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她們當中有一個在身邊,也必會減輕我之痛苦。近來,說不清的誤解和擾困,讓我心情沉重,體態也沉重。我再無力像往昔那樣頑皮。這是可怕之兆。人心不會頑皮地跳動,就是衰敗頹喪的開始。我的愛人曾在過去給我諸多戰勝困厄的勇氣。她們有如此奇力,總使我大為驚駭。我有時不願、也不敢正視她們的力量。

現在我又想求助於她們了。可是我顧慮重重,萬般虛偽。我窺視過那些如鮮花吐放般的「童女」。如今這些孩子都一一長起,面色嬌好,有了嬌嗔的眼神和婀娜的形態。不止一個男子武士、方士和百工犯有強暴之罪,皆被處以重罰。我覺得自己有絕大的責任保護她們,只是這種保護的方式令我三思。

她們如今和那些拋家舍業的武士、方士學子一樣,都需要婚配了;還有那些長出了茸茸鬍鬚的「童男」,都到了婚娶的年齡。城中人丁不興,衰者亡故,新兒不增,長此下去將不堪設想。我原有個設計,並在船上與左右複議:讓三千童男童女年及十七即捉對婚配,不得拖延。可轉眼他們已是十八九的青年了,仍像原來一樣獨守。我像是已經遺忘了什麼,遲遲不願將許諾兌現。我已看到了諸多責備的眼神。

昨日又有一男子(一個年過四十的煉鐵師匠)被捆綁起來。他平時靦腆少言,目不斜視,想不到而今也會膽大妄為起來。稟報稱:該匠師借送取縫補衣衫為由多次進出絲織坊,而且磨磨蹭蹭久不離去。有一天為其縫補的女工——該女工上個月剛滿十八虛歲,相貌甚為嬌美,只是略胖,坊中人呼其「水胖」——忙誤了工時,日落後尚在苦做。可憐「水胖」正穿針引線,該匠師即撲將過來。「水胖」雖經劇烈反抗,但終因勢單力薄,於事無補。

整個事件再清楚不過,稟報者卻扯三掛四絮叨許久。我已有些疲倦了。對方仍在憤憤然:「更可氣的是,我等將奸犯捆了,正欲押走,『水胖』卻哭叫挽留,為匠師求情呢。要不是她衣衫撕破,之前又有幾聲呼救,我等必把她當成奸犯一同捉將起來!」

我制止他再說下去。

「先師,如何處置呢?」

「哦,不必處置啦。」

「這……難道、然而……嗯?!」

「請下去吧。」

他極不情願地僵在那兒,像肚子疼似的,右手使勁擠弄了一下小腹,咬著下唇退出。

我深知此事不加處置的後果是什麼。以前對此類事件頗為嚴厲,至少需斷其右腳小趾,並在額上留下刺記。須知這是在秦吏酷刑下減免數倍的結果。如在秦地,奸賊被亂棍打死、石頭砸死、剜睾除勢,皆是平常處置。如果匠師之事漫傳開去,城邑之內必會風氣敗壞,暴行疊起,最後碩果也將不存。我放棄懲處匠師也是遵從了那個受害少女「水胖」的請求,因為這請示之中蘊含甚多,她對匠師心生欣悅也未可知。但無論如何,從大業計,此事仍不可荒疏。於是我急忙搖響手鈴,讓衛士復送定奪:對匠師罰三月薪俸、施杖二十。

衛士應聲而去。我彷彿看到那二十杖紛然落下,匠師疼得滿地滾動。還好,將養十日又可以去煉鐵了。

我的命令總是得到很好的執行,這不能不使我滋長一絲自負。如果說在徐鄉、琅琊、黃水河港附近的船場,我十分懂得使用嬴政賜予的權威規划行程、徵用物器人口的話;那麼在這之後,嬴政的權威已喪失殆盡,我完全無所依託,沒有權杖,也沒有武備。我雖是萊子故國的貴族後裔,但說到底只是一介書生。我在長達四十餘年不屈不撓的求索中只獲得了自己的信仰。這才是堅實無欺的,在我心中日夜燃燒得火烈,冶煉得純潔。它最終又成為淳于林、眾「方士」與摯友們共同求索之物。淳于林擁有兵權,可是他與眾伍長、那些悍強的將軍一樣,唯對我失去反抗之力。這就是信仰的力量。信仰也有顯而易見的「專橫性」。隨著事務的增多、年紀的增長,我習武時間越來越少,有許多次出門時甚至將劍遺在室內。衛士們已經習慣於在十步之外護衛我,而我卻常常忽視他們的存在。他們在信仰和思想面前已化為無情的物器,僅僅取代我遺在室內的那把短劍而已。

我珍視信仰如同生命。正因此,我必得警惕它的變質、它彌散和輻射出的蠻橫和乖戾。我同時視無信仰者如草芥,卻又愛惜每一株草木,因為它們是蓬勃的生命……我到了檢視自己內心的時候了。我知道蠻橫無理地強加於人的,無論以怎樣美好與聖潔的名義,都將在未來被視為不義,或是罪惡。每想到此額頭一燙,豆大的汗粒滋生出來。

