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盛世是打出來的 第1134章 讓某去死吧

交趾的外海,一支龐大的船隊在航行。

天高雲淡,一隊大鳥集結著緩緩飛過,偶爾有鳥鳴傳來。

岸邊的植被枯黃,秋風吹過,落葉緩緩落下。

這便是交趾的深秋。

「這是水軍的春天!」

戰船上,秦臻看著岸邊一個飛快奔跑的交趾人,笑道:「大宋水軍一戰擊敗遼人,接著又耀武升龍城,這不是春天是什麼?此次咱們來此……沈縣公說過,朝中大部分官員還是傾向於步卒,認為遼軍才是大敵,水軍不過是湊數的。所以咱們最好是能養活自己,若是有餘,那就是大功。」

常建仁在磨刀。

磨刀是個技術活,按照秦臻的說法,自己的刀必須要自己親自打磨,在一步步的打磨中,你會感受到長刀的每一個細微處的變化,漸漸的,這刀彷彿是有了生命,和你同呼吸……

他抬頭看著岸邊的交趾人,說道:「軍主,交趾貧困,唯一值錢的就是人,此次咱們還是要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第一次閃亮登場,卻是這個含義,後世人得知,絕對會噴血。

可秦臻卻很是贊同這個說法,「咱們出來不能虧本,可交趾窮困,只有人值錢,這可不是以人為本嗎?只是怎麼動手?」

常建仁拿起長刀,用毛巾緩緩擦拭著。他眯眼看了一眼天空,被陽光刺的想流淚,於是就流淚了。

「軍主,升龍城是沒法打了,不過周圍卻有不少地方能去弄弄,咱們……」

「發現敵軍!」

他們在交趾外海已經飄蕩兩天了,昨天尋了個偏僻的地方靠岸,讓將士們上岸適應陸地活動。

秦臻還在觀察敵情,常建仁霍然起身,說道:「軍主,某去了。」

三千餘敵軍衝到了岸邊,正在沖著船隊嘶吼。

交趾將領騎著一匹矮小的馬,指著船隊笑道:「咱們在岸上,他們在船上,待他們靠岸時,咱們就去衝殺一陣,斬殺數百人就回去。」

麾下有些怯,將領就笑道:「你們沒坐過船嗎?宋人在船上幾個月,腳早就軟了!哪裡是咱們的對手?」

這裡水道密集,交趾人坐船的次數不少,但凡乘船時間長一些,上岸後會站不穩,需要慢慢的適應。

那宋軍豈不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行走的人型戰功!

戰功啊!

交趾人興奮了,嘶吼了起來。

勇氣很足啊!

秦臻點頭,常建仁喊道:「進內河!」

船隊開始轉向,大半船隻緩緩駛進內河。

那些交趾人呼喊著,跟著船隊在跑。

不能讓宋人上岸,這是李日尊的命令,死命令。

但凡讓宋軍上岸,當地官員免職,將領殺了。

在這等嚴苛的命令之下,交趾人對大海多了不少熱情,每日都有人在岸邊守候,期待早些發現宋人,然後回去報信能有十貫錢的獎勵。

船隊緩緩沿著內河行駛了一段,岸邊的交趾人已經氣喘吁吁了,常建仁吩咐道:「弩箭準備……」

弩手在甲板上集結起來。

「靠岸!」

船隊開始靠岸,那些交趾人大呼小叫的,剛衝到岸邊,就被一陣弩箭射的損失慘重。

「敵軍後退,這是在等我軍上岸,前後不濟時。」

船隊不可能同時靠岸,所以這裡面有個時間差,若是抓住了,就能給宋軍重創。

交趾將領看來不錯。

可常建仁卻很喜歡,他舔舔嘴唇,眼睛漸漸紅了,「某先登岸!」

在軍中,率先沖陣的就是猛將,而在水軍里,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將中的猛將。

交趾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在看到乾瘦的常建仁時,不禁就大笑了起來。

「宋人沒有勇士了嗎?竟然讓這樣的人……咦,他在做什麼?」

戰船在緩緩靠岸,船上的將士們用崇敬的目光看著自己的軍侯在解衣。

常建仁緩緩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來了,來了!

