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遺民 4、籍沒令

局勢緩和,侯家人不再有生命危險,但官府的目光依然緊盯著他們。縣衙為防止侯家有人逃跑,不定期下達「大簽」 。「大簽」一下,岐曾要派兒子進城報到,不能由家僕代替。他讓家僕向官府彙報,說他自己病危,即將「嗚呼哀哉」。

侯家人知道,他們是率領嘉定抗清的頭號家族,清朝不會輕易放過他們。岐曾託人打聽到,官府對侯家的政策很可能是:籍沒。

籍沒,就是沒收當事人的所有家產,包括房屋、田地,嚴重時甚至將當事人的妻子、兒女一併入官為奴。

和所有大家族一樣,侯家的主要資產是房屋和田地。房屋方面,侯家除了城內的八進院落、城東的侯氏東園和鄉下龍江村、廠頭村的多座宅子,還在南翔鎮上擁有一套別業;田地方面,侯家自岐曾的曾祖父侯堯封以來,幾代人在鄉下購置田地,加起來至少有兩千畝。兩千畝田地聽起來不少,不過在富庶的江南,世家大族坐擁上萬畝土地不是稀奇事兒,侯家的田產只可算小巫見大巫。

除了龔老夫人,峒曾一支活下來的有李夫人、長子玄演的寡妻姚媯俞、次子玄潔的寡妻龔宛瓊、三子玄瀞、年幼的孫女;岐曾一支在世的有岐曾、岐曾的妻子金氏、妾靜姝、長子玄汸和寧若生夫婦、次子玄洵的寡妻夏淑吉、三子玄泓和孫儷簫夫婦、年幼的孫子孫女,加上前來投奔的女兒、女婿,還有十餘名家僕,總共將近三十口人。整個家族除了逃難時從城裡帶回的少量財物,完全倚賴鄉下的田產過活。

新朝伊始,籍沒令具體如何執行,哪一天執行,尚沒有確切消息。這似乎給侯家帶來了喘息之機。怎樣緩解官府對侯家的政策,開始成為侯岐曾最勞心費神的一件事。

在官府清查家產前,侯家開始零散地賣田,租售南翔鎮的別業,全部換成銀兩,減少家族的損失。

時值亂世,米價翻倍上漲,田價卻低得驚人。早年間,一畝地能賣六七十甚至上百兩銀子,現在,一畝良田只能賣二三兩銀子,質量差的田地相當於白送,甚至白送也沒人要。 岐曾每天檢視唐灣、陶林、圓沙各處的田價,聽家僕彙報賣地的賬目,清點銀兩。

賣田換回的銀子,岐曾每次一分為三,龔老夫人一份,李夫人和玄瀞一份,岐曾一份。岐曾的一份大致有幾種去向:分散給子女幫助過活,比如這個月給兒子玄汸七兩銀子,下個月給女婿龔元侃三兩銀子;給家塾老師陸元輔支付薪金,每月大約四兩銀子,有時還要資助他進城買書;定期交給大悲庵的法師一些碎銀子,作為供品錢;僱工匠修繕老房子,便於夏天居住。銀兩分散完,餘下的僅夠家人每天的吃喝。

日常支出只是一小部分,賣田換回的錢大部分重新流入官府的口袋。總體來說,花在官府身上的錢主要有兩項。

一項是繳納田租。按照官府要求,在清查田地、籍沒充公之前,侯家要定期上交全部田租。田租是全家唯一的生計來源,全部上繳後,侯家顯然要陷入絕境。經過幾次交涉,官府對侯家的政策改為上繳田租總額的十分之七。一紙薄薄的催繳令,也叫撫牌,用清晰的墨筆寫著戶主姓名、應繳數額和收牌日期,數額通常是幾百兩銀子,侯家要為此忙上幾天,或廉價售田,或東拼西湊。

另一項巨額支出是打點官府。政局動蕩,官吏愛財,想讓官府手下留情,只能不停送錢。這是岐曾最頭疼的事。

要打點官府的方面很多,除了申請延期繳納田租,還要應對官府臨時下達的指令。

一會兒,是官府下達追查令,稱有人舉報本縣一些大家族在前朝私占盪田,請求官府收回田地,徹底清算。侯家也在「占盪」大家族的名單中。 盪田是河邊灘涂上的無主荒地,蘆葦叢生,大戶人家常安排家僕和租戶開墾,拔除荒草,灌溉種植,變成自家的田地。在明朝,盪田不需要向官府交稅。岐曾覺得可笑,因改朝換代而翻身的無業游民,瞅准機會向前朝的大家族倒打一耙。面對追查,岐曾只能派人帶著銀子去縣衙通融一番。

一會兒,是有消息傳來,守城領袖的家屬也要捉拿。官府的態度是,守城與死節不同,為前朝死節者可以既往不咎,率眾抗清的守城者則罪不可赦。在嘉定,侯峒曾、黃淳耀、龔用圓等五個守城的首要家族,都要嚴格審查,厲行籍沒令。峒曾和玄演、玄潔已經死去,僅存年紀最小的兒子玄瀞。如果玄瀞也遭遇不測,峒曾一支就斷絕香火了。侯家把玄瀞藏在隱秘的村子裡,叮囑他不要露面,同時派人去官府打點。

