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通訊服務

故事要從一個墮落的報務員說起。他的名字叫約翰·佩恩(John Payne)。20世紀初,他在西聯公司(Western Union)辛辛那提辦事處工作。在一個大股東的敦促下,西聯公司選擇站在道德的高地,抵制賭博的惡魔。公司實施一項新政,拒絕傳送賽馬結果的通知。佩恩因此辭職開辦了自己的佩恩辛辛那提電報公司(Payelegraph Service of ati)。新公司的唯一業務就是向賭馬莊家們報告賽馬結果。

佩恩安排一名員工駐紮在當地賽馬場。賽馬一闖過終點線,這名員工立即用一面小鏡子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將結果傳達給另外一名站在附近高樓上的員工。然後,這名員工會用電報機將結果通過租來的線路發送到辛辛那提的各個賭注登記處。

在當今這個體育賽事直播無處不在的年代,佩恩的服務價值或許並不明顯。但如果沒有這份電報結果,獲勝賽馬的消息需要好幾分鐘才能傳到賭馬莊家那裡,由此會產生各種變數。如果顧客能先於莊家知曉獲勝賽馬的信息,就能把賭注押在已經獲勝的賽馬上。

佩恩的服務確保莊家佔據先機。如果顧客試圖將賭注押在已經獲勝的賽馬上,而此時莊家已經知曉結果,便會拒絕接受顧客的投注。當賭徒不知不覺將賭注押在了已經落敗的賽馬上……那麼莊家自然會接受投注。

發明一種能夠賺錢的新產品或者新服務正是美國夢的目標。短短几年之間,佩恩通訊社的賽馬結果報告服務已覆蓋從薩拉托加 到美國中西部地區的各個賽馬場。地方政府對賭博的嚴厲打擊反而促使其發展壯大。芝加哥市長卡特·哈里森二世(Carter HarrisonⅡ)頒布命令稱:「我的目的就是要看到賭馬活動無法進行。」他頒布法令禁止這座城市的一切賭馬活動。賽馬活動參與人數一落千丈,而非法下注活動卻異常興旺。

1907年,芝加哥一個名叫蒙特·坦尼斯(Mont Tennes)的暴力流氓獲得了佩恩通訊社在伊利諾伊州的經營權。蒙特·坦尼斯給自己的公司取了個很不顯眼的名字:大眾新聞局(General News Bureau)。他每天要為這項經營權支付300美元,但他所獲得的收益達數倍之多,僅在芝加哥就有700多家地下賭庄。坦尼斯要求伊利諾伊州所有莊家每天將一半收入上交給他。

如此高額的收益讓芝加哥其他流氓非常嫉妒。1907年7~9月,坦尼斯的家和工作場所共發生6次爆炸,而坦尼斯每次都幸免於難。向他報告這6起爆炸事件的報信員問他是否知道是何人所為,他回答道:「我當然知道,但是我不會告訴任何人,因為會對生意不利。」

坦尼斯最終決定不再需要佩恩,於是將其從生意中排擠出去。坦尼斯的大眾新聞局向南擴展至新奧爾良,向西擴展至舊金山。

坦尼斯的業務如此繁盛,引起了聯邦法官凱納索·蒙頓·藍迪斯(Kenesaw Mountain Landis)的注意。1916年,藍迪斯法官啟動了對大眾新聞局的調查。克拉倫斯·達羅(Clarence Darrow)任坦尼斯的代理律師。他建議援引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進行辯護。藍迪斯法官最終裁定聯邦法官對地方反賭博法規沒有審判權。

1927年,坦尼斯決定金盆洗手。他在大眾新聞局發行了100股股票並將其全部出售。1941年,坦尼斯安然去世。他將一部分財產捐贈給了「榮譽夏令營」(Camp Honor),這是專門為性格頑劣的男孩子建立的品格培養夏令營。

大眾新聞局的最大股東是摩西·安嫩伯格(Moses Annenberg)或稱莫·安嫩伯格(Moe),他持有48股公司股份,是《賽馬新聞》報紙的發行人。安嫩伯格對於快速精準的賽馬結果信息給他帶來的社會效益並不感到慚愧。對此他問道:「如果人們可以在賽馬場下注,那麼為什麼要剝奪他們在場外下注的權利呢?有多少人能夠放下工作去賽馬場呢?」

安嫩伯格僱用自己的親信詹姆斯·拉根(James Ragan)來管理通訊社。當時此行業中已經有很多競爭者。安嫩伯格和拉根通過收購小型通訊公司或是將其趕出行業的方式實現擴張。

敢與安嫩伯格和拉根相抗衡的人包括歐文·韋克斯勒(Irving Wexler),他是大紐約新聞服務公司(Greater New York News Service)的老闆,也是一位走私商人。在拉根與大紐約新聞服務公司展開價格戰之後,韋克斯勒派出一隊暴徒摧毀了安嫩伯格在紐約的總部。

