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的故事 魯道夫·朱利安尼

1984年《財富》雜誌的一篇文章曾報道:「博斯基的競爭者們都在暗地裡討論他那恰到好處的時機選擇,傳言他在尋找基德爾·皮博迪和第一波士頓的交易信息。博斯基激烈地否認使用了內幕消息。」

媒體對博斯基犯罪行為的報道引起了新任的紐約南區聯邦檢察長魯道夫·朱利安尼的注意。朱利安尼迅速贏得了犯罪鬥士的聲譽,尤其針對有組織犯罪。

朱利安尼本身就來自一個與犯罪組織有關聯的家族。他有個叔叔是賭博莊家,還為黑幫放高利貸。他的父親哈羅德為放高利貸的人做打手。哈羅德·朱利安尼是個身材高大、性格好鬥的人,戴著厚厚的眼鏡,皮膚潰瘍嚴重。他成年時正趕上經濟大蕭條,因此從未有幸找到或者說堅持一份工作。1934年4月2日,經濟蕭條驅使哈羅德和一名同夥持槍搶劫了一名牛奶商。哈羅德為此在紐約州新新監獄坐了一年牢。

1948年,哈羅德的姐夫里奧·達萬佐(Leo D''Avanzo)在布魯克林的弗拉特布希區開了一家餐廳酒吧,實際上是為放高利貸和賭博活動作掩護。這個地方後面有一間秘密電訊室,賭博莊家和彩票賭博兜攬人在這裡工作。里奧為哈羅德提供了人生中第一份真正收入穩定的工作。哈羅德要撫養4歲的兒子,因此他接受了這份工作。他成了這間酒吧的酒保以及高利貸業務的打手。債務人會偷偷溜到酒吧把裝滿現金的信封交給哈羅德。他們支付的高額利息——利滾利——高達150%及以上。如果他們沒能繳納每周的還款,哈羅德就負責去找到他們。他因用棒球棒毆打拖欠債務的人而出名。

但哈羅德不希望他的兒子在黑幫中長大。他辭掉了里奧這裡的工作搬到了長島,在林布魯克公立高中找到了一份園丁的工作。哈羅德的兒子不僅在擁有合法工作的父親陪伴下長大,還受法律的吸引,從事了法律方面的工作。在大學裡,「魯迪」·朱利安尼告訴他的一個女朋友說自己的理想是成為第一位信奉天主教的義大利裔美國總統。他極其崇拜約翰F.肯尼迪和他手下那位打擊犯罪的司法部長羅伯特·肯尼迪。在紐約大學,朱利安尼的房間里掛著一個飛鏢靶,上面貼著一張美國總統理查德·尼克松的照片。

1968年,朱利安尼以優異的成績畢業。他開始為曾經檢舉弗蘭克·科斯特洛逃稅的美國大法官勞埃德·麥克馬洪(Lloyd MacMahon)當書記員。朱利安尼聰明又上進,因此升職迅速。1981年1月,朱利安尼被任命為常務副檢察長,這是羅納德·里根政府司法部第三高的職位。在1個月之前他才轉為共和黨。

因此,朱利安尼開始在華盛頓工作,在此期間最高法院宣布了一個改變他一生的判決。涉及的案件就是美國政府訴特克埃提案,此案正與打擊有組織犯罪的法律RICO有關。

RICO代表的是《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anizations)。《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的起草人是聖母大學法律學教授G.羅伯特·布萊基(G.Robert Blakey),他曾是羅伯特·肯尼迪的助手。這項法律之所以如此命名,據說是為了取首字母縮略詞RICO,因為這會讓人們想起1931年的警匪片《小凱撒》(Little Caesar)中愛德華·羅賓遜(Edward G.Robinson)扮演的黎科·班戴洛(Rico Bandello)。RICO最終回應了隆吉·茨威爾曼要將黑幫生意合法化的計畫。此前,檢察官們發現要起訴那些經營合法生意的腐敗公司幾乎是不可能的——儘管這些公司的啟動資金來自黑幫,而且通過暴力威脅的手段獲得了市場份額。1970年,國會正式通過RICO法案,使曾在起訴茨威爾曼逃稅案件中使用的有爭議的策略合法化。法案允許檢察官在起訴開始到審判結束這段時間凍結「詐騙企業」(racket)的資產,這種做法有效地保證了在審判之前該集團處於停業狀態。

《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的適用範圍隨著時間的推進得到了極大的擴展。臨界點就是1981年對美國訴特克埃提一案的裁決。被告方被指控犯有毒品交易、縱火、保險欺詐及行賄罪行。他們辯稱並沒有在合法生意掩護下行動,不應該算作「詐騙」,因此並不適用《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

