『Two of Us』的片子。要我講講劇情嗎?」

「不,不用了。」

反正他完全可以提前找一天把電影看了。

「電影是幾點散場的呢?」

「五點多,之後我就直接回家了。」說到這兒,平根推了推眼鏡問道,「話說布田是什麼時候遇害的啊?」

「下午兩點到三點之間。」

「哦,我剛才也說了,那時我正跟親戚們在咖啡廳聊天呢。」

平根用滿懷自信的態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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