安嫩伯格知道韋克斯勒偷偷接入了大眾新聞局的線路以獲取賽馬結果。這要比付錢讓自己的員工從各個賽馬場彙報比賽結果便宜得多。因此,有一天安嫩伯格故意推遲了韋克斯勒所接入那部分線路通報的比賽結果。安嫩伯格將實時比賽結果用電話告知一群自己人,讓其對獲勝賽馬投注從而贏了韋克斯勒的客戶。韋克斯勒的莊家們由於獲得的信息延誤,因此並不知道被押注的那些賽馬其實已經獲勝。一天結束,他們遭受了巨大的損失。

安嫩伯格的人跑到韋克斯勒的客戶那裡解釋發生的一切。他們將贏得的錢歸還給這些莊家,並建議其轉投到大眾新聞局旗下。

通過這種手段,安嫩伯格的服務,也稱作「托拉斯」或「有線服務」,一路擴展至加拿大、墨西哥和古巴。1934年,安嫩伯格像坦尼斯一樣拋棄了他的合伙人。安嫩伯格自己成立了一家新的、與原公司競爭的通訊公司,名為全國新聞服務公司(Nationwide News Serivce)。以前的老客戶們都被告知要麼轉投新公司,要麼就會被排擠。

大眾新聞局的發展軌跡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類似。1894年,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的電話專利到期。短短几年內就有6000多家本土電話公司競爭美國市場。大部分公司都被AT&T收購或是逐出競爭。儘管AT&T所採用的方式比安嫩伯格要紳士許多,但結果都是一樣的。因反壟斷訴訟,政府介入其中。訴訟最終於1913年平息,AT&T同意與其競爭的電話公司連接到其遠程網路當中。1915年,第一條橫貫全美的電話線路正式運營。第二年,AT&T被列入道瓊斯平均指數(Dow Jones average)當中。因其目前屬於合法壟斷,也因其分紅可靠,AT&T被譽為最受孤寡人士青睞的股票之一。

這些孤寡人士中很少有人意識到這家電話公司的業務與外圍下注有多麼緊密的聯繫。大眾新聞局並不擁有連接每個賽場和賭庄的線路,需要從AT&T租賃線路和設備,就像今天互聯網服務租賃電纜和路由器一樣。電報和語音線路皆被使用。隨著系統變得越來越複雜,語音線路還可以提供賽馬現場解說。

AT&T的律師們對這方面業務感到擔憂。1924年的一份內部法律意見書寫道:「這些申請者(賽馬通訊社)必須要知道其大部分顧客必然是賭馬場所的所有者。他們不能故意對這些事實視而不見,為了與違法之人合作而故意無視人人皆知的事實。」

在法律建議下,AT&T在與線路租賃商的合同中加入了一條免責條款。條款規定如果官方判定租賃業務違法,那麼電話公司有權撤銷服務。AT&T還繼續與莊家做生意——而在官方層面上,它可以堂而皇之地對通過其網路進行的賭博活動表示驚訝。截至20世紀30年代中期,莫·安嫩伯格已成為AT&T第五大客戶。

安嫩伯格對通訊業務的操控激怒了大眾新聞局的其他股東,因為他們現在雖擁有公司股份,但公司基本沒有顧客。其中一位股東,芝加哥黑幫成員約翰·林奇(John Lynch)將安嫩伯格告上了法庭。安嫩伯格的代理律師韋茅斯·柯克蘭(Weymouth Kirkland)辯解稱由於通訊服務很明顯是不合法的,因此法庭沒有審判權。他援引了1725年的先例,在案件中,英國法官拒絕為兩名陷入糾紛的攔路強盜分割掠奪的財物。法庭接受了柯克蘭厚顏無恥的辯護。

林奇向阿爾·卡彭(Al e)黑幫求助。他認為或許能得到同情,因為卡彭(後來因逃稅入獄)此前向安嫩伯格提出收購通訊社的要求也未成功。卡彭的打手弗蘭克·尼蒂(Frank Nitti)告訴詹姆斯·拉根,如果他想與卡彭幫派合作的話,安嫩伯格可以在24小時內被解決掉。

拉根給出了否定的回答。安嫩伯格逃往邁阿密。安嫩伯格與卡彭手下的人進行的談判一直進行了好幾年。最終達成協議,安嫩伯格每年要向卡彭團伙支付100萬美元保護費,但是安嫩伯格繼續持有通訊社的所有權。

1939年,安嫩伯格被控逃稅。為了證明自己已經改過自新,他做出了不可思議的決定——退出通訊服務業。

因此而出現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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