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從漢字看古人的信仰世界 四、祭品種類

「福」的甲骨文字形作「」,像兩手捧酒樽在神主前祭拜,表示祭祀祈福,本義就是「福佑」。從字形看,祭祀用品為「酒」。同樣,「奠」字甲骨文作「」或「」,像把酒樽放在神前祭祀,祭品也是酒。

「禮」字甲骨文作「

古代的祭祀禮儀有嚴格的程序,對祭祀用品的要求也很高。首先要求所選之牛身體完備,不能有任何缺陷,這可以從古人對「牲」的說解得到證明。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把「牲」解釋為「牛完全」;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進一步說明:「《周禮·庖人》註:『始養之曰畜,將用之曰牲。』是牲者,祭祀用牛也。」也就是說,只有選定祭祀的吉日後,才將用於獻祭的牛改名為「牲」。祭祀用的牛是根據占卜結果選擇的,如果所選之牛身體有缺陷,則不能用作犧牲。《左傳》記載,魯宣公三年,「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這裡的「郊」就是指祭天,意思是,準備用來祭天用的牛口部受到損傷,就不用它了,於是通過占卜重新選擇,結果重新選擇的牛又死了,因此就放棄了這次祭祀活動。同樣,魯成公七年春時,準備用來郊祀的牛角被鼷鼠啃噬,於是改換別的牛,結果「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不郊」,不但免牲不用,連祭天的郊祀也放棄了。由此可知牛的完整對於祭祀的重要性。

祭祀用牲不僅要身體完整,還要毛色純正,這可從「牷」「犧」二字及其釋義得到證明。《說文解字》把「牷」說解為「牛純色」,即供祭祀用的顏色純一的牛。「犧」的本義也是毛色純一的牛。不同時代所崇尚的顏色不同,夏代崇尚黑色,殷商崇尚白色,西周崇尚赤色,秦崇尚黑色,因此不同時代祭祀用牛的顏色也隨之不同。《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記載,冉雍的父親地位低賤且品行不端,而冉雍本人卻是被孔子視為「可使南面」,即宜於做官的人。孔子曾對冉雍說:「犁牛之子,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孔子在這裡以耕牛所產的小牛作比喻,意思是說,雖然是夠不上做犧牲的牛所產的小牛,只要長了一身漂亮而高貴的紅毛,一對周正的角,還是可以做犧牲的。意思是說冉雍雖然出身低賤,但只要他有做官的才能,還是可以做官的。其中「騂」是赤色,周代崇尚赤色,因此祭祀選用赤色的牛。可見,只有十分完美的牛才有資格作犧牲。

由於古人對用於祭祀的牲畜的身體和毛色高標準、嚴要求,因此用於祭祀的犧牲,往往經過特殊的飼養,所謂「衣以文綉,食以芻菽」,意思是身上披著帶有花紋的絲織品,吃著最精細的飼料,這可是牲畜的「貴族」生活。這種經過特殊飼養的用於犧牲的動物,又稱作「牢」,如「太牢」「少牢」。「牢」在殷商時期的字形異體繁多,有的從牛作「」,有的從羊作「」,有的從馬作「」,另一構件像平地上圍成的圈欄;整字表示用圈欄畜養牲畜。該字在甲骨卜辭中的意義主要是用來祭祀的牲畜,也就是犧牲。作為犧牲,用「牢」要比「牛」隆重。

「祭」字甲骨文作「」,像以手持肉之形,旁邊的小點兒像血滴,本義是「殘殺」。《大戴禮記·夏小正》《禮記·月令》都有「獺祭魚」「豺祭獸」,其中「祭」就是「殘殺」。古代祭祖是要殺牲的,也就是說「祭祀」與「殘殺」之義相通,因此,「祭」又有「祭祀」義,由於古人非常重視祭祀,「祭祀」義成為它的常用義。為了突顯「祭」的這個義項,從西周金文起,「祭」字就增加了表義構件「示」。從「祭」古文字形及其用法可以看出,古代用來祭祀時,往往要將用來祭祀的牲畜剖殺,然後再拿其肉祭祀。

「孟」字商代金文作「自己的收穫,並在第二年繼續得到新的收穫,要將第一批收穫獻給鬼神。獻出第一個孩子當然也是為了以後能得到更多的孩子,並使他們能夠平安地生長,也就是「宜弟」。同時,人們認為吃獻祭過的食物能夠得到賜福,所以祭祀後有「歸胙」「歸福」之事,即把獻祭過的酒肉送給有關的人吃。所以,古人不僅要殺掉第一個孩子,而且還要分給眾人吃。「孟」字本義是「長也」,也就是「第一個孩子」的意思,先民造字時用被殺死並被分吃的孩子意象來表現這個意義,使這種習俗在古文字形體中留下痕迹。可見,遠古先民的第一個孩子往往也作祭祀用品。

「彝」字甲骨文作「」,像人的雙手被反綁在背後,而且捆綁手的地方有繩索扎住,人頸上沒有人頭,有些金文字形旁邊還有淋漓的數點,表示濺出的鮮血;下邊的雙手,表示進獻的意思。因此,「彝」字像雙手進獻被砍掉頭顱、反綁兩手的俘馘(guó)之形,它的本義就是屠殺俘虜作為犧牲而獻祭祖宗,即殺人祭祀。「彝」在卜辭中的意義主要是殺人祭祀。

「烄」字甲骨文作「

「熯」字甲骨文作「」,像把人牲放到火上之形,取象於遠古天旱時焚人牲求雨的習俗。「熯」在卜辭中的用法就是一種求雨祭祀。

「彝」「烄」「熯」的本義都是以人為犧牲的祭祀,卜辭中這些字的本義還在使用,說明以人為犧牲的祭祀方式當時還比較常見,這一點傳世文獻中也有記載。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以人為犧牲的祭祀方式大量減少,不再是常見的祭祀方式,因此,這些以人為犧牲的祭祀專用語詞的本義使用頻率越來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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