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莫格里的兄弟們

蝙蝠蒙放走了黑夜,

鳶鷹朗恩又把它帶了回來——

牛群嚇得都躲進了茅舍,

因為我們要肆無忌憚直到天亮

這是炫耀武力與尊嚴的時刻,

請看我的尖牙、利爪和巨鉗。

聽那呼喚聲——祝大家狩獵成功,

遵守叢林法律的全體生靈!

——《叢林夜歌》

在西奧尼山上一個暖和的傍晚,狼爸爸剛睡了一天,睜眼一看,已經七點鐘了。他撓了撓癢,打了個哈欠,依次伸展開四隻爪子,試圖趕走殘餘在爪尖上的睡意。狼媽媽還繼續躺在窩裡,她那大灰鼻子埋在狼崽子中間,四個小傢伙滾來滾去,互相打鬧。月兒很亮,照進他們家居住的山洞。「哦嗚!」狼爸爸說,「又該去打獵了。」當他正要縱身跳出山洞時,一個有著蓬鬆大尾巴的小個子的影子擋住了洞口,而且用一種幽怨、哀求的聲音說:「大王,祝您好運。祝您高貴的孩子們好運,祝他們有一口又白又結實的牙齒,好讓他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這世界上還有我這樣忍飢挨餓的豺。」

這個小個子叫塔巴克,是一頭專門撿拾殘羹剩飯的豺。全印度的狼都鄙視這個塔巴克,因為他愛耍小聰明,搬弄是非,常常在村裡的垃圾堆里尋找破布及爛果子吃。但是他們也害怕塔巴克,因為塔巴克比叢林的任何生物都容易犯病,而且是瘋病。一旦犯病,他什麼都不怕,橫衝直撞,見誰咬誰。就連老虎在遇到塔巴克發瘋的時候也要趕緊躲開,因為發瘋是野獸們最丟臉的事兒。這種病人類稱之為「狂犬病」,野獸叫「狄沃尼」,遇上了得趕緊跑。

「哦,你啊!」狼爸冷冷地說,「可惜這裡沒有什麼好吃的。」

「對一頭狼來說,的確是沒有什麼好吃的。」塔巴克說,「可是對我這一個小傢伙來說,一塊骨頭就是一頓大餐了。我們是豺族,還有什麼可挑剔的?」 說完,塔巴克一溜煙鑽進洞里,在那裡他找到一根帶著肉絲的鹿骨頭,便坐在那裡美滋滋地啃了起來。

「謝謝您的款待!」塔巴克舔著嘴唇恭維道,「大王,您的孩子多高貴、多漂亮呀。看,眼睛多大啊。哎喲,這麼年輕就長得這麼英俊。說真的,我早就知道您家的孩子,從小就是男子漢。」其實,他完全明白,當面恭維別人的小孩是很不吉利的事,可是當看到狼爸和狼媽被他弄得渾身不自在,他心裡可高興啦。

塔巴克穩穩地坐在那裡,為自己的聰明而得意。接著又別有用心地說:「謝爾汗大王要換狩獵場了,他告訴我,從下月開始他要在這一帶打獵了。」

謝爾汗是二十英里 外韋根加河畔的一隻老虎。

「他沒這個權利,」狼爸憤怒地吼道,「按照『叢林法律』,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誰都無權改變狩獵場。他這樣做會嚇跑方圓十英里以內的獵物。我……我這陣子一個人得打兩個人的獵物呢。」

「他媽叫他瘸子是有原因的,」狼媽平靜地說,「他一生下來就瘸著一條腿,所以他只能把耕牛當獵物。現在韋根加河附近的老百姓都恨透了他,他只好跑到這裡來討生活。他一惹下麻煩就躲得遠遠的,這裡的老百姓一定會來叢林里找他算賬,一旦點起火來,咱們和孩子便無處藏身,只好背井離鄉。哼,我們真得感謝謝爾汗大王啊!」

「需要我向謝爾汗大王轉達你們的意思嗎?我很樂意為你們效勞的。」塔巴克說。

「滾出去,」狼爸怒吼一聲,「滾出去和你的主子打獵吧,今天你乾的好事夠多了。」

「我這就走,」塔巴克不緊不慢地說,「其實不用我給你們捎信,聽吧,謝爾汗大王這會兒正在下面的叢林里呢。」

狼爸側耳細聽,他聽到一隻怒氣沖沖的老虎在小河的河谷里發出粗魯而單調的吼聲。這個笨老虎什麼也沒逮到,而且,哪怕全叢林都知道這一點,他也不在乎。

「傻瓜!」狼爸說,「一開始打獵就吵吵嚷嚷的,他以為這兒的公鹿像韋根加河的肥牛似的?」「噓,他今晚要抓的不是肥牛,也不是公鹿,」狼媽說,「是人。」謝爾汗捕獵的哼哼聲變成了低沉的嗚嗚聲,彷彿從四面八方一起圍攏過來。這種聲音經常把露宿的樵夫和吉普賽人嚇得迷失方向,有時還會有人撞到老虎嘴裡。

