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亡國 6、守城

嘉定城頭上,寫著「嘉定恢剿義師」的白色大旗迎風招展。

嘉定城建於南宋嘉定十一年(1218年),從平江府(即後來的蘇州府)崑山縣東部划出五個鄉,以繁華的練祁市為中心,獨立設縣,按照當時皇帝的年號,定名嘉定,寓意「嘉和安定」。 嘉定建城四百多年來,除了受過倭寇的騷擾,一直處於安寧中。沒有戰事,便是安寧。

嘉定是一座圓形的城,東西略寬,南北略扁。圓形的城在北方不多見,在江南並不稀奇,鄰近的上海城、較遠處的鳳陽府城,也都是圓形的。箇中原因,有人說是中國人自古崇尚圓形,有人說是為了契合彎曲密布的河網,也有人說圓形比方形更有利於緩解潮汐的沖刷。

嘉定城環繞一周為七千米有餘,城內從南到北、從東到西的直徑約為二千米。城牆高約十米,城牆基部寬十六米,頂部寬十米。城上有兩千三百六十九座垛口,十六座瞭望台。垛口使城牆凹凸有致,可以防禦,可以進攻。城牆內部以夯土打基礎,外層用青磚包砌,青磚縱橫羅列。與十八米高的南京城牆相比,嘉定城牆的十米高度不算什麼,但若與大部分縣城相比,嘉定城牆的高度和結構則超過一般水平。

環繞圓形城牆的是內外兩條護城河。其中城牆外側的護城河寬二十米,深三米有餘;城牆內側的護城河寬十米,深近三米。護城河平時用於交通,敵人來犯時則是天然的屏障,是穩固的緩衝地帶。

城牆的四面各有一座城門,裹著厚厚的鐵片,城門上方是四座城樓,城門外各有一座弔橋。弔橋放下,橫亘在護城河上,城內外的交通暢通無阻;弔橋收起,整座城成為密閉的防禦空間。富有江南特色的是,除了四座陸地城門,城牆四面距離城門不遠處各有一座水門,也稱水關。水關嵌在城牆內,為拱形的券洞。水關定時開閉,來往的船隻進進出出,將城內的十字形主河道與輔助水系、環城的護城河、城外的河道連成一體。水路與陸路並行不悖,相輔相成,是城內與城外的鄉鎮、其他的府縣往來的兩種交通方式。

嘉定城的穩固格局源自九十多年前的兩次修繕。嘉靖年間,倭寇屢次從海上登陸,騷擾江南,搶掠財物,鬧得人心惶惶。當時嘉定的城牆完全用黃土夯築,低矮破碎,百姓深感不安。連續兩任縣令徵用民力,對城牆、城門、護城河進行大規模改造,才抵禦了倭寇的進犯。經過若干年的維修,整座城可用「固若金湯」來形容。

此後的九十多年裡,倭患消失,歲月承平,城樓和城門經歷了不少風雨。繼任的知縣除了增加十餘座瞭望台、加寬加深內外護城河、疏通水關內外的河道外,沒再進行大規模修繕。

縣衙府庫里的武器,經過吳志葵和鄉兵兩次隨意拿走,已經所剩無幾。要守城,冷兵器的數量其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是城池堅固,二是要有威力巨大的火器。拿火器來說,小型的有火銃、火箭、火球,大型的是各種火炮。火器的威力遠勝於冷兵器,是克敵制勝的利器。

關於城池的守與攻,早在兩千多年前,墨子就提出過一整套詳細的方法,比如如何製造攻守武器、守城人員如何分配、如何對付敵人的隧道進攻,等等。墨子提出了守城的幾大原則:保證城池堅固、準備守城器具、保證糧食充足、上下人員團結、能獲得外部援助。 經過上千年的完善,攻守戰的基本原則沒有太大變化,攻守的策略和武器的種類越來越豐富。

擺在侯峒曾面前的形勢很嚴峻。他的對手李成棟,是一個身經百戰的官軍將領,率領著一支善戰的正規軍。

箭在弦上,蓄勢待發。峒曾的手上沒有軍隊,又得不到官軍的支援,只能依靠鄉兵。須明徵沒辦到的事,峒曾要繼續做——請鄉兵進城。

從四面聚集起來的鄉兵浩浩蕩蕩地入城,沿路迎接他們的百姓絡繹不絕,從南翔鎮到縣城延伸了二十多里。鄉兵入城後,百姓夾道歡迎他們的救世主。峒曾、黃淳耀與幾名已經等在城內的士紳接頭,一起慰勞鄉兵。不少外出避難的百姓扶老攜幼,相繼回城,對家園的安全充滿信心。

士紳們商議,先趕走清朝縣令張維熙,另外推選執掌縣衙的官員,然後集合眾人,商議守城計畫。

早在峒曾進城前,張維熙擔心鄉兵殺死自己,已經向百姓示好,稱願意放棄清朝的官職,為嘉定的抗清大業效力。面對他信誓旦旦的保證,善良的百姓深信不疑,邀請他參與守城事務。

在如何處分張維熙的問題上,眾人出現了分歧。

峒曾的意見是,堅決處死張維熙。與清朝官員共處一城,如何恢複明朝?

