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青年期逐漸領悟的治學方法

這一章或者可以叫作「我青年時期所逐漸領悟的治學方法」。

在此次錄音之前我便在想,我的治學方法是從什麼地方、哪一本書和哪一位老師學到的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實找不到一個確切的答案。我的治學方法似乎是經過長期琢磨,逐漸發展出來的。它的根源似乎可以一直追溯到我十來歲的初期。在我用中文撰寫的[四十]自述里,我就說過我十幾歲的時候,便已有好懷疑的傾向,尤其是關於宗教方面。我對許多問題存疑,我[尤其]反對迷信鬼神。我對我的文化生活,乃至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理論、記載和事實,如一有懷疑,也都要予以批判來證明或反證明。這都是由於我的懷疑的傾向所致。所以縱使我才十幾歲的時候,我已經在尋覓一個能解決我懷疑的方法。

遠在1910年,我第一次接觸到漢朝的古典治學方法——這個較早期的古典學術,所謂「漢學」。那是和後來偏重於哲學性詮釋的「宋學」,截然不同的。我國近三百年來學術的發展,一般都叫作「漢學復興」。這種說法在我看是不很切當的。我國以前就沒有一本中國古典學術史是用現代的觀點和批判的方法寫出的。所以[漢代著作中]所用的許多不同的專門名稱或名詞都有點名實不符。

我個人認為近三百年來[學術方法上所通行]的批判研究,實是自北宋——第10至第12世紀之間——開始,其後歷經八百餘年逐漸發展出來的批判方法,累積的結果。這都可遠溯至中國考古學興起的初期。由於考古知識的逐漸累積,古代的殘簡、舊稿,乃至古墓里出土的金石、磚瓦等文物,和這些文物上所印刻的文字和花紋的拓片或摹擬,等等,均逐漸被發展成歷史工具來校勘舊典籍。這便是批判的治學方法的起源。這一段史實,再度支持了杜威的理論。杜威認為一切有系統的思想和批判的法則,都是在一種懷疑狀態之下產生的。也就是說在一些史籍上發現了可疑之處;例如一個時間上的差異,和史跡上有些不符之處,使學者難以置信。

所以近三百年來這種批判研究的學術——如研究有關古籍版本的真偽,和內容的正訛的「校勘學」,和研究古籍中文字的原義的「訓詁學」,等等——都有了更迅速的發展。在這些方面的研究,更發展出一個較概括的學術名詞叫「考據學」或「考證學」。這也便是我在上章所說的,譯成英文[或白話],便叫作「有證據的探討」。

前面已經提過,我對較早期發展的[漢]學,於1910年才開始接觸。在此之前的七百年中,中國的社會、學校、村塾、家學中的教學和研究,一直都以宋儒朱熹(1130~1200)的權威理論為依歸。七百年來,國人對古典——尤其是「四書」和另外數種重要典籍——的研究,大體都承認宋儒的注釋是最具權威性的。

但是當我於1910年在北京參加庚款留美考試時,招待我的楊景蘇先生原是我二哥的同學,我就住在他家裡,楊君告我不要專讀宋儒的著作,對漢唐諸儒所致力的《十三經註疏》也應稍事涉獵。所以我也就買了一套該書的石印本,攜來美國。在我留美期間,當我想讀點中國書籍的時候,我就讀了些宋人以前[注釋]的舊典籍,尤其是[《十三經註疏》中的]《詩經》 。

但是使我驚異的卻是我自己對鄭玄(康成)和毛公[(毛萇)]兩位漢學大師也感到不滿。鄭康成死於公元200年,比朱熹整整早一千年。今日回思,我想我那時是被宋儒陶醉了。我幼年期所讀的[「四書」「五經」]一直是朱熹注,我也覺得朱注比較近情入理。因而當我接觸到毛公、鄭玄一派的注釋時,我為他們[漢、宋]兩派之間顯明的差異炫惑了,所以才引起我自己企圖來寫點批判性的文章。這些文章也顯示出我幼年期以批判法則治學的精神,我把它叫作考訂古文字真義的「歸納法」。在1911年5月11日,那時我才十九歲零五個月,我寫了一篇論文。這篇論文的內容實在不是完全從康乃爾大學學到的。這篇文章後來收集在我的《文存》里,也是我《文存》中著作最早的一篇。

