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東尼自述 討厭人還需要理由?

大概就是從那一天開始,我對doro改觀了。之前我把他當成了最大的敵人,我以為我要在球隊里上位一定要躍過他,我錯了。

我開始思考我在球隊里的地位。

從定位來說,我是第七人。但我的上場時間並不比第八人和第九人多多少,我們的戰術地位沒有明顯的區別。

所以說第七人的定位只是說著好,聽聽起來我好像是活塞隊的第七號人物。如何你有一定的球齡,你就知道,一支籃球隊只需要九個能打球的人。我排名第七位,說明我屬於主要輪換中的倒數第三。這麼看,第七人的定位沒那麼有趣了。

我發現了我的問題,我只能算是一名普通的角色球員,卻用核心球員的方式打球,活塞擁有完整的進攻體系,我遊離於體系外,只想展示自己的實力,自然打得爛。

我頓悟了,我必須在無球端做得更好。

想法很好,可惜我從小到大從來都是有球在手的打法,沒有嘗試過無球跑動,也不知道怎麼去跑。我又打了幾場比賽。表現非常爛。

然後格蘭特告訴我活塞隊曾經擁有非常偉大的無球跑位得分手。

阿蘭·休斯頓和邁克爾·里德,他們的跑位技巧足夠我學一輩子。

正當我失望的時候,我發現希望並未遠離我。

doro的無球跑位能力並不遜色於他們。

我開始觀察doro的跑位與落位,坐在替補席上等待的時間變得不再難熬。有些時候我更願意坐在場下觀戰,我發現我有太多需要學習的地方了。

如果我不能像他那樣跑位,如果我不能像他那樣接球投籃得分的話,我就無法在活塞的體系里找到立足之地,因為我的防守並不能帶來多少貢獻。

我最擅長的是進攻,首先要改善的自然也是進攻。

doro經常會運著球過半場,然後傳球給格蘭特。他們兩人之間有著其他人沒有的默契。

弧頂是doro最常落下的位置,有些時候他會跑向底角,因為那個位置可以幫助持球人和內線拉開最大的空間。

最讓我無法理解的是,芝加哥肥仔竟然能在他們之間打得那麼遊刃有餘,難道我還不如他嗎?難道那個白痴比我更適合活塞嗎?怎麼可能?我怎麼可能不如他!

我知道內線與外線有著本質的差別,他融入體系的方式不值得我借鑒,但我還是沒少觀察他的比賽。

埃迪·當他發揮好的時候,我必須叫他的名字·庫里,他做的事情不多,往往只是高位站著幫人擋一下,接球,時間不長,因為具備投籃威脅,所以他的對手不會放出投籃空間。

防守貼得近,他的組織能力便放得開。

原來他的投籃這麼准。

原來他的傳球可以送達油漆區以內的所有位置。

原來,他不是白痴。

白痴怎麼可能成為活塞的首發?

等等…我發現了其他人的位置,尤其是doro的位置。他並不會隨意的落位,他的腳步靈活的讓人看不出是個經歷了三次acl撕裂的人。

他在弧頂落位的時候,是在觀察隊友跑動以及呼叫戰術;他在底角落位的時候,是為了拉扯空間;當他開始移動,進攻體系並不會跟著他變化。

我最需要學習的是,要怎麼做才能像他那樣隨心所欲地跑位卻不給其他人添麻煩,不破壞戰術?

「你有發現問題嗎?」格蘭特問我。

我看向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不要太佩服他,沒什麼了不起的。你只要記住我們所有的戰術就能像他一樣。」格蘭特說得好像這件事非常容易。

活塞的強大不只是整體的強大,不只是doro和格蘭特的強大,更是戰術體系的強大。從跑轟到普林斯頓,多年的磨合,一套又一套戰術全都烙進了他的腦海。要記住這些戰術。並在比賽期間貫徹落實,融匯到跑位之中,甚至要在腦海里構建臨場陣地戰的模型圖…我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反正我做不到。

「是啊,真簡單。」我強作自信。

格蘭特還以為他找到了戰友:「你也這麼覺得嗎?以後就靠你了,儘快記住我們所有的戰術,讓莫知道知道厲害!」

那個晚上,我們輕鬆取得勝利。

doro發揮出色,他總是出色。

而我似乎在成為水貨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了。我發現了自己的問題,並將格蘭特的建議採納。我的房間里開始擺滿球隊的戰術手冊,要記住它們並不容易。從跑轟時代的戰術,再到現如今打的最多的普林斯頓戰術,總共有上千套由外線發起的戰術,再加上內線的擋拆掩護戰術,實在讓我頭疼。

如果放棄的話,我沒有出路,堅持下去才能看見曙光。我不知道我是怎麼找到訣竅的,2004年的第一場比賽,格蘭特因為私事缺席,保羅讓我進入首發名單,現場爭議不斷。

我清楚地記得第一球是怎麼進的。

芝加哥肥仔跳到了球,我站在底角,就像守望者一樣守護著我的接球點,我不知道球會不會傳到我的手裡,我就是那麼站著看他們打出戰術依然不動搖。

接著,球來了。

這不是我喜歡的進攻節奏,但這是個好機會。對於沒有贏得信任的菜鳥來說,還有什麼機會比這更好呢?

我投進了它。

然後,又進一個。

同一個位置,doro傳來球,他好像嘉獎我似的,讓我單挑,而我只是運用許多球員一輩子都掌握不了的試探步晃開防守者,投出第三記底角三分。

又進了,我知道我的時刻來了。

我不知道一支完美的球隊的完全面貌是什麼樣的,但我知道一支完美的球隊如果有球員手感出色,即便他不是核心球員,也會得到隊友的大力支持,球會源源不斷的傳過來。

而我,則在隊友的全力支持下得到新秀賽季的單場最高分,你們最好他媽看仔細了:40分!

「你居然投進了那麼多的底角三分,我很意外。」

doro接受採訪前對我說。

「這算誇我嗎?」我嘀咕。

「算啊,肯定算!」芝加哥肥仔笑道,「你要習慣老爹夸人的方式。」

我問他了嗎?好吧,就算是我問他了。但我真的只是在自言自語,他回答什麼?他以為他一臉笑容就能讓我對他產生好感嗎?不可能的。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殺一個人不算犯法的法律,他還是排在我心目中格殺名單里的第一順位。

為啥我這麼討厭他?虧你們問得出來,討厭人還需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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