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七章 提利昂

黑耳部的齊克之女齊拉當先去偵察,帶回岔路口有支軍隊的消息。「從他們的營火計算,應該有兩萬個,」她說,「紅旗子,上面一隻金獅子。」

「是你父親?」波隆問。

「要不就是我老哥詹姆。」提利昂說,「我們很快就會知道了。」他檢視著自己這支衣著破爛的土匪隊伍:三百名來自石鴉部、月人部、黑耳部和灼人部的原住民,這只是他著手組建的軍隊的種子。而岡恩之子岡梭爾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落。他不知父親看了這些身穿獸皮、手持偷來的破銅爛鐵的人會怎麼說,事實上,他自己看了都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他究竟是他們的首領還是俘虜?恐怕是兩者皆有罷。「我最好自個兒下去。」他提議。

「對泰溫之子提利昂來說最好。」月人部的首領烏爾夫說。

夏嘎睜大眼睛瞪著他,露出駭人的神情。「多夫之子夏嘎不喜歡。夏嘎要和小男人一起去,如果小男人說謊,夏嘎就會剁掉他的命根子——」

「——拿去喂山羊,我知道。」提利昂有氣無力地說,「夏嘎,我以蘭尼斯特家之名起誓,我會回來的。」

「我們為什麼要相信你的話?」齊拉是個矮小強悍的女人,胸平坦得和男孩子一樣,卻一點也不笨。「平地人的酋長以前欺騙過山上部落。」

「齊拉,你這樣說真是太傷我的心了,」提利昂道,「我還以為我們已經成了好朋友呢。不過算啦,你就跟我一道去吧,夏嘎、康恩代表石鴉部,烏爾夫代表月人部,提魅之子提魅代表灼人部,你們幾個也一起來。」被他點名的原住民滿懷戒心地彼此看看。「其餘的留在這裡等我通知。我不在的時候,拜託千萬不要自相殘殺。」

他兩腿一夾馬肚,向前快跑,逼他們要麼立刻跟上,要麼被拋在後面。其實他們有沒有跟上對他來說都沒差,怕只怕他們坐下來「討論」個三天三夜。這是原住民最麻煩的地方,他們有種古怪的觀念,認為開會的時候每個人都有權表達意見,甚至連女人也有開口的權利,所以不論事情大小,他們一律爭吵不休。難怪幾百年來,除了偶爾實施小規模的突襲,他們無法真正威脅到艾林谷。提利昂有意改變這個局面。

波隆和他並肩而行,身後——咕噥了幾聲以後——五個原住民騎著營養不良的矮種馬跟了上來。每匹馬都骨瘦如柴,看起來小得可憐,走在顛簸山路上活像是山羊。

兩個石鴉部的人走在一塊,齊拉跟烏爾夫靠得很近,因為月人部和黑耳部之間的關係向來密切。提魅之子提魅則獨自前行。明月山脈里的每一個部落都害怕灼人部,因為他們用火自虐來證明勇氣,甚至在宴會上燒烤嬰兒來吃(這是其他幾部說的)。而提魅更令所有灼人部民害怕,因為他成年的時候用一把燒得白熱的尖刀剜出了自己的左眼。提利昂大致聽出,灼人部中一般男孩的成年禮多半是燒掉自己的一邊乳頭、一根手指或是(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瘋狂的人才做得出)一隻耳朵。提魅的灼人部同胞由於對他的挖眼行徑大為折服,立刻便讓他成為「紅手」,約略等於戰爭領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們的國王燒掉的是什麼。」提利昂聽這故事的時候,對波隆這麼說。傭兵嘿嘿一笑,伸手指指他的胯下……不過就連波隆,在提魅身邊講話也特別小心。既然這人瘋到連自己眼睛都敢挖出來,想必不會對敵人溫柔。

隊伍騎馬走下山麓小丘,遠處,未砌水泥的石制嘹望塔上,守衛正向下掃視。一隻渡鴉振翅高飛。山路夾在裸岩中間轉彎,他們來到了第一個有重兵防守的關卡。道路為一堵四尺陶土矮牆所阻擋,高處站有十來個十字弓兵負責把守。提利昂要同伴們停在射程之外,策馬獨自走近。「這兒由誰負責?」

守衛隊長很快出現,一認出他是領主的兒子,立刻派人馬護送他們下山。他們快馬跑過焦黑的田野和焚盡的村舍,進入河間地區,接近三叉戟河的支流綠叉河。提利昂雖沒看見屍體,但空氣中瀰漫著專食腐屍的烏鴉發出的味道;顯然這裡最近曾發生戰鬥。

離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樁排列的防禦工事,由長矛兵和弓箭手負責防守。防線之後,營地綿延直至遠方,炊煙如纖細的手指,自幾百座營火中升起,全副武裝的人坐在樹下磨利武器,熟悉的旗幟飄揚風中,旗竿深深插進泥濘的地面。