《詩三百篇言字解》

這篇文章是有關一個「言」字意義的詮釋。根據漢儒的解釋,「言」字的意思原與第一人稱代名詞「我」同義。[《爾雅》上說,「卬、吾、台、予、朕、身、甫、余、言,我也。」][漢儒]根據古字典做這樣解釋,我實在不能接受。在我那篇《詩三百篇言字解》的文章里,我指出《爾雅》並非古字典。其書殆出於漢儒之手[如「方言」、「急就」之流。蓋說經之家,纂集博士解詁,取便檢點,後人綴輯舊文,遞相增益,遂附會古《爾雅》,謂出周、孔,成於子夏耳。今觀《爾雅》一書,其釋經者居其泰半,其說或合於毛,或合於鄭,或合於何休、孔安國。似《爾雅》實成於說經之家,而非說經之家引據《爾雅》也。鄙意以為《爾雅》既不足據,則研經者宜從經入手,以經解經,參考互證,可得其大旨。此西儒歸納論理之法也。(見《詩三百篇言字解》,《胡適文存》一集,卷二)],所以我認為漢儒用這個古典去解經是靠不住的。

在這篇文章里,至少也可看出我自己治學懷疑的精神。

在否定這一古字典的權威之後,我就用一種我叫它作「歸納論理法」,把《詩經》上所有「言」字的用法,歸納在一起。這辦法就是我所說的「以經解經」的辦法。把這些「言」字在不同的詞句里的用法比較、印證之後,便可找出更自然、更近情理也更能被人接受的意義了。

就在1911年5月11日那一天,我忽然靈機一動,體會出「言」字在《詩經》上多半是夾在兩個動詞之間使用,發生一個「連接詞」(jun)[嚴復譯為「挈合詞」,馬建忠譯為「連字」]的作用,頗像古文中的「而」字。「言」字是個「連接詞」便是我那篇文章的結論。因此[古籍中的]「醉言舞」、「醉言歸」的真正意思,便是簡單的「醉而舞」和「醉而歸」了。

我下此結論之時,實遠在我讀到王念孫之子王引之的名著《經傳釋詞》之前。這家王氏父子是中國「校勘學」和「訓詁學」里最具權威的兩位學者。

王念孫為18世紀另一位權威大儒戴震(東原,1724~1777)的弟子。戴震死於1777年。我作《言字解》時,尚不知王引之對古文「虛字」的研究。當我後來看過他的著作,我才欣然發現我們所用的方法原是一樣的。這些[乾嘉]大儒他們所用的中國固有古典訓練中歸納比較的方法,也是極其嚴謹的和極其科學的。但是我國傳統的學者卻缺少一種在不同語言中做比較文法的研究。他們只能說「言」字是個「虛字」,而說不出它是[《爾雅》上弄錯了的]「代名詞」。他們不能像我一樣能找出這個重要的字在文法上所發生的[連接]的作用。

我舉出以上的例子來說明我那時對歸納法已經發生了興趣,也有所了解;至少我已經知道了「歸納法」這個辭彙了。同時我也完全掌握了以中國文法與外語文法做比較研究的知識而受其實惠。

我想我在赴美留學之前,我一定已經受了一本研究[漢文]文法的權威著作的影響,那便是馬建忠所著的《馬氏文通》。馬建忠是我國早期的留歐學生。他不但通法文,對拉丁文也有研究。《馬氏文通》這本權威著作便是他和他哥哥馬良(相伯)合著的。他二人所用的便是歸納法,把文字上相同的句子歸納起來,然後再對字義做出結論。

後來我曾批評馬氏之書,寫作時[作者對其資料]缺少歷史性的處理(historical approach)。他兄弟二人把文字上相同的例子歸納起來研究的辦法是無可非議的,不過他們寫書時缺乏歷史概念。須知文法和語言文字本身一樣都是隨時間和空間變遷的。一個研究者要注意到他的研究對象歷史和地理上的因素。經過數千年的演變,各地區各時代方言的文法可能皆各有不同,不可一概而論。所以馬建忠舉《詩經》和《論語》上的例句和唐代散文大家韓愈文章里的例子來比較研究就不準確了。但是我顯然是受了馬氏歸納法的影響,知道先歸納相似的例句,分析比較,然後再求其有概括性的結論。

《爾汝篇》和《吾我篇》

我在後來又寫了兩篇[類似的文章],內容比較就更有進步了。作《言字解》之後五年,我在日記上對古文中所用的第二人稱代名詞的「爾」和「汝」兩字也做了一番研究。在1916年6月7日的日記上,對這個問題,我便寫了一大段。我記道:「爾、汝二字,古人用之之法,頗有足資研究者。餘一日已睡,忽思及此二字之區別,因背誦《論語》中用此二字之句,細細較之,始知二字果大有區別。明日以《檀弓》證之尤信。」(見《留學日記》,1916年6月7日)

《檀弓》在語言學上說是與《論語》同時的作品。在我考查《檀弓》上「爾」、「汝」二字用法之後,我覺得此第二人稱的兩個代名詞的用法是頗有不同的。《馬氏文通》的作者忽略了歷史上的變化,把相隔一千五百餘年的兩個時代里不同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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