宋軍將士都在看著這邊,連操縱船隻的船工都在忙裡偷閒的看著這邊。

傳奇來了。

呯呯呯!

常建仁拍打著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為了大宋……」

噗!

戰船靠岸,宋軍將士狂呼道:「為了大宋!」

以前他們喊著這樣的口號衝殺,從未覺得熱血沸騰。可現在卻不同了,有前面那個乾瘦的身影在,他們就覺得這一切是那麼的順暢,不殺人就不舒暢。

「殺!」

常建仁從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揮刀。

噗!

快刀一閃而逝,無需不要命的砍殺,常建仁就憑藉著自己的快刀斬殺了對手。

他一手拎著人頭,呼喊道:「殺敵!殺敵!」

「那人竟然脫衣?」

交趾將領愕然,在他看來,沙場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腦子有問題。

既然這個宋將的腦子有問題,那斬殺了他豈不是大功?

「那是個蠢貨,去殺了他!」

他剛下了命令,卻見宋軍後續的將士都在干一件事。

他們紛紛解衣,拍打著自己的肋骨在嘶吼著。

「為了大宋!」

宋軍就像是瘋子般的脫去了甲衣,赤裸著上半身衝殺過來。

交趾將領見狀欣喜,喊道:「殺過去!」

三千餘交趾人衝殺了過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這是宋人的將領!」

被包圍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標,交趾人都興奮了。

斬殺敵將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會親自封賞,那個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著最為瘦弱,想來最好斬殺,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撿便宜。

可他們找錯了對象。

苦練不輟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長刀閃電般的斬殺當面之敵,靈活的在人群之中衝殺。

長刀飛快的揮動,鮮血飆射中,常建仁已經衝殺了出來。

他的身後躺了一地的屍骸。

「殺敵!」

他舉起長刀,沖著對面的交趾人嘶吼著。

他身後的宋軍赤裸著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個……那個排骨……那個宋將!」

交趾將領突然想起了一個傳說。

在上次宋軍襲擾升龍城之戰中,其中一個排骨最為兇悍。那人瘦骨嶙峋,卻異常悍勇,手下沒有一合之敵。

天吶!

那人竟然又來了嗎?

李日尊懸賞一萬貫要此人的頭顱,要不要?

軍情如火,宋軍已經蜂擁而上,交趾將領想了一瞬,喊道:「跟著來!」

一萬貫啊!

有一萬貫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賄上官,陞官會和喝水般的輕鬆,剩下的一半留著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帶著一隊精銳沖了過來。

「殺!」

常建仁依舊是不格擋,不防禦的招數,對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這麼愕然的瞬間,常建仁一刀梟首。

某就是天下無敵的勇士!

這等不要命的砍殺方式很危險,常建仁從菜鳥變成老鳥之後,深知對手一個變化就能導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變嗎?

他在變,苦練刀法。

可不夠啊!

他想到了當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並非是不能受氣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讓他這個老實人忍無可忍。

特別是那個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這些人,特別是任守忠,他必須要立下大功。

可軍中怎麼立功?

殺敵!

唯有殺敵才是大功。

他煎熬許久,最終依舊是選擇了這種不要命的殺伐方式。

他也懼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懼怕自己變成行屍走肉。

所以他把決定權交給了老天爺,自己只知道砍殺。

可立功的速度還是不夠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後留下了一份遺書。

在臨出發之前他就留下了遺書,遺書里有對妻兒的愧疚,也有對官家的忠誠。而在最後,是他對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員的怒吼……

若是某戰死,官家定然會感動,然後遺書面世,官家會毫不猶豫的拿下任守忠……還有那些官員,他們將會成為過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來越紅了。

第二個交趾人非常狡猾的沖了上來,在常建仁剛收刀時揮刀。

你只能防禦吧?

常建仁一旦防禦,第三個就是交趾將領,他將會趁機下手,一刀幹掉常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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