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四章 伴虎吃豬(上)

運氣不壞,第二天越三尺就鎖定了嫌疑人。

曹雲聯繫走叉,走叉發來資料。

元子班級有一位小男生,名叫一郎,其父親早亡。一郎的母親再婚嫁給一名碼頭工人。元子失蹤三年之後,一郎的老師報警,警察通過驗傷,確定一郎遭受家暴,逮捕了一郎的繼父。同時,因一郎母親未盡到撫養責任,剝奪其母親的監護權。

按照法律規定,一郎是未成年人,檔案是封存的。但是案發之後,醫生判定一郎的精神狀態非常糟糕,一郎進入了特殊學校。特殊學校內多是殘疾孩子,在這裡一郎獲得了強者地位。在學校半年時間,經常欺負同學,導致一名學生死亡。一郎因害怕跳樓身亡。

一郎的案例被當作普法案例,醫生認為一郎長期遭受虐待,其心態畸形,在獲得強者地位後,學習其畏懼的強權也就是繼父行為,並且從欺負弱者中獲得了快樂。

越三尺推論:元子發現請病假一周的一郎,於是立刻跟了上去。越三尺認為元子很可能發現一郎遭受家暴,有可能和一郎繼父進行協商,或者尋求一郎親母的幫助。也有可能元子只是懷疑,並沒有確認。

曹雲肥水不留外田,聯繫了桑尼。桑尼開始接手後續調查,一郎的親母終於說了實話。

原來當天元子發現一郎在路邊踢罐子,就停下自行車上台階到公路詢問情況。而後元子牽一郎的手去附近的廢舊碼頭找到了一郎的繼父。數天後,一郎偷偷和母親說自己老師不見了。母親詢問了一些事後,警告一郎千萬不要亂說話。

讓人悲哀的是,母親之所以縱容家暴,一個原因是其丈夫喝酒之後才會家暴,平時對孩子還可以。一個原因是一郎母親沒有任何生存技能,其父母已經過世,沒有任何經濟來源和可依靠的人,一郎的繼父是家裡唯一經濟來源。

壞消息:出獄後在西郊小作坊當工人的一郎繼父,否認自己殺害元子。

好消息:警方從廢棄碼頭海底打撈起一具屍骸,確證為十年前失蹤的元子。

司馬落等檢控官一起研究了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認為以目前證據無法指控一郎繼父。

曹雲沒想到這球最後踢到自己身上。諸葛光頭狐狸直接批了高山律師所的試點律政資格,將本案留給了高山律師所。由高山律師所選出律師擔任本案的檢控官。

為了打消曹雲的顧慮,越三尺特意和曹雲一起,與一郎繼父再次會面,主觀上曹雲也下了結論,繼父要麼是殺害元子的兇手,要麼是知情人。

……

越三尺律師所。

曹雲看在窗戶邊修剪花草的越三尺:「證據,你得給我多一點證據。即使是一郎的母親,也沒有辦法直接指控一郎繼父。」

越三尺含笑看了曹雲一眼,繼續修建花草,很小心的將一片略黃的葉子摘掉。

曹云:「喂,你們別都把我當神看,這官司沒法打。」

越三尺回來,坐下,看著曹雲微笑:「你知道我和葉樂的關係嗎?」

曹云:「嗯……我可以不知道,我也不想妨礙你們的感情。」

越三尺道:「從剛開始我輕視你,慢慢到你征服我,不是因為你帥,不是因為你是男生,不是因為你收入高,而是因為你的能力讓我刮目相看。我相信你可以的。」

曹云:「可以你妹!兩碼事好不好?」

越三尺:「如果你能拿下這案子,以後隨時打電話給我,我願意輕賤自己服侍你。」

曹云:「哈哈……我好稀罕。」

越三尺:「你拿下案子,說明你確實達到一定的能力。只有這樣,我才會和你談論越家的事。我對越家一些行為確實不滿,並且因此和我的親人撕破臉。但要說服我幫助你和走叉對付越家,你要完全征服我才行。」

越三尺微笑:「你很賺的,買一送一。如果你對葉樂感興趣……」

「打住!」曹雲道:「我已經很渣了好不好?不用你再添磚加瓦。」

越三尺:「曹雲,我確實找不到警察沒有找到的證據。如果我一個人能把事情都做了,還要你幹什麼?你輸了,不會降低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你贏了……」

