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九章 錢還是不錢(下)

小郭很坦誠:「嚴格來說,牆尖未遂是有。綁架肯定沒有。」

曹云:「有或者沒有,我出場了,他就有,我就這麼自信。沒有賠償誠意,就代表不認錯,不悔罪,我會申請以成年人對他們進行審判。開聽證會,開到最高法聽證會我也陪著。反正我很閑。」

趙雪一邊聽得淚奔:「曹大哥,這不對啊。小茹才是罪犯。」

曹雲道:「罪犯也有權利對不對?另外,那具屍體該給多少也得給。不要以為死了就可以了,屍體未滿十八歲,其父母擁有部分民事義務,要求屍體父母掏錢合法合理。」

小郭:「曹雲,你就直接說你想怎麼樣。」

曹云:「我們各司其職,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該抓的人你要抓,該立案你要立案。你沒做到,我會找你麻煩。你本職工作做好之後,我會找他們麻煩。另外我反對以個人立案,這很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的一次團伙犯罪,分工明確。拍照的拍照,脫衣服的脫衣服,領導者發布命令,由其他執行。符合犯罪團伙的特徵,同時我相信,他們合夥欺負人不是一次兩次。」

小郭:「就是朝死里整?」

曹云:「對,在此期間,有任何人比如校長,教育負責人打電話說情的,都麻煩你告訴我。他們全部連坐。這個案子不較真,不搞事,我就沒錢拿。我要把所有能榨出油的人全部榨一次。」

趙雪:「可是本案關鍵是非法持槍殺人。」

曹云:「假設罪名成立,小茹該賠償死者多少錢,那是應該的。我們都是司法工作者,要時刻以法律為依據,維護法律的尊嚴。至於小茹是否非法持槍殺人,那是法官和陪審團的事。」

小郭說明道:「幾個小孩被槍擊現場嚇的都尿了,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

曹云:「我當事人也是小孩,她現在在看守所內被人欺負,沒有機會接受所謂的心理輔導。小郭,我剛才是從我的角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案子。我現在以正義的角度來說案子,小茹把這幾個人都殺了,算不算為民除害?我們現在沒孩子,將來你們有孩子後,希望孩子在學校被欺凌嗎?你再看這些人的手段,扒衣服,拍照。甚至還安排好了男生準備牆尖。並且是在學校的宿舍,肆無忌憚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真實新聞中發生欺凌的地點通常是學校廁所之類的半公共場所。相比本案,真實更為囂張。

小郭慢慢點頭:「行,我這邊公事公辦,也是應該的。我確實只考慮他們的心理成長障礙,沒考慮到公平公正。」

曹云:「派遣警備隊連夜抓人,更有震懾力……明天也可以拉。」

小郭道:「這案子在很多人看來,小茹如果能以未成年人身份拿下非法持槍的罪名,就算是小茹的勝利。本案最大問題是小茹不配合警察,不說明槍支的來源,因為這點,我相信法官會判的很重。」

曹雲反問:「你怎麼就肯定小茹沒說實話呢?再說,真的上了法庭,以小茹的形象,我有把握讓法官相信她。順便再告你們瀆職。別著急,一步步來嘛,我如果是你,我一定會選擇相信小茹。我不是站立在小茹角度這麼說,而是客觀角度這麼說。」

曹雲解釋:「小茹沒有案底。根據查證,她沒有和社會青年混在一起。她表現的像社會青年是給同學和老師看的,她在尋求認同感和集體關懷。再者以小茹的能力,別說制式用軍手槍,讓她弄把管制刀具,她也未必有地方買。還有,小茹不是傻子,買套餐就送伯萊塔這樣謊言也太弱智了。」

小郭:「確實。剛接案子時,我就懷疑小茹是拿了某些人的外賣。不過我調查了所有外賣員和快餐店的員工,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外賣食物存放位置在餐廳監控的死角,很難知道是誰幹了什麼。我小組四個人花費了一個通宵去看店外的幾處監控,沒發現嫌疑人,我只能選擇不相信小茹。」

趙雪:「我認為本案中槍是最大問題。M9絕對不是普通犯罪者可以搞到的。小茹能擁有M9我肯定其中有隱情。」

曹雲思考許久,問:「你們看監控,有注意到進入快餐店,路過快餐店的人嗎?」

小郭道:「人實在太多了。快餐店在商場之內,恰逢節日,商場外人潮攢動。根本無法鎖定嫌疑人。」

曹雲道:「在成熟犯罪體系中,他們的犯罪行為屬於串聯行為。我是老闆,要殺葉嬌。我聯繫趙雪送槍,趙雪在我犯罪團伙中負責日常保管和保養槍械,趙雪會負責把槍械送到指定地點。小郭是殺手,按照我的吩咐,在正確的時間,正確的地點去拿手槍。在小郭殺死葉嬌之後,趙雪會去某個地點取回槍支。這種串聯模式好處非常多,不過對人員的能力和素質要求很高。」