不過,像他這麼堅決的人是少數。一些士紳傾向於讓張維熙留下,認為張維熙其實有愛民之心,而且維持了嘉定城內的秩序,他一旦離開,百姓的情緒會波動不安。一些消息靈通的百姓聽說張維熙要被處死,集結起來為他請命。

一番商議和妥協後,最終決定是把張維熙驅逐出嘉定。有些百姓惋惜張維熙離去,結隊護送他出城。

過後,侯峒曾親筆撰寫了一則告示,張貼在城門上,擺明了自己的立場:

王師喪敗,國命傾移,吾等身不能坐觀,力不能反正,是以遁荒待死,私冀天心悔禍。

茲幸義旅奮揚,鄉兵克捷,敵鋒首挫,奸黨繼除,此皆吾父老子弟忠勇之效,吾等與有愧焉。惟力疾一出,勉竭股肱,共圖保障。

豈意張維熙等尚稽眾討,仍玷官司,其非脅從,當在九伐三移之列。忽焉效順,本是朝秦暮楚之謀。

試問吳淞李、梁諸□,誰請之以護身,致有焚掠髡淫之大慘?

試問城中銀、米等物,誰發之以媚敵,而使儲胥守備之皆空?

即此罪已不勝誅,而爾民猶未戶曉。徒以維熙庸懦下才,尚無苛政,既而束身屍位,未與奸謀,遂欲湔舊而取新,能無負乘而致寇?始焉藏垢污于山澤百姓之情,今則逐無禮如鷹鸇三綱之法。

謹因輿議,維熙姑赦典刑,暫驅越境,別推署篆,以鎮地方。大義既明,人心始固,無滋異議,無生惶擾,安危之責,吾等為爾邑人士任之。

在這篇《告諭義師》中,峒曾把自己的意思說得非常清楚。他說他自己本來沒有義務,也沒有打算要抗清,只想和普通百姓一樣避居在鄉,等待太平。但官軍和鄉兵抗敵的精神和勝利鼓舞了百姓,也鼓舞了他。他受到推舉,才來主持守城。既然定下來守城,就要破釜沉舟,堅決執行,不能在做選擇時搖擺不定,也不能對敵人表現出無謂的仁慈,否則無法成事。

百姓被他說服了。

張維熙離開後,幾名士紳推舉前任儒學訓導萬逵代理知縣,本縣巡司俞尚德充任捕官。

城中的糧草、火器已經所剩無幾,峒曾檢查完庫存後,打算把自己的家底全拿出來用於防禦,縣城家裡的器具、衣食也搬出來犒勞兵丁。峒曾寫信給龔老夫人,龔老夫人明白這是大義之舉,把自己的銀簪、耳璫拿出來,派家僕帶給峒曾。其他女眷也拿出首飾,換成銀兩。家人的支持,讓峒曾的決心更加堅定。他在給弟弟岐曾的信中說,此後是安是危,是禍是福,他自己全力擔當。

守衛城牆的兵丁之前毫無軍紀,現在要依照防禦條約,整肅軍容。條約內容是這樣的:

第一,鄉兵要推舉頭目,以約束群體、傳達命令;

第二,糧食供應要通暢,不能以斷糧為借口騷擾百姓;

第三,往來的船隻如果沒有敵害嫌疑,不能阻攔,以免影響交通;

第四,此後如果抓獲姦細,必須押到縣衙審問治罪,不準擅自殺戮;

第五,官軍一旦到來,鄉兵除了原地駐防外,還要挑選精壯隊伍前去助戰;

第六,鄉兵斬獲敵人有功,或衝鋒在前導致死傷,可上報官府,以備領賞;

第七,吳淞城及附近鄉鎮被逼剃髮的百姓,如果能背叛敵方逃回我方,或者臨陣投降我方,並且是本地口音,立即釋放;如果能倒戈反攻敵人,甚至擒拿敵人獻給我方,將功贖罪。

條目規定的內容比較細緻,其中的獎賞尤其清晰,以增加吸引力。比如,能說服百姓上陣殺敵的鄉兵,除了原有的每天二錢餉銀,另外獎勵兩匹白布;能斬獲敵兵首級的兵民,提著敵兵的腦袋來換賞銀,每顆腦袋換十兩銀子。

有了這七條鮮明的條約,守城一事有了規模。

侯峒曾被推舉為盟主,掌管攻守和糧草等所有事務,並防守東門——嘉定城的要衝,輔助他的是兩個兒子玄演、玄潔、外甥金起士、生員朱元亮、親家龔孫玹。其他幾座城門也安排了分工:西門由黃淳耀、黃淵耀兄弟帶兵把守;南門以龔用廣和龔用圓兄弟、舉人張錫眉為主,生員夏雲蛟、唐昌全等人輔佐。由於人手不足,北門也由侯峒曾負責,鄉紳唐咨禹、生員朱長祚輔助。

四面城門守衛確定後,各人率眾上城巡邏。一些百姓受到鼓舞,踴躍地挽起袖子,帶刀跟從。通向東門、北門的道路用大石頭堆積隔斷,只留西門、南門,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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