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從漢字看中國古代兵器刑法 二、古代刑法

1.說「法」論「刑」

「法」的小篆字形作「候,獬豸能用角指向無理的一方,甚至會將罪該萬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慄。傳說帝堯的刑官皋陶曾飼有獬豸,用來幫助辨疑治罪,凡遇疑難不決之事,讓獬豸來裁決,都準確無誤。因此,在古代,獬豸就成了執法公正的化身,古代法官戴的帽子又稱「獬豸冠」。「法」字形體由這三個構件合成,表示以獬豸觸去理屈者,從而使審判公平如水。這種用冥冥神靈裁判是非的刑法制度,是世界各民族社會刑法歷史共同經歷過的階段。

「刑」小篆字形作「」,左邊的構件為「井」,古人認為井水有常德,「不概自平,多取不損,少汲不盈」,是公平和法律的象徵;右邊的構件為「刀」,是刑具,具有威懾爭訟雙方的權威力量。

可見,「刑」「法」二字的形體結構都突顯了法律應該具有的公平特點和懲罰邪惡的功能。

2.古代刑具

甲骨文中有「

「辛」的商代金文字形作「」,像古代的刑刀。古代許多與罪相關的字都包含「辛」構件。如「妾」字甲骨文作「」或「」,上邊的構件表示刑刀,下邊是「女」,像女子跪坐而頭上戴有刑具之形,表示「有罪女子」,後一個字形還有象徵壓迫的手形,更形象地表現妾的身份是因被俘或犯罪而被剝奪了自由、被迫為他人服務的女奴。因此,《說文解字》把「妾」字解釋為「有罪女子,給事之得接於君者」,意思是,有罪的女子中,為君王服務並有機會接觸君王的。後來引申指「古代男子在妻子以外娶得的女子」。同樣,「僕」字甲骨文作「」,像頭上戴有刑具的罪人雙手捧箕勞作的樣子,表示供人役使的人。「辟」的甲骨文字形作「」,《說文解字》說解為:「法也。從卩從辛,節制其罪也。從口,用法者也。」其中「卩」構件表示節制,「辛」表示罪。

「罪」本來作「辠」,由「自」和「辛」兩個構件組成,「辛」構件也表示刑刀。但後來,秦始皇將「辠」字改為「罪」。秦始皇為什麼偏要和「辠」字過不去呢?這裡還有一段故事。秦滅六國之後,嬴政把大臣召集來「議帝號」。但位居於七國之尊的嬴政,究竟應該有一個什麼樣的「尊號」呢?大臣們議論紛紛。中國古有天皇、地皇、泰皇,為「三皇」,泰皇為最高、最尊、最貴,所以有大臣建議嬴政稱「泰皇」。但是也有人認為:古有五帝,即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而嬴政的功績為「五帝所不及」。嬴政最後取「三皇」之「皇」、「五帝」之「帝」合為「皇帝」。嬴政是第一個皇帝,所以稱「始皇帝」。「皇」的小篆字形作「」,與「辠」字形相近,秦始皇覺得很不吉利,於是下令廢掉「辠」字,而借用本義是「捕魚竹網」的「罪」字記錄「犯罪」之「罪」義。

3.「五刑」

中國古代有五刑之說,「五刑」即五種刑罰之統稱。不同時期,五刑的具體所指並不相同。西漢文帝以前,五刑指墨、劓、刖、宮、大辟;隋唐之後,五刑則指笞、杖、徒、流、死。「五刑」的特點大都能從字形上得到體現。

「黥」字也作「剠」或「」,分別由「黑」「京」「刀」三個構件中的兩個組成,「黑」和「刀」具有表義功能,分別突出黥刑的特點和所用工具,就是在人額頭或臉上刻下表示犯罪的標誌,再填以黑墨,使其永不褪色。「京」則標示讀音。黥刑,又叫墨刑、墨辟、黥墨。

五代以後,黥面之刑一律改為針刺,並與流刑結合,成為「刺配」。《水滸傳》中林沖便是受了刺配之刑。

「劓」的甲骨文字形分別作「」或「」,由取象鼻子的構件「自」和刑具「刀」組成,表示用刑刀割去鼻子。小篆字形作「」,《說文解字》說解為「刑鼻也」。

「刖」的甲骨文字形作「」,右邊是一隻手拿著一把鋸,左邊人形靠近鋸的一條腿較短,表現的正是以鋸鋸斷人腿的施刑場面。據《韓非子·和氏》記載,春秋時期,和氏璧的發現者就曾兩次遭受刖刑。楚國的一個人在山中得到了一塊璞玉,把他獻給了當時的武王,武王讓懂得玉的人來辨識,那位懂玉的人說,是石頭,武王因此認為這個人欺騙自己,就下令對他施刖刑,砍斷了他的左腿。等到文王即位,這個人又把這塊璞玉奉獻給文王。文王又讓當時懂玉的人辨識,那個懂玉的人又說是石頭。文王又認為這個人欺騙自己而對他施以刖刑,而砍斷了他的右腿。

