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八章 撫養權(二)

曹雲在南宮騰飛辦公室看完資料:「這打個屁,張月餐廳目前勉強收支平衡,沒有富裕的陪伴時間,沒有房子,並且只是大學本科學歷。王輝是三財團之一的總裁,年輕有為,本人是名校研究生。南宮啊……我其實很感謝你們幫我拉業務,讓我解決溫飽問題。但是不能都是這種反人類的案子吧?」

曹云:「一審敗訴了,完敗啊,八千塊的律師對陣八名大律師組建的陪審團,連個屁都沒放出來就被KO。二審……有必要上訴嗎?」

南宮騰飛心裡苦:「曹雲,這做爸爸的沒辦法。張月是我兒子未婚妻的姐姐。我那傻AC兒子向未婚妻,向張月拍胸脯:我爸出馬,東唐就沒有搞不定的案子。」

曹云:「這真是坑爹……你要麼考慮換個兒子,要麼考慮換個兒媳。這兩者的難度我覺得比勝訴要小的多。」

南宮騰飛苦笑,兒子跪在自己面前:老爸,我的牛已經吹出去了,救救我。

南宮騰飛:我草泥馬。

南宮兒子:所以才有我。

除了兒子吹牛皮外,南宮騰飛對自己的未來兒媳非常滿意。

南宮騰飛:「我知道官司就算打輸了,他們該結婚還是會結婚。但是這親家的面子……你懂?對哦,你懂個屁,反正我不能輸。這案子我私人請你,你不會要太多吧?」

曹云:「這不是多少的問題。贏了才有錢拿,這案子怎麼贏?法官瞎了才會把撫養權給張月。」

南宮騰飛苦笑:「我知道實際情況,多少盡點人事好不好?」

「OK,反正我也閑著。我一直想進軍離婚行業,但是一直沒找到生意。就算我熟練下業務。」曹雲撥打電話:「葉嬌,暫時轉我助理,你到南宮騰飛律師所來。」

曹云:「寒子,到南宮騰飛律師所來……南宮,寒子的錢你給。」

南宮騰飛:「沒問題,不過寒子已經全面調查過了。」

曹雲道:「我看了,我覺得不夠完善。」

寒子在電話那邊:「你意思是我不夠專業了?」

曹雲回答:「不,你已經做的很好,你也只能做這麼好。」

寒子掛電話,曹雲笑嘻嘻:「我保證寒子會如同風一般的到來。」在到來的路上,怒氣已消。

……

在起訴到法院時,法官做了第一次調解,夫妻雙方簽訂了第一份協議。在最終判斷下達之前,夫妻雙方輪流撫養孩子。

南宮騰飛介紹道:「張月就在這裡被坑死了。張月還是如同正常一樣的對待孩子,諸如讓餐廳員工代替自己去學校接孩子,諸如到了晚上十點才回到家,諸如周末也沒有陪伴孩子出去玩耍。」

南宮騰飛:「王輝相反,在他帶孩子的一周,他不僅放下大量的工作陪伴孩子,而且每天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積極向老師了解孩子的情況。一開庭,王輝律師團把證據一拿出來,接著再對比雙方經濟實力,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開庭二十七分鐘,法官直接判決。」

葉嬌道:「曹律師,南宮律師,我這邊準備好了。」

葉嬌站立在兩面寫字板中間:「這是王輝和張月就撫養權問題優劣勢的對比。」

曹雲看張月下面空空如也:「張月就沒有一個優勢強過王輝?」

葉嬌很遺憾:「最少和孩子有關的事情上,沒有……對了,離婚是因為王輝軌出,道德上張月應該略佔優勢。」

曹云:「狗屁吧,撫養權和軌出沒關係。我看……」

大家一看曹雲。

曹云:「我看大家吃了宵夜就散吧。」

南宮騰飛:「別別,曹雲,怎麼也得掙扎一下。」

曹雲站起來,看寫字板許久:「掙扎……啊……唉……收入不高的女性,雖有學歷但是和社會脫節十年之久,又無法將全部時間放在孩子身上。張月渾身破綻,守無可守。要掙扎就只能進攻。我爛無所謂,別人比我爛就可以了。」

曹雲這句話是離婚案中具備哲學高度的一句話,離婚案主角只有兩位。要麼你的,要麼他的。這時候比的不是誰更強,比的是誰更不爛。既然張月根本守不住,乾脆不守,把王輝戳爛了也是可以的。

