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打算把托曼王子送走。」他們跪在沉寂無聲的陰暗聖堂里,周圍是搖曳的燭光和重重的陰影,即便如此,藍賽爾爵士還是壓低了聲音。「蓋爾斯伯爵將把他扮成侍從,帶到羅斯比藏匿起來。他們計畫染黑他的頭髮,聲稱這是僱傭騎士之子。」
「她是怕暴民?還是我?」
「都怕,」藍賽爾說。
「哦,」這計畫提利昂事先半點也不知情。難道瓦里斯的小小鳥兒這次辜負了他?看來,蜘蛛也有打盹的時候……或者太監在玩什麼更深奧微妙的把戲?「非常感謝你,爵士。」
「您會答應我的請求嗎?」
「也許吧。」藍賽爾想在下一場戰役中親自領軍作戰。想英年早逝,這倒是個壯烈的辦法。這些年輕騎士,總以為自己戰無不勝。
堂弟悄悄溜走後,提利昂在聖堂多逗留了一會兒。他在戰士的祭壇前,拿起一支蠟燭點燃另一支。守護我哥哥,你這該死的混蛋,他是你的子民。在陌客那裡他也點上一支,為了他自己。
當晚,紅堡暗下來之後,波隆來到他房裡。他正在封信,「把信帶給傑斯林·拜瓦特爵士,」侏儒將加熱過的金蠟滴到羊皮紙上。
「上面寫些什麼?」波隆不識字,因此會提出這種無禮問題。
「要他挑五十個最好的劍士,去玫瑰大道巡視。」提利昂在軟蠟上蓋了自己的印章。
「史坦尼斯會走國王大道。」
「噢,我當然知道。告訴拜瓦特,別理信上說什麼,帶人往北,在羅斯比路上埋伏。蓋爾斯這兩天就會動身返回自己的城堡,身邊帶著十來個士兵、一堆僕人和我外甥。托曼王子會穿得像個侍從。」
「你要把那孩子搶回來,對不對?」
「不對。我要他繼續前往羅斯比城。」讓這孩子離開君臨是姐姐為數不多的好主意之一,提利昂決定將計就計。在羅斯比,托曼不會受暴民的威脅,而讓他和他哥哥分開將使史坦尼斯面臨棘手的情形:即使攻破君臨,處死喬佛里,蘭尼斯特家族依然有王位繼承人。「蓋爾斯伯爵要跑太病弱,要戰又太怯懦,一旦被挾持,定會乖乖聽命,指示他的代理城主打開城門。進城之後,拜瓦特應立即驅散守衛,確保托曼的安全。替我問問他,拜瓦特伯爵這頭銜聽起來如何?」
「波隆伯爵聽起來更好。搶孩子這種事我也能做。只要能弄個爵位玩玩,要我抱著他唱搖籃曲都行。」
「我這裡更需要你,」提利昂道。而且我可不放心把外甥交給你。若喬佛里有個三長兩短,蘭尼斯特家要保住鐵王座就全靠年幼的的托曼。傑斯林爵士和他的金袍衛士會保護那孩子;而波隆和他的傭兵則樂於將他出賣給敵人。
「新領主如何處置舊領主呢?」
「隨他高興,只要記得餵飽飯,我不想他死。」提利昂手撐桌子站起來。「我姐姐會派一名御林鐵衛保護王子。」
波隆滿不在乎:「獵狗是喬佛里的寵物,不會離開他。其他人都不是鐵手和金袍子的對手。」
「告訴傑斯林爵士,如果要殺人,不許發生在托曼面前。」提利昂披上一件厚重的深褐色羊毛斗篷。「我外甥心腸軟。」
「你確定他是個蘭尼斯特?」
「我什麼都不確定,只知道冬天和戰爭就要來了,」他說。「來,我與你同行一段。」
「去莎塔雅那兒?」
「知我者,非你莫屬。」
他們從北牆的邊門離開。提利昂驅策坐騎,沿著夜影巷「得得」而行。聽到鵝卵石上的馬蹄聲,幾個鬼鬼崇崇的影子慌忙竄進角落,無人敢上前搭訕。御前會議業已延長宵禁時間,暮鐘敲響之後,誰還留在街上,就是死罪難逃。這一措施一定程度上恢複了君臨的秩序,每天清晨在街市發現的屍體減少到原來的四分之一,然而瓦里斯報告說人們因此而咒罵他。他們應該感激我,是我讓他們留著咒罵的力氣。經過銅匠巷時,他們遇到兩個金袍衛士,當衛士意識到他們的身份後,趕緊為自己的無禮行為向首相致歉,並揮手示意他們繼續上路。他們在此分道揚鑣,波隆轉向南,前往爛泥門。
提利昂本當朝莎塔雅的妓院繼續騎行,但耐心卻突然棄他而去。他勒馬回身,掃視背後的街道。沒有跟蹤的跡象。窗戶要麼黑乎乎,要麼就是緊緊關閉。除了巷弄里呼嘯的風聲,什麼也聽不到。若是今晚瑟曦讓人跟蹤我,他非扮成老鼠不可。「去他的吧,」他喃喃道。他已經厭倦了提心弔膽的日子,便調過馬頭,使勁一踢,飛奔而去。如果有人跟蹤,就讓我們來比試比試騎術。在明亮的月光下,馬蹄「得得」地踏過鵝卵石地面,他快馬奔出窄巷小弄,向著愛人奔去。