曹云:「OK,說話算話。」

越三尺一笑:「是指葉樂……」

曹云:「越家。」

越三尺一手撐下巴,歪頭看曹雲,一手放在曹雲臉上:「加一點好嗎?」

曹云:「不加,我們不談感情。這是紅線。我目前不會和任何女人去談感情。你再這樣,我會感覺自己吃虧。」

越三尺哈哈大笑,道:「我就喜歡你的聰明。」

越三尺繼續修剪花草,把案子完全扔給了曹雲。曹雲作為臨時檢控官,還沒有決定要不要對一郎的繼父,也就是一繼提出指控。目前三家試點律師所中,唐開和宇宙律師所都以檢控官身份出席過庭審,三戰全勝,完勝。

難道敗績要從自己開始?肯定要指控,就沖著越三尺面前硬氣一把,也得指控。男人就是這樣,總希望在女人面前顯示自己的不凡之處。越三尺深知其道。

所以開戰肯定要開戰,問題在這仗要怎麼打?話說回來,獲得指控機會後,曹雲本身也感覺到了做為檢控官的使命感,帶有正義的使命感。這個位置讓曹雲很舒服,同時也給曹雲相當大的壓力。

曹雲開始整理資料,雖然知道沒多少東西,也得看自己手頭有什麼。

越三尺看了一眼屋內專心致志的曹雲,對於駕御男人之術,她還是很滿意的。目標曹雲,曹雲不想談戀愛,不想談感情,不想結婚,改變他就是勝利。同時越三尺也有些唏噓,在專業能力上自己沒辦法打敗曹雲,只能YY從側面上想辦法打敗曹雲,這也是一種深深的無奈。

越三尺立刻制止自己思考,她知道自己對曹雲感情閥在近期可能出現波動,必須控制感情,才能贏得最後的勝利。

……

對曹雲來,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一繼的辯護律師水平一般。

整理曹雲方面硬證據,第一個證據,一繼曾經就元子失蹤案做過筆錄,他否認案發當天見過元子。詢問其當時在哪,其說明他當天在廢棄碼頭清點堆積在碼頭一批物資。廢棄碼頭已經被規劃建設成集裝箱堆存處,在此之前,碼頭的一些建材暫時先堆放在距離碼頭五公里的廢棄碼頭處。

第二個證據:一繼的同事,距離兩公里處看見一繼將某物品從船隻上扔到海中。船是碼頭的工作船隻。壞消息是,由於廢棄碼頭早就改建為集裝箱堆存處,同事無法確定一繼扔物品所在的位置,無法和沉屍所在位置結合在一起。

第三個證據:一郎母親的證詞,在其證詞中提到一郎向其說明當天的情況。一郎告訴其母親,老師元子和自己步行去廢棄碼頭找到一繼,元子提出單獨談談。一繼讓一郎去給他買包煙,一郎回來時候,老師已經不見了。一郎詢問,一繼說老師回去了。

這個證詞是一份非常有份量,但又非常無力的證據。因為是轉述證詞,加之一郎母親在一繼入獄後已經和其離婚,客觀上兩人存在一定的仇怨,其證詞根本不會被採納。

第四個物證:捆綁在元子屍骸上的鋼材標號與當時囤積在廢棄碼頭的鋼材標號一致。但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曹雲手上缺乏有力的實證,正常來說,檢方絕對不會因此提出指控。甚至警察並沒有對一繼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一時間曹雲有些理解越家,要讓一繼罪名成立,肯定要用偏門的辦法。但曹雲肯定不能用,所以最終死馬權當活馬醫。

本案照例吸引業內關注,大家在想一個問題,一個好的檢控官到底能做到哪一步?能比普通檢控官多做多少?

……

預審庭,一繼否認自己被指控的故意殺人罪。

第一庭。

首先由候選檢控官按照程序念讀,而後曹雲讓候選檢控官就死到一邊去。

曹云:「一繼,0102年4月27日……天氣好嗎?」

「啊?」一繼沒反應過來,許久後:「還行,沒下雨。」

曹云:「熱嗎?」

一繼:「早晚涼,白天熱。」

曹云:「記得很清楚?」

一繼:「警察已經問了一百次這天的事了。」

曹云:「那你在當天見到過你繼子的老師,元子嗎?」

一繼:「沒有。」

「別那麼快否認。」曹雲回到自己席位,放圖片,是四張青春女子的生活照片:「你還記得元子是哪位嗎?」

「不記得了。」

曹云:「哦?既然不記得元子是哪位,為什麼你說當天沒見過元子?也許你遇見的陌生人就是元子。」

辯護律師:「反對,被告知道元子是誰,但是時間過去十年,他已經忘記了元子的長相。」

「真的忘記了嗎?」曹雲操控電腦,大屏幕出現元子和同學們給一郎慶生的場面。

元子唱著歌,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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