曹云:「寒子,你的工作很多,我們需要巨量的信息。這個案子不要計較成本……」

南宮騰飛:「成本還是比較寬鬆的,計較也是要計較的。」

曹云:「你這親家不想要臉啊?」

南宮騰飛:「……需要多少錢?」

曹雲考慮一會:「我列給清單,我估計怎麼也得大幾十萬。」

……

由於一審張月的律師被對方白斬而死,這反而給二審提供了巨大的法律條件。可以提出一百個提出上訴的理由。

開庭前三天,雲隱找上門:「曹格格,聽說你在拿我兄弟開刀?」

曹雲把面前資料收在一起:「怎麼?」

雲隱坐下:「這官司你怎麼打?張月實際情況你很清楚,她要做全職媽媽,就沒辦法繼續經營西餐廳,那她未來就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她如果要做辣媽,西餐廳必然虧本,她還不如做全職媽媽。王輝情況完全不一樣,他雖然是星雲集團的總裁,確實比較忙。但是除了保姆等外,王輝的父母可以直接照料孩子。而且你們怎麼沒有問問孩子的想法呢?」

曹云:「就因為你拿了一手好牌,所以才心虛?」

雲隱:「曹雲,不要醬紫嘛……大家都是朋友,沒事聚一聚,低頭不見抬頭見。」

曹雲道:「我們分析一下,現在左邊是雲隱你,右邊是南宮騰飛。假設我轉變立場站立在雲隱你這邊,下次我需要幫助的時候,南宮騰飛未必願意幫我。下次我需要雲隱你幫助的時候,你還是會幫我。」

「這……這就是殺熟嗎?欺負熟人?」

曹雲道:「好吧,朋友一場,我可以透露一點點信息給你:王輝輸定了。不過,考慮到孩子健康成長,南宮騰飛決定和王輝那邊進行一次協商。」

雲隱:「你和南宮騰飛竟然會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哇……」

「哇你個頭,你來的正好,送我過去。你可以一起參加協商會。」

雲隱:「我怎麼感覺協商會就是個陰謀呢?我甚至感覺我已經被陰謀了。」

「呵呵,走吧。」

……

王輝這邊一共有六名律師,其中四名律師都是東唐中擅長離婚案的律師,還有兩位,一位是令狐恬兒,一位是星雲集團首席法務律師。(考慮律師較多,都有名字話會導致讀者記憶混亂,所以全權交由令狐恬兒代言。)

「王先生你好。」曹雲和南宮騰飛分別和王輝握手,而後和對方律師握手。

互相客氣幾句後,進入正題。曹雲道:「王先生,我開門見山說吧。這個案子你基本已經輸了,但是為了孩子考慮,我們提出一個協商方案。」

商業官司規則第一條:說官司必贏和必輸的都是垃圾律師。曹雲說王輝必輸,完全是心理戰術。王輝畢竟是成功商人,哪不知道這點小伎倆,道:「請講。」

曹雲道:「首先我承認從物資條件來說,孩子留在王家是可以獲得更多好處。我方的建議:撫養權歸張月,由王家撫養。如果張月再婚,撫養權轉交給王家……」

令狐恬兒道:「撫養權一旦歸張月,張月隨時可以領走孩子,王家撫養孩子不是權力,而是義務。曹雲,大家都知根知底,你別挖坑了好不好?」

曹雲道:「張月肯定會再婚,我相信王先生也堅信這點。張月很清楚自身情況,她也會從孩子利益角度觸發,把孩子留在王家……」

令狐恬兒:「既然如此,為什麼張月還要爭奪撫養權?」

曹雲道:「就這個問題我問過張月,張月的回答不是我等凡人能理解。她告訴我,她知道二審自己必敗,但是她要告訴孩子,媽媽不是不要你,媽媽已經努力的爭取過你了。作為一位實用者,我不理解,也不想理解。」

王輝:「這確實是她會說的話,她很感性,所以她無法原諒我的錯誤。」

曹雲道:「對,這點我也無法理解。做富太太很好,丈夫又不是找小叄,只是逢場作戲而已。」

王輝:「呵呵,就因為張月這個性格,所以我才會娶她。」

你妹啊,我到底要誇你前妻好,還是貶你前妻好?還是律師直接和律師對話最好,大家都講究實力和利益,不去整那套虛的。

令狐恬兒道:「曹雲,你的提議可操作空間很大。就算立合同:張月如果再婚,必須交出撫養權。難道你不知道這條合同是違反婚姻法,不受法律保護的嗎?張月的真實想法是,我先把西餐廳穩定住,有了穩定的收入來源後,我再騰出時間獨自撫養孩子。」

南宮騰飛:「我們不能排除這個可能。女人都是善變的,今天這麼說,明天又會那麼做。感性這東西實在是難以琢磨。但是就目前案件來看,我方贏面極大。在這種情況下,張月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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