他們走近木柵時,一群騎兵上前盤問。領頭的騎士身穿鑲紫水晶的銀鎧甲,肩披紫銀條紋披風,盾牌上繪有獨角獸紋飾,馬形頭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獨角。提利昂勒馬問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驚訝地說,「大人,我們都以為您死了,不然也……」他有些猶豫地看著那群原住民。「您的這些……同伴……」

「他們是我親密的朋友和忠誠的部屬,」提利昂道,「我父親在哪兒?」

「他暫時將岔路口的旅店當成指揮總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許天上諸神當真有其公理在。「我這就去見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調轉馬頭,一聲令下,便有人將三排木樁從地上拔起,空出一條路來,讓提利昂帶著他的人馬穿過。

泰溫公爵的軍營廣達數里,齊拉估計的兩萬人與事實相去不遠。普通士兵露天紮營,騎士則搭建帳篷,而有些領主的營帳大得像房屋一樣。提利昂瞥見普萊斯特家族的紅牛紋飾、克雷赫伯爵的斑紋野豬、馬爾布蘭家族的燃燒之樹,以及萊頓家族的獾。他快步跑過,騎士們紛紛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見了那群原住民,吃驚得張大了嘴。

夏嘎的嘴張得也不小;顯然他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人、馬和武器。其他幾名高山盜匪的驚訝之情掩飾得稍微好一點,但提利昂認為他們的驚訝程度絕不在夏嘎之下。情況對他越來越有利了,他們越是對蘭尼斯特家的勢力感到折服,就越容易聽他擺布。

旅店和馬廄與記憶中相去不遠,只是村裡的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亂石殘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絞刑台,掛在上面的屍體前後搖擺,全身停滿了烏鴉。提利昂接近時,烏鴉紛紛「嘎嘎」怪叫,振翅騰空。他跳下馬,抬頭看著屍體的殘餘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臉頰都給啃了個乾淨,腥紅的牙齒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猙獰的笑容。「我不過跟你要一個房間、一頓晚飯和一瓶酒罷了。」他語帶指責地嘆了口氣。

幾個小男孩遲疑地從馬廄里出來照料他們的馬匹,可夏嘎不願交出自己的坐騎。「這小鬼不會偷你的母馬啦,」提利昂向他保證。「他只是想喂它吃點燕麥,喝些水,刷刷背罷了。」老實說,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過直接說出口未免太沒技巧了。「我跟你保證,馬兒絕不會受傷。」

夏嘎瞪大眼睛,鬆開緊握韁繩的手。「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馬。」他朝馬廄小廝咆哮。

「如果他不把馬還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證,「不過你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兩個紅袍獅盔的衛士,一左一右看守著門。提利昂認出了侍衛隊長。「我父親人呢?」

「在大廳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訴他,「交給你打點。」他走進旅店,立刻看到了父親。

身兼凱岩城公爵與西境守護二職的泰溫·蘭尼斯特現年五十多歲,卻健壯得像個二十歲的小夥子。即便坐著,他依舊顯得身軀高大,兩腿頎長,肩膀寬厚,小腹平坦,手臂雖細卻肌肉結實。自從原本蓬厚的金髮開始漸漸稀少後,他便命令理髮師把他剃成光頭;泰溫公爵是個做事果敢決斷的人,因此他也把唇邊和下巴的鬍子通通刮乾淨,只留兩頰鬢須,兩大叢結實的金鬍子從雙耳一直覆到下顎。他的眼睛淡綠中帶著金黃。曾經有個愚蠢的弄臣開玩笑說泰溫大人連拉的屎里都有黃金——此人據說還活著,不過住在凱岩城最深處的地牢里。

提利昂走進旅店大廳時,泰溫公爵正和他僅存的手足——凱馮·蘭尼斯特爵士喝著一瓶麥酒。叔叔有些發胖,頭也快禿了,下巴全是肉,黃鬍子修剪得很短。凱馮爵士首先看到他。「提利昂?」他驚訝地說。

「叔叔,」提利昂一鞠躬,「父親大人。見到你們真好。」

泰溫公爵並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長地打量了侏儒兒子一番。「看來關於你已死的傳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讓您失望,父親大人。」提利昂說,「千萬不用跳起來擁抱我,我可不希望您扭到腰。」他穿過房間,走到桌邊,一邊走一邊覺得自己畸形的腿搖搖擺擺、格外醒目。只要父親的視線一刻停留在他身上,他就很不自在地想起自己所有的畸形和缺陷。「非常感謝您為我出兵打仗。」說著,他爬上一張椅子,自顧自地拿起父親的酒瓶倒酒。

「得了吧,亂局都是你挑起的。」泰溫公爵回答,「換成你哥哥詹姆,他絕不會屈服於一介婦人之手。」

「這就是詹姆和我的不同之一啦。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