我發現在內心深處,在幽閉的角落,有一顆隱秘而陰暗的種子。它非常苛刻與嫉恨。它阻止了我更敞亮愉悅地行動,而只讓我陰鬱地徘徊。我知道,三百艘樓船啟碇之時,一個鐵定的冷酷也就形成了:幾乎所有年長的百工、方士和弓弩手都失去了岸上妻兒。秦吏讓他們不得不有一個留戀,以便早日歸來。他們當中只有極少一部分知道此行將一去不歸。而三千童男童女中,男女數量恰好相當。也就是說,這些茁長茂盛的少年已成天然婚配;而當他們一一結對之後,年長者將永遠失去了人生的機會。

我也是一個年長者。我為此深深地哀愁。

誠然,我有辦法做成自己的事情,可那樣既是不義,敢將冒觸犯禁忌的風險。

我終於在政議之日提出了婚配問題。我當時儘可能使用平淡的語氣,內心卻極為緊張。我留意了一下,發現至少有三個老者、兩個中年人手指抖動;其中一個臉色蠟黃,吐言混亂。關於三千童男童女、遺在彼岸之妻、夫婦之道、天地倫常,一時費盡了口舌。沒有一個人能夠統一他人觀念。對三千童男童女的婚配雖無人反對,但有人卻提出若干限制條款,比如說女子須小於男子三歲以下——初看近於常理,細推敲卻大有曲折。因為所有童男童女當初擇選都在十四五歲之間,就是說年齡大致相當;如果依此建議,勢必有大批童男童女失去婚配——女子本無妨礙,因為有大大長於「三歲」之差的男子在等待;苦只苦了一批童男。

提出這一建議顯然荒謬。可奇怪的是它很快得到多數人的應和。此事令我頗為苦惱。最後我只得將該條款擱置,留待大言院辯論。這一來又使參與政議者大失所望。

經過大言院三日辯論,又是幾日複議,好不容易才將條款一一擬定。關於「男子須年長女子三歲以上」的條款自然廢除,但又附加了不得已的另一條款:婚配關乎城邑存亡之要,所以望全體慎之又慎,年長者優先擇偶。我知道這一附則實施的結果會是一場劇烈爭奪,慘劇必將生成,於是又添一款:「強制婚配者嚴懲。」

值得欣慰的是,尚有為數不少的男子拒不婚配。原因是對彼岸妻女日夜挂念,有時呼其芳名淚水不斷,發誓終生等待團圓一日。此情此景令人悲酸難忍。我不得不告訴他們:團圓之日只是來生的事了。但他們置若罔聞。

我對這些苦念者有說不出的敬重。他們昏聵之處不難察見,但我也寧可信賴這些「愚夫」。我自詡頑皮,卻唯獨不敢對心愛的女人遊戲。我的目光一轉向她們,拘謹與誠摯、依戀與乞求、自尊與敬慕……一齊生出。我永遠感激她們所給予我的一切。我在這幾十年的遭遇之中甚至發現了一些神奇的原理:無論是多麼博學多才、心氣高遠的男子,在特定時刻,都會領悟到一個心愛女子的深邃與博遠,領略她那顆明凈而尊貴的靈魂。只要這女子溫柔和煦,就會生出難言的深刻與尊貴。她在德行方面,永遠是男子的師長。我常常驚異萬分地注視著這一發現,堅信不疑。即便是未經雕琢者,即便她不識一字,也仍然不失其深奧綿長。她們舒展和緩的眉梢會透露出人生的全部恩惠與從容,那令人神往的自信,一個男子何曾有過!

我不得不承認,我越來越恐懼於失去她們的援手。她們的支援之力,巨大到無法形容,這些,愚鈍之人無論如何也難以感受。由此我又想起了那位滑稽多趣的遠親淳于髡與大儒孟子的一場有名的辯論。人問:「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答:「禮也。」人又問:「嫂溺,則援之以手乎?」孟子答:「嫂溺不援,是豺狼也。」如今有滅頂之災的不是女子,而是男子。他正忍受思鄉的痛苦,疾病的折磨,事務的纏裹,孤單的煎熬,再加上對未來的茫然……這一切需要多麼堅韌的毅力才能戰勝。我一直未對他人透露的是,近半年來時常感到左胸不適;還有折磨人的腳氣病。我未求助醫師,而是自己小心翼翼地治療。長期以來我都是一位好醫師,曾在三年多的遊盪期間為人醫病。我當年以善用大黃出名,百病皆求之於泄。人之虛弱萎靡,是為毒火攻訐所致,欲扶體必先驅毒。可是多半年來自我醫治並未奏效,疾病時好時壞。特別是腳氣病,夜間癢得不能入睡。這反倒使我多了憶想的時間。

我與卞姜多有分離。我們的婚姻既早且好,算是最為完美的姻緣。她嫁我時剛剛十六歲,身體纖細頎長,雙目柔煦如同春水。我一想起這一生有可能傷害於她,就感到戰戰兢兢。這傷害會是難忍的、無意的或不得已的。反正我總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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