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胡適之先生與口述歷史 一

1972年秋初,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東亞研究所附設的中國口述歷史學部公布了一部分中國名人的口述自傳,由紐約時報財團所經營的美洲縮微膠片公司影印發行。其中關於胡適的部分原是筆者二十年前襄贊胡先生,斷斷續續地記錄、整理和編寫出來的。那本是一部未定稿,哥大率爾影印發行,未免草率從事。但斯時筆者剛自哥大轉職到紐約市立大學,並承擔了一部相當繁重的行政工作,平時已日不暇給,故對胡稿之倉促發行,也就未自找麻煩、多作主張了。

事隔數年之後,不意今春突奉劉紹唐先生來信,說傳記文學社已取得該稿的翻譯權。我既是該稿的原始編撰人,紹唐兄希望我終始其事,承擔起本稿的漢譯工作,以便《傳記文學》月刊,按期分章發表。

事實上,二十年前適之先生與筆者一起工作之時,我們的工作語言,原是英漢雙語並用,而且底稿的擬訂,多半也是先漢後英。只因為那時哥大當局對中文稿毫無興趣,而對英文稿則責功甚急,筆者受聘執筆,為爭取時間才把中文稿通統刪掉。今日思之雖覺可惜,然當時也是格於規章,出諸不得已。

其實當年胡先生和我由漢譯英時,也曾費了一番心血。因為胡適的自傳與一般名人的自傳在性質上頗有差別。其他名人傳記多半以敘事和說故事為主;而胡傳則重在論學,尤其是討論中國的古典著作,是一部學術性的自傳(intellectual autobiography),就翻譯來說,則故事易翻,而論學難譯了。

舉個淺近的例子:一次胡氏和我討論到梁啟超編的《新民叢報》,我順口譯為The New People Miscellany,而胡先生認為不妥。他說「新民」二字應譯為renovated people。我當然尊重胡先生的翻譯,但是我總覺得我的譯文雖然「以詞害意」,胡先生的譯文也難免「以意害詞」,還是我的較為順口些。胡氏也完全同意,但是我們研究了半天,還是找不出一個更妥當的譯名來。

如今胡先生已長眠地下,紹唐兄要我獨力再由英文稿譯回中文,承命之餘,二十年前舊事,重涌心頭,真是感慨萬千。我生為炎黃子孫,把原稿回譯以饗國人,我自覺是有道義上責任的。再者我試翻手頭殘箋,發現哥大所公布的稿子與胡先生當初和我所合擬的計畫也不無出入。讀者如將影印於膠片上的英文稿和筆者所保存的胡氏手書自述大綱兩相比較,一覽便知。今日紹唐兄既有此指派,我也想乘此機緣把這宗文稿再稍加整理,以為祖國保留一份較為可靠的先賢遺作。同時在動手回譯之前,我自覺也應向當今讀者和後世史家,就本稿編撰始末和筆者個人由認識到襄贊胡先生的往還和工作的經過,作一簡短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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