在一部美國佬美黑犯罪紀錄片中,紐黑有一種職業叫快遞員,是在快遞行業還未興起時候的叫法。快遞員的任務是在某個時間去某個地點拿貨,送到某個地點。快遞員通常不是團伙成員,甚至是不知情的勤工儉學學生。

這種串聯式鏈條犯罪結構,警方很難完美取證,也很難拔出蘿蔔帶出泥。諸如抓捕了送貨者,送貨者最多是非法持械。抓捕了快遞員,快遞員對所送物品一無所知。抓到拿貨者,只能抓到拿貨者。更精明的犯罪團伙甚至會派遣眼線,全程監控所有交易,抓他也是沒用的,因為他沒有犯罪。

這種結構最大的好處在於分工明確,送貨、快遞,取貨,殺手這幾個職業都可以不是犯罪團伙核心成員,是犯罪團伙中可以被犧牲的人。

曹云:「槍的事我不急,錢的事我比較急。」

……

小茹這件事本就是兩個案子。只不過考慮到帶頭大姐死了,小年輕嚇的半死,九尾和小郭商議,不打算立刻追究他們的責任。也就是想等小茹案開庭審理結束後,看幾位證人的表現,再考慮是否提出指控。

相對來說檢控官有很大許可權,只要具備一定法律認可的理由,比如未成年人等,檢控官可以選擇指控或者不指控。

現在沒辦法,小郭必須立案,否則曹雲會找麻煩。小郭立案調查結束後,將案件資料移交檢控官九尾。九尾如果不指控,曹雲肯定會麻煩。圈內人都知道,曹雲這類律師一旦接案,必然鐵血無情。

第二天,小郭開出刑拘通知書,拘捕涉案的另外五名學生。九尾找小郭詢問怎麼回事,小郭回答,我在做本職工作。

調查進行的很順利。五名學生分開審問之後,警方得知他們曾經參與過的校園欺凌事件。小郭走訪其他受害者,受害者紛紛落井下石,勇敢的站出來。事情全部翻出來後,小郭嚇了一跳。高中的問題比自己想的要嚴重的多,並且有很多社會青年參與到高中生的日常生活和學習中來。

搜查三課兩天內拘捕十五名社會青年,發現有人給高中生提供違禁藥物。搜查三課和緝毒課聯手搗毀了一個丸搖頭供應團伙。

在接到曹雲申請之後,警局召開會議,認定這個團伙為有組織暴力犯罪團伙。

有組織暴力犯罪團伙的認定有以下幾點。

第一點:穩定的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領導者、有固定的成員。

第二點:暴力和地域性,本案的團伙多次組織毆打、欺凌同校學生,稱霸學校。

第三點:經濟特徵,追求經濟利益。本案團伙敲詐,勒索學生錢財,盜竊學生財物。

第四點:危害性。本案團伙妄圖拍攝小茹沒穿衣服照片,並且輪尖小茹,分工有序,手段殘忍。在小茹之前,已經有多名女生受害者被拍攝照片。

案子移交給九尾之後,九尾有些懵圈,有這麼嚴重嗎?有組織暴力犯罪團伙的構成幾點很模糊,本案團伙確實涉嫌了這四點,但每一條都有一定的辯解理由。

不過因為案子查的很深,挖出了社會青年犯罪,很難不了了之。九尾也開始自己的工作,但是九尾並不認為他們屬於有組織暴力犯罪團伙。九尾最終只對五人提出了牆尖未遂的指控。

在指控提出的第二天,曹雲就找上了門。九尾早料到曹雲會找自己,在接到曹雲電話後,九尾聯繫了諸葛明,諸葛明將作為『法官』來評判這個案子。

……

曹雲推開九尾辦公室,第一眼看見了正襟危坐的諸葛明,笑問:「呵呵,你是孫猴子請來的救兵嗎?」

「請坐。」諸葛明不為所動,請曹雲落座:「曹雲,你知道為什麼會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嗎?」

曹雲回答:「作為律師,我從不追問為什麼會有某條法律。」我不在乎為什麼會有聖誕節,我知道有聖誕節,我接受有聖誕節的事實就可以了。

諸葛明:「好吧,說下你的目的。」廢話無益。

曹云:「今天登門拜訪一共四件事。第一件事,我方願意出具王冰的諒解書,王冰的家屬非常主動和誠懇的向小茹表示歉意,並且願意最大可能對小茹進行賠償。根據法律精神,在損害造成之後,施害者主動提出讓受害者滿意的賠償,可以酌情對其進行輕判,甚至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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