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段祺瑞政權 第七章 再造民國,段閣復起

——皖系始末之三

我們曾經提到,在袁世凱留下的爛攤子中,黎段二氏首先就為著個人的「意氣」和小小人事的糾紛(徐樹錚和孫洪伊),鬧得不可開交。將人比人,我們寫歷史的可以大膽地說,黎段二人還都不能算是「小人」。他二人都還算是有氣度的政治家。君子之間的意氣之爭,如上所述,尚且不能化除,一旦碰到更複雜的、小人之間的政治鬥爭,就治絲益棼了。這就是在民初,幾乎把國家鬧翻,其後遺症至今未了的所謂「參戰案」。

政治皮球沒完沒了

在美國正式邀請中國參戰之前,中國國內的各派政客,已為參戰與否,吵得不可開交。早在袁世凱時代,二十一條交涉之前,中國外交人員就為「調停歐戰」,出了一大烏龍,而騰笑國際。原來那時剛當選美國總統的威爾遜,有意調解歐戰。事為中國駐美公使夏偕復所知。夏乃自作聰明,認為調解歐戰,中國的袁大總統,最為適合,乃未向北京請示,便徑往美國國務院向國務卿建議,說袁大總統有此意向。華府上下聞報大驚,乃電囑美國駐北京公使芮恩施(Paul S. Reinsch),一探究竟。始知是一大烏龍。袁總統聞報大怒,外交總長孫寶琦引咎辭職,乃有密派顧維鈞使美之決定。顧氏在華府接篆未幾,美國便正式參戰。

斯時袁世凱已因帝制而暴卒。顧乃密電北京國務院,力陳中國參戰之重要。其最主要之論點,為日本竟不顧中國之存在,而在國際交涉上,以東亞唯一代表自居。協約國之英法二強,不特早已承認日本之代表權,並有暗中締結之密約,以加重其法律根據。美國在各方壓力之下,也與日本訂立《藍辛-石井協議》(Lansing-Ishii Agreement) ,以「地緣關係」為遁詞,予以變相許諾。顧氏認為,欲突破此一惡劣的國際環境,中國非參戰不可。國務總理段祺瑞對顧之建議大為折服,乃不顧各方反對,決定中國非參戰不可,終於引起政潮,餘波至今未息。當我個人在四十年前與顧氏細談參戰政潮時,曾就各方史料,作出最詳細之紀錄。

最近筆者為撰寫本篇,曾複查《顧維鈞回憶錄》之中文譯稿和英文原稿,始知本稿當年在哥大列印期間,被過度刪節,文氣每有錯接,而形成錯誤,甚是可惜可嘆(可能是當時主持者,為節省助理費用所致)。謹補志於此,盼今後使用者慎之。

參戰案,原只是政府政策之制定的問題。在一般正常的國家裡,不論是君主或民主,正反兩方,都要遵守「法律程序」(due processo flaw)進行政策辯論。是正是反,一二三就決斷下來。除非是一國之內的政治社會問題,發生了無法解決的死結,像美國內戰前所發生的「奴隸問題」。北方廢奴,南方留奴。這個一國兩制,雙方都牽涉國計民生的重大的政治經濟問題,因此一拖數十年,無法妥協。最後南方主張,乾脆把「兩制論」,變成「兩國論」,使南北兩部,各成一國,各自分治,各自獨立了事。但是北方人民,在林肯總統的領導之下,卻要維持美國統一,不許南方搞「分裂主義」,這樣一來,南北戰爭,避免不了,就打起內戰來了。結果南方的槍桿沒有打出政權來,北方的槍桿維持了國家的統一。

我們中國那時的「參戰案」,並沒有那麼嚴重嘛。參戰與否,也是一二三就可以決定的政策嘛。它之所以變成沒完沒了的政治皮球者,是踢球的人,醉翁之意不在酒,借題發揮罷了。更慘的則是這場球賽,原也沒個勝負的規則,因而它就踢得沒完沒了。最初雙方所爭的原是制度上的糾葛,漸漸地就變成二人你死我活、有你無我的意氣之爭了。

最不可恕的是黎段二人之下,還各有一群趨炎附勢、幸災樂禍、渾水摸魚的小政客,來推波助瀾,把府院兩方,拖到毫無妥協餘地的絕境。這群環繞著黎元洪,以秘書長丁世嶧為首的小政客,是所謂「四凶」 ;而圍繞著段氏,則是以傅良佐最為激烈的所謂「四大金剛」 。下節所說的「公民團」包圍國會的下流鬧劇,就是傅良佐一手製造,而段竟毫無所知也。俗語說,閻王易處,小鬼難纏。他們這寄生於府院之內的兩組「小鬼」之間的世仇,竟遠遠超過這兩大「閻王」之間的宿怨。因此雙方都把參戰案,當成個政治皮球,就踢得沒完沒了了。

