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從漢字看單位名詞 五、重量和容積名詞

古代先民在計算事物的量時,主要採取「遠取諸物」的方法。「遠取諸物」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以粟黍為基準,一是以器物為基準。

以粟黍為基準,就是以穀物顆粒作為計量標準。如《淮南子·本經訓》:「其以為量,十二粟而當一分,十二分而當一銖,十二銖而當半兩。」也就是以一粒穀子的重量為基本計量標準,十二粒穀子的重量之和就是一分,十二分就是一銖,十二銖就是半兩,或者說二十四銖是一兩。古人還以一粒黍子的重量作為計量基準,如《孫子算經》:「稱之所起,起於黍。十黍為一絫,十絫為一銖,二十四銖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這樣,一斤就合38400黍。

古人除了使用自然之物作為質量單位標準,還以人工製成的器物作為質量單位標準。

「噸」,原來寫作「鐓」,以「金」為部首,本義是「矛、戟等古代長兵器下端的平底銅套」,後來引申指「打夯用的重鎚」。《說文解字》就把「鐓」字說解為「千斤椎」。因為「鐓」分量很大,後來漸漸成為計量重物質量的單位。此外,「鈞」「石」也是古代常用計量單位,一鈞等於三十斤,四鈞就是一石,也就是說,一石等於一百二十斤。

「勺」的小篆字形作「」,外部輪廓像一個帶柄的勺子,中間的短橫表示勺中所盛的東西,本義就是一種用來舀東西的器具。後來製作規範的勺,被人們用作計量器具。在計量單位里,一勺等於百分之一升。《孫子算經》:「量之所起,起於粟。六粟為一圭,十圭為一撮,十撮為一抄,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其中較小的計量單位是以穀子顆粒為標準的,「圭」是六個穀子顆粒,「撮」「抄」本來分別指「用三個指頭抓起」「用手掌合攏取物」的動作,這裡用作計量單位,分別相當於六十個穀子顆粒和六百個穀子顆粒。根據已經出土的秦漢量器上的銘文及實測情況看,當時的一升約合現在的200毫升。這樣,一勺就是2毫升左右,也就是現在的2立方厘米。

「合」字甲骨文作「

「斗」和「升」的金文字形分別作「

以器物為基礎發展出來的計量名稱,還有豆、釜、鍾、缶等。在此就不一一列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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