與刖刑相似,古代還有一種挖去膝蓋骨的刑罰,因膝蓋骨也叫髕骨,這種刑罰被稱作臏(髕)刑。戰國時期著名軍事家孫臏就是因為受到臏刑而得名。

宮刑,又稱淫刑、腐刑、蠶室刑,特點是割去受罰者的生殖器。甲骨文中「豕」字作「」,像大腹小尾的豬形;還有「」字,在豬的腹下多一筆,這一筆表示豬的生殖器,突出公豬的特點,這就是「豭」字。《說文解字》「豭,牡豕也」,牡豕就是公豬,豭是後來造的形聲字。與之相近,甲骨文中還有個「」字,與「豭」的甲骨文字形相比,主要差別是腹下一筆與腹部不相連,表示該公豬的生殖器被割掉,也就是「去勢之豕」。古代某些罪犯也會被施以去勢之刑,即割掉生殖器,這種刑罰就是「宮刑」,也稱為「椓」「劅」或「斀」。甲骨文中還有個「」字,非常形象地表現了宮刑的特點:左邊的構件像男子生殖器,右邊的構件是實施宮刑的刑刀。「宮」刑最初的施行對象,是犯了姦淫之罪的男女。《尚書》說:「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後來其他重罪者也被處以宮刑。歷史上曾受到宮刑的最著名的人物是《史記》作者司馬遷。

大辟,即死刑,分為戮、烹、車裂、棄市等。

戮又作剹,以「戈」或「刀」為表義構件,意思就是用刀、斧、戈等把犯人殺死的意思。

烹,以「灬」為底,「灬」是「火」的變形,烹就是煮的意思。烹刑,也稱烹殺,是一種酷刑。施刑者先將犯人的衣服脫光,並將犯人推入一個如成人般高的大鍋,放在柴火上烹煮。著名神魔小說《封神榜》中,周文王之子伯邑考因遭到妲己的陷害,被紂王處以烹刑,放在大鍋里「烹為羹」。《史記》記載,項羽也曾威脅要把劉邦的父親烹殺,不過劉邦表示並不在乎,最後項羽只好放棄這個想法。

車裂,民間俗稱「五馬分屍」,特點是將犯人的頭及四肢分別縛到五輛車上,由馬引車前進,把身體撕裂,傳說秦國的商鞅受此刑而死。

棄市就是在人眾集聚的鬧市,對犯人執行死刑並將犯人暴屍街頭的一種刑法。

隋唐之後的五刑,「笞」(chī)和「杖」都是用刑具抽打受刑者,區別是:笞是用小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臀部;杖是用粗荊條擰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的背、臀和腿。徒是強制犯人勞役。流是將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不準回鄉。隋唐之後的死刑一般為兩種:絞和斬。宋代以後增加了凌遲。明清又增加梟首。「絞」字以「糹」為部首,絞刑就是用繩索等把犯人勒死弔死的刑罰。「斬」字由「車」「斤」兩個構件組成。「斤」指斧鉞,古代刑具;「車」指囚車。「車」與「斤」聯合起來表示「用囚車把死刑犯從監獄運送到刑場,以斧鉞砍殺」的一種刑罰。凌遲,也作陵遲,本義為「丘陵之山勢漸緩」,引申為一種讓犯人慢慢死去的刑罰。這種刑罰俗稱「千刀萬剮」,是中國酷刑之一。劊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數百至數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而且,行刑很有講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則說明劊子手行刑失敗。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小時的痛楚才會氣絕身亡。「梟」字小篆字形作「

4.古代其他刑法

炮烙之刑是在銅柱上塗油,下邊用炭火加熱,令有罪之人在銅柱上行走,罪人掉入炭中活活燒死。

「刵」字由「耳」和「刀」兩個構件組成,《說文解字》說解為「斷耳也」,本義就是割去耳朵的刑罰。

「髡」(kūn)字由「髟」和「兀」兩個構件組成,上邊的「髟」表示頭髮,下面的「兀」是取象人頭形的「元」構件的省略,本義就是剃髮。

「耐」,也可寫作「耏」或「𦓎」,小篆字形作「」或「」,「耐」的古今所有字形都包含「而」構件,「而」小篆字形作「」,《說文解字》說解為:「頰毛也,象毛之形。」本義就是臉頰上的鬍鬚,所以「耐」的本義就是剔除頰鬚的一種處罰形式。《說文解字》說解為「罪不至髡也」,意思是一種比「髡」輕的刑罰。

在今天看來,剔除頭髮或剔除頰鬚都是非常平常的事情,為什麼古代剃髮、剃鬚會作為一種刑罰呢?這是因為古人將鬚髮視為不可侵犯的神聖之物,剃去鬚髮,雖無皮肉之苦,其恥辱程度則十分嚴重。因為在古人看來,「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而「百善孝為先」。因此剃髮去須,會對人造成極大的侮辱,給人以恥辱感,因此,剃髮的「髡」和剃鬚的「耐」都成為古代一種較輕的刑罰。

「罰」的小篆字形作「」,《說文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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