幾個月來,侯家打點縣衙的事都由管科辦理。管科是侯家的遠房親戚,也算侯家的僕人,一向擅長去官府跑腿辦事。他能做的,主要是去縣衙聽候官府的命令,再向侯家傳達,等待岐曾與家人商議,拿上侯家湊出的銀兩,回到縣衙賄賂小吏,央求小吏代侯家向縣令通融,如此循環。

和管科聯絡的縣衙小吏姓張。他長期在官府做文書,不受改朝換代的影響,無論是前朝的縣令,還是新上任的清朝縣令,他都應對自如。外地來的縣令通過他,能快速掌握本縣的風土民情、大族家事。鼎革之際,縣令的位置並不穩固,隨時可能換人,善於審時度勢的縣令都懂得倚賴小吏,儘可能多撈幾把。

新上任的嘉定縣令姓楊,湖北人,是一名貢生。貢生是受到朝廷加恩的國子監生員。楊縣令以貢生的低等身份充當縣令,在只有舉人和進士才能擔任知縣的太平年代是不可能的事。而他能當官,得益於他的父親。他的父親與岐曾的父親侯震暘是同僚,也是天啟年間反抗閹黨的東林黨人,是大名鼎鼎的「東林六君子」之首。比侯震暘更慘的是,他的父親因彈劾魏忠賢受到嚴刑拷打,最終死於獄中。當然,這也帶來了巨大的名聲。崇禎皇帝即位後,楊家的兒子們為父親上疏鳴冤,兩個兒子都受到恩蔭,得以封官,其中一個便是這位楊縣令。明朝末年,楊縣令曾擔任江西泰和、安徽臨淮兩縣的知縣。清朝定鼎後,他能成為嘉定縣的第一位縣令,側面說明他是第一時間臣服清朝的。

生逢亂世,楊縣令沒有繼承父親的剛直和廉潔,也從未眷顧同為東林黨後代的侯家。正是他,每月循環著向侯家發布命令、接受侯家的賄賂、再下指令、再收賄賂的圈子。

他本來可以在嘉定安心任職,直到期滿。不過,四月底的一天夜裡,嘉定縣發生了一起劫獄事件。不明身份的大膽人士劫掠了監獄的倉庫,還放火燒了縣衙大堂。一夜之間,擁有四百多年歷史的嘉定縣衙化為一片廢墟。火光漫天,城內百姓知道出了大事,紛紛逃亡。劫獄事件傳遍了江南。

第二天,吳淞總兵派出上千名馬兵和步兵,開赴嘉定維持治安。軍需緊張的大兵如同撒了歡兒,從松江到嘉定一路上,他們挨家挨戶索要酒肉,拿走財物。在松江,夏完淳居住的曹溪遭到大兵侵擾,村民四散,他逃跑時不幸落水,爬上岸後,只能逃往侯家。不過嘉定也不安寧。從松江來的大兵進駐嘉定後,不時傳來富戶被掠奪、女子被姦淫的消息。周邊的鄉鎮上,家家戶戶緊閉房門,悄悄逃命。

楊縣令由於任上的重大失誤,難辭其咎,被帶到蘇州府聽候發落。他暗中賄賂刑部官員,卻受到警告,顏面盡失。他又私下囑咐身在嘉定的小吏和家人,給全縣的士民百姓發放銀兩,請他們聯名上書,稱頌他是個廉政愛民的好官,稱這次劫獄和火災純屬意外,請朝廷批准他在嘉定留任。這個辦法起作用了,刑部不再追究他的玩忽職守罪,只免去他的縣令一職。朝廷已經任命了新縣令,在新縣令到達嘉定前,依然由楊縣令主持嘉定政務。

楊縣令知道自己即將離開嘉定,加大了搜刮的力度。他剛回到縣衙,就拿出朝廷的硃批公文,下令收取侯家的全部田租。

「侯家事,乘我在此,包它申文乾淨,但須助我行貲。」楊縣令直言不諱地對張姓小吏說。小吏馬上將縣令的話轉告管科,管科匆匆帶話到侯家。

岐曾跟龔老夫人商量,後面換了縣令還要從頭打點,不如順水推舟,便託管科送去了五十兩銀子。

「這送你們也不夠。」楊縣令掂著銀子,對張姓小吏說。

他又轉身對管科說:「你家事大,若付掌印手,最少千金。今吾已盪盡,前日汝家送我的,俱化為烏有了。此時隨分金、犀等器物,皆可助我用。難道我要與你家完局,你家反不理會?只索拋去便了。」

岐曾聽著管科帶回的話,恨得直罵。他在日記中記下了楊縣令的每一句原話。罵完寫完,他只能繼續滿足縣令的貪慾,與兒子玄汸拿出各自的錢,又加上夏淑吉給兒子侯檠存的結婚聘禮錢。他還給縣令寫了一封親筆信,講述侯家的困難處境,請求縣令手下留情。低聲下氣的言辭讓他覺得自己玷污了紙張。

銀子送去,縣令收下,又暫時平靜了。夾在縣衙和侯家之間的小吏不是每次都收賄賂。遇上他們不收時,事情反倒更難辦。錢財能送給縣令還算運氣好,有時還沒到縣令手裡就落入衙門小吏的囊中。

侯家的親家姚宗典與楊縣令有過交往,他給楊縣令幾次寫信,並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