捶門時,他聽見微弱的樂聲從插有尖刺的石牆內飄出。那對伊班人之一引他入內。提利昂將馬交給他,問:「是誰?」大廳的菱形窗格閃爍著黃色的光,他聽到男人的歌聲。
伊班人聳聳肩。「大肚子歌手。」
從馬廄向屋子走,歌聲越來越嘹亮。提利昂向來不喜歡歌手。而這一個雖然尚未謀面,他已預感到比其同類更令人生厭。門一推開,那人立即停住。「首相大人!」他跪下來,喃喃道,「真是榮幸,真是榮幸。」他是個禿頭,肚子活像水壺。
「大人。」雪伊一見他便微笑。他喜歡她的微笑,那是一種不假思索自然流露在她漂亮臉龐上的微笑。她穿著紫色絲衣,圍了一條銀線腰帶,正好映襯烏黑的頭髮和光潔白皙的肌膚。
「親愛的,」他喚她,「這是誰?」
歌手抬起頭。「大家管我叫銀舌西蒙,大人。我是個演員,歌手,說書人——」
「還是個大傻瓜,」提利昂替他說完。「我進門時,你叫我什麼?」
「叫什麼?我是……」西蒙的銀舌似乎成了鉛舌。「首相大人,我是說,真是榮幸……」
「聰明人就會假裝不認識我,這雖然騙不過我,但你總該試試。現在,我該拿你怎麼辦呢?你知道我可愛的雪伊,你知道她住哪兒,你還知道我會在夜裡單獨造訪。」
「大人!我發誓,決不告訴任何人……」
「至少這點我們有共識。祝你晚安。」說罷,提利昂帶雪伊上樓。
「這下我的歌手再也不會唱歌了呢,」她撒嬌道,「您把他的聲音全嚇跑了。」
「一點點恐懼,有助於他醞釀高音。」
她關上卧室門。「您不會傷害他,對不對?」她點燃一支薰香蠟燭,跪下來替他脫鞋。「您不來的晚上,他的歌給我安慰。」
「我當然希望每晚都能來,寶貝。」他一邊說,她一邊替他按摩腳掌。「他唱得怎樣?」
「不好也不壞,算是湊合吧。」
提利昂掀開她的長袍,將臉埋進她的雙乳。即便整個城市像豬圈一樣發臭,她的胸前卻總是芳香。「你喜歡就留著他,但要看緊,不許他在城裡亂晃,到酒館裡說三道四。」
「他不會——」她剛開口,嘴巴就被提利昂的唇封住。
今天,話已經說得夠多,他只想在雪伊雙股之間尋求那簡單甜蜜的歡愉。至少在這兒,他受歡迎,他被需要。
事後,他把胳膊從她頭下抽出,穿上外衣,走到花園。半個月亮照得果樹的葉子銀光閃閃,亦倒映在石頭浴池的水面上,波光蕩漾。提利昂徑自在水邊坐下,右邊某處,一隻蟋蟀啾啾嗚叫,此情此景,真令人舒適自在。好平靜啊,他心想,但能維持多久呢?
一陣臭氣突然襲來,他轉過頭。雪伊站在門邊,穿著他送的銀袍。我愛上一位白如冬雪的少女,月光映在她的耳鬢。在她身後,有一個胖胖的乞丐,穿著打補丁的骯髒袍子,光腳上裹了層泥,脖子上用皮繩掛了個碗,就像修士佩戴水晶一樣。他身上的味道足以嗆死一隻老鼠。
「瓦里斯大人來見你,」雪伊宣布。
乞丐朝她驚愕地眨眨眼。提利昂大笑,「真想不到,連我都沒認出,你怎麼知道的?」
她聳聳肩,「他還是他。只是穿著不同。」
「不止如此,模樣、氣味、走路方式通通都不一樣,」提利昂道。「大多數男人都會上當。」
「或許大多數女人也會,但妓女不同。身為妓女,得學會認人不認衣服,否則遲早會橫死街頭。」
瓦里斯腳上的傷疤是假的,臉上受傷的表情卻不是偽裝。提利昂不禁咯咯笑道:「雪伊,給我們拿點紅酒好嗎?」他恐怕得喝一杯,太監深更半夜來訪,准沒什麼好事。
「深夜打擾,個中緣由我簡直不敢相告,大人,」等雪伊離開後,瓦里斯開口。「我帶來了可怕的消息。」
「你以後改穿黑羽大衣得了,瓦里斯,你跟烏鴉一樣不是好兆頭。」提利昂笨拙地起身,有些不敢往下問。「是詹姆?」如果他們傷害了他,我決不放過他們。
「不,大人,是另一件事。科塔奈·龐洛斯爵士死了。風息堡已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打開了大門。」
沮喪驅散了提利昂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