法院駁回了這種辯解並規定《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適用於任何企業,無論是合法的還是不合法的。

這一規定暴露了法案核心的矛盾點。1970年時國會很顯然認為很容易分清「詐騙企業」和「黑幫」。首字母縮略詞本身暗示他們當時考慮打擊的是義大利裔美國人。法院不允許法律根據種族和文化定義詐騙犯。《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可以應用於任何觸犯法律條款的組織。

此項規定給予實施《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中規定的嚴厲處罰的檢察官們很大的決定權。在這些檢察官當中,沒有人比朱利安尼對這項權力的利用更充分。

在美國訴特克埃提案件期間,朱利安尼閱讀了黑手黨大佬喬·博納諾(Joe Bonanno)的回憶錄《正人君子》(Man of Honor)。博納諾的書中詳細描述了黑幫的內部運作。後來朱利安尼寫道:「我夢想利用《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起訴本身就是『腐敗企業』的黑手黨領導層。」

這一結論在今天看來似乎很奇怪,因為人們通常認為《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就是一部指控從不親自動手的黑幫老闆們的法律。但是《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最初的目的是處罰詐騙集團,而不是處罰像毒品交易和雇兇殺人這樣的公然違法活動。根據傳記作家韋恩·巴瑞特(Wayne Barrett)的說法,「魯迪最終決定把《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當作他的亞瑟王神劍。」

1983年6月,朱利安尼接受了一項新的任命,出任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紐約南區範圍覆蓋曼哈頓和布朗克斯區,是這個國家的新聞中心,這裡的一切都最引人注目。39歲的朱利安尼是有史以來擔任這一職位最年輕的人。他接手了大量正在紐約進行的調查。其中之一已經反映出在美國訴特克埃提案之後對《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的全新詮釋。一個詭異的巧合是,這項調查與一家《財富》500強公司有關,這家公司是由茨威爾曼的黑幫企業發展起來的。

1973年,一個名叫倫納德·霍維茨(Leonard Horwitz)的股票經紀拿著裝有5萬美元現金的紙袋走進了華納傳播公司位於曼哈頓的辦公室。霍維茨希望華納投資韋斯特切斯特總理劇院(Westchester Premier Theatre)公開發行的股票。這座尚未建成的劇院將把拉斯維加斯風格的表演帶到紐約州的柏油村郊區。

公開發售出現了問題。霍維茨的現金紙袋就是吸引華納公司購買一批股票的誘餌。霍維茨立即被引薦給索羅門·韋斯(Solomon Weiss)。在個人生活中,韋斯是一個安靜慈愛的男人,也是一個認真細心的猶太人。在職場中,他是在公司賬目上隱藏現金流的專家。韋斯曾為金尼停車場公司做賬,為此連續多年向工會和政府繳納罰金。

霍維茨和韋斯達成交易,華納獲得現金,作為回報,華納開立支票購買劇院股票。霍維茨被告知華納總是需要現金。

為什麼一家大型合法公司需要現金呢?答案或許和21點有關。史蒂夫·羅斯習慣和一群家人和朋友出去度假。如果度假地有賭場的話,羅斯常常會讓他的同伴們說出一些自己想要的禮物,然後羅斯就會隻身一人去21點賭桌玩牌。幾個小時之後,他會帶著足以購買上述禮物的籌碼從賭場出來。

朋友們都懷疑羅斯只是花錢購買了這些籌碼。羅斯是出了名的喜歡慷慨解囊的人。有證據表明羅斯在21點賭桌上遠遠算不上一個戰無不勝的人。

羅斯在拉斯維加斯的凱撒宮有信用額度。1973年6月1日~3日,羅斯在玩21點時共輸掉4萬美元。這個時機和損失的數額是很氣人的,因為恰恰發生在霍維茨用紙袋送來5萬美元之後不久。

羅斯告訴華納公司的內審委員會,在他辦公室里有一個專門用來存放賭博盈利的手提箱。他說他通過記牌的方式玩21點經常能贏6萬~9萬美元。但當政府問羅斯為什麼在他提供的所得稅表格上從未申報任何21點收益時,羅斯解釋說:「我年底的時候發覺我已經把贏的錢輸光了。」

倫納德·霍維茨與政府合作並提供了指控索羅門·韋斯的證據。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根據《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起訴韋斯犯有詐騙、郵件欺詐和偽證罪。這是該法律第一次應用於指控大型企業。鑒於華納公司曾經是「詐騙企業」的背景以及該公司與科薩·諾斯特拉組織合作的事實,對其啟用《反詐騙腐敗組織集團犯罪法》是合理的。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