「人!」狼爸瞪大眼睛露出尖牙,「哼,池塘里的甲殼蟲和青蛙還不夠多,非得吃人不可?這可是在咱們的地盤上。」「叢林法律」的每一條規定都是有原因的,它禁止任何野獸吃人,除非那野獸是為了教自己的孩子學習打獵。即使那樣,他也必須是在自己獸群或者是部落勢力範圍以外的地方。這條規定的真正原因是:一旦殺了人,就意味著一定會遭到人類的報復,那時就會有騎著大象、帶著槍支的白人,還有手持銅鑼、火箭、火把的棕褐色皮膚的老百姓來這裡。到那時,叢林里的野獸都得遭殃。獸類對這條規定是這樣理解的:由於人是所有動物中最軟弱、最缺乏自衛能力的,所以攻擊人是不公正的。他們還說野獸不能吃人,一旦吃了人,他們的身上會長癩瘡、褪毛,而且牙齒也會掉光。

嗚嗚聲越來越響,最後是老虎撲食的吼叫:「嗷嗚!」緊接著謝爾汗發出一聲哀嚎,痛苦的哀嚎。「沒抓住,」狼媽說,「他怎麼搞的?」狼爸跑出幾步,想看看到底怎麼回事。結果只聽見謝爾汗在樹林里撞來撞去,嘴裡嘟嘟囔囔罵個不停。

「這傻瓜居然蠢得跳到樵夫的篝火里,活該把腳燙傷了,」狼爸不屑地說,「塔巴克和他一起。」「什麼東西上山了,」狼媽的耳朵忽閃了一下,「準備戰鬥。」樹林里唰唰作響,狼爸伏下身子,準備捕獵。接著,你會看到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一幕——狼爸向空中一躍,在半空中又收住了身子。原來他沒看清目標就跳了起來,等看清目標後又設法讓自己迅速停住,結果是他跳到四五尺高後幾乎又落回原地。

「人!是人的小娃娃,快看哪!」狼爸驚訝地告訴狼媽。

這是一個全身赤裸、棕色皮膚,剛剛學會走路的小孩子。他拿著一根短短的樹枝,微笑著站在狼爸面前。狼爸從沒想到會有這麼一個可愛的小生命在夜晚來到自己的家。「那就是人的小娃娃?我還從來沒見過呢!把它叼過來讓我看看。」狼媽說。

狼善於用嘴叼自己的小狼,他可以叼一隻雞蛋而不將其咬破。所以,當狼爸用嘴把小娃娃叼到四隻狼崽中的時候,小娃娃的皮一點都沒破。

「多小啊,多光溜啊,他可真大膽。」狼媽溫柔地看著小娃娃,小娃娃從狼崽中間擠過去,靠近狼媽暖和的肚皮。「哎,你看他跟咱們的狼崽一塊吃起來了!這就是人的娃娃?誰聽說狼崽子中間會有個小娃娃?」

「我聽說過這種事,可是在我們的狼群里,在我們這一輩里,還真沒有這種事發生過。」狼爸說,「你看他身上沒有毛,我一腳就能把他踢死,可是你看他還直愣愣看著咱們,一點也不害怕。」

山洞裡暗了下來,原來是謝爾汗那方方正正的大腦袋和寬肩膀塞滿了洞口。塔巴克在外面尖聲尖氣地嚷道:「大王,他是從這兒進去的。」

「歡迎大駕光臨,」狼爸嘴裡說著客氣話,眼裡卻滿是怒火,「謝爾汗,你想要幹什麼?」

「我來拿回屬於我的獵物,一個人類的小娃娃跑到這來了,他的爸媽都跑掉了。」謝爾汗說,「趕緊把他交給我。」

狼爸說得很對,謝爾汗剛才為了抓人娃娃而撲到了樵夫的篝火里,本來腿就瘸,又把腳燙傷了,氣得他要發瘋。狼爸知道,自家的洞口很窄,大老虎謝爾汗根本進不來,所以一點也不怕。謝爾汗雖然想衝進洞去奪回人娃娃,可是肩膀和前爪已經擠得沒法動彈,就像一個人塞在木桶里和人打架,那滋味,別提多難受了。

「我們是自由的狼,」狼爸說道,「我們只聽從狼群頭領的命令,你這個身上帶條紋的、專門宰殺牲口的傢伙,別在這裡指手畫腳。人娃是我們的,我們有權力決定他的命運。」

「人娃是我的,你們有什麼權力?少說廢話?憑我殺死的公牛起誓,你們敢要我把鼻子伸進你們的狼窩來找回我的人娃嗎?聽著,我是大王謝爾汗!」

老虎的咆哮像打雷一樣,震得山洞嗡嗡作響。狼媽生氣了,拋下狼崽跑到前面,她的眼睛綠瑩瑩的,就像山洞裡的兩個小燈籠,直瞪著謝爾汗閃閃發亮的眼睛。

「我是拉克夏(魔鬼),這個人娃是我的,你休想殺死他!我要讓他活下去,成為我們狼群的一員,跟我們一起奔跑,一起打獵。你,你這個連這麼點的小娃娃都要吃的傢伙,你這個吃青蛙的傢伙,你這個殺魚的傢伙, 等著瞧吧,總有一天,你會成為他的獵物!你現在馬上給我滾開,否則,憑我殺掉的公鹿起誓(我可不吃挨餓死的耕牛),我會讓你比出生時瘸得更厲害,找你媽去吧,你這個在叢林里挨火燒的笨蛋!滾!」

狼爸吃驚地看著狼媽。他似乎想起了過去的時光,那時,他很勇敢,和五頭狼決鬥之後得到了狼媽的愛。狼媽被狼群稱為「魔鬼」,那可不是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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