更可悲的是,黎段二人,都還算是正派人士,不是那種心狠手辣流氓式的獨裁暴君。正因為如此,他二人都易為群小所包圍,聽信讒言。黎元洪原是一位每「為左右所左右」的菩薩;而耿直的段老總,號稱「剛愎自用」,卻每每變成「剛愎他用」(參見杜春和編,《張國淦文集》,2000年,北京燕山出版社,《北洋從政實錄》諸篇。張氏湖北人,原為黎元洪的同鄉好友,亦為段所信任,在府院之爭最激烈時,擔任段的秘書長,折衝於黎段之間,深知二人鬥爭的內幕,所言亦頗多持平之論,值得推薦。還有章伯鋒、李宗一主編的史料叢書《北洋軍閥(1912~1928)》,第三卷搜集有大量新史料,頗值玩味細讀。至於陶菊隱、李劍農等古典巨著,也未可偏廢)。

不但要絕交,還要宣戰

長話短說。國務院於1917年3月3日由國務會議通過「對德絕交」,而黎總統卻於翌日拒絕用印。國務總理段祺瑞,乃以去就相爭,並於3月5日,聲言辭職,躲往天津私邸,向黎總統攤牌。黎不得已,乃請副總統馮國璋,專程赴津勸說,並慫恿國會參眾兩院,於14日一致通過《對德絕交案》。可是對德絕交,和對德宣戰,還有一段距離。宣戰之權既然操諸國會,段總理乃進一步向國會施壓,要求國會立即通過《對德宣戰案》。國會之內的老國民黨系,和進步黨分子,這時為著制憲和其他小問題,正在搞「肢體抗爭」(且用個目前台灣的政治術語),吵鬧不休,對宣戰大事,無暇討論,有意拖延,而遲疑未決。擁段人士,尤其是所謂「四大金剛」乃迫不及待,慫恿段氏於4月25日,在北京召集一個「軍事會議」。出席者凡二十餘省區的督軍、都統、代表等數十人。大會一致通過,擁護政府的參戰政策。且派出軍人代表晉見總統,並招待國會議員,甚至遍訪協約國駐華使領,對宣戰案加以大力推動。

軍事會議之不足,最荒唐的卻是所謂「公民請願團」之出現,並於5月10日,實行包圍國會,強迫國會通過《對德宣戰案》。由傅良佐所一手製造的這個「公民團」,實在是個最荒唐、最下流的政治工具。它是一些便衣軍警,另加一些用小錢收雇的遊民和地痞流氓,甚至乞丐娼妓,總共數千人,自稱「公民請願團」,把國會團團圍住,以斷絕飲食等下流方式,強迫國會議員,投票通過《對德宣戰案》。這種下流的勾當,在當時不但激怒了「反派」人士,連「參派」議員也不以為然。對德宣戰,就更難不宣不戰了。

「制衡制」在中國的折磨

從這點荒唐小節,我們不難看到,近現代中國的「政治轉型」,乃至後來所謂「體制改革」,和今日所謂「民主運動」發展的軌跡。單從外表來看,咱中國佬搞「議會政治」像模像樣的,還是民國初年這一段呢。且看:段祺瑞這個搞責任內閣的國務總理,他制訂了一個《對德參戰案》。首先總統府不同意,他這個國務院就一籌莫展。好不容易,總統答應了,而國會不通過,段總理急得頭大如斗,也還是毫無辦法。

朋友,這就叫作「制衡制」(check & balance)嘛。所以我的老師,近代中國的民主聖人胡適之先生,那時也正在北京,目睹這一政治情況的發展,他恨鐵不成鋼,當時也跟著急得頭大如斗。後來民初的「議會政治」徹底地失敗了,適之老師,為之長吁短嘆了一輩子,認為「可惜,可惜」。他後來在美國當難民,還不斷地向我回味這段歷史。他認為當初國會裡那批議員,很多都是一些「了不起的人物」,議會政治,民主政治,和他們失之交臂,真是「可惜,可惜,可惜,可惜」!

筆者這個學歷史的學生,當時就曾一再向胡老師解釋。人家的議會政治,民主政治,折磨了幾百年,其間也是血流如注,人頭滾滾的。最後才搞出個可行的制度來。我們中國佬,看人家挑擔不重,一下就想照本宣科,哪有這樣容易的事體呢?譚嗣同不是說過,變法必須流血?流血就應該從他譚某開始。所以他竟真的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把個少年頭顱,捐獻出來了。譚氏殉國之後,又已百年,我們的舊法究竟變了多少呢?撫今思昔,足見變法改革之難也。哪裡一蹴可幾?胡老師認為我這個學生的話,也「不無道理」。但是他還是可惜、可惜地,可惜了一輩子。

事實上,所謂「制衡制」,並不全是洋貨。在古代中國自從出了一個權力無限(unchecked power)的大獨裁者秦始皇之後,儒家大師們,吃一塹,長一智,其後歷朝都有其「內在的制衡制度」(built-in check & balance)。從西漢到清末所實行的「迴避制」,便是其中之一。民國初年,這一制度被徹底地破壞了,才冒出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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