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庭戰(上)

曹雲上歐陽逸的車,笑道:「我應該配個助理,讓歐陽你當我的司機,特別惶恐。」

歐陽逸開動車輛,沒有開玩笑的意思:「南郊派出所所長是我私交很好的朋友。」

曹云:「給你案發當天值勤表的朋友?」

歐陽逸點點頭:「壞消息,諸葛明也找他拿了值勤表。」

歐陽逸掛斷曹雲電話後,所長就打來電話。也不說別的,就是扯淡天氣,身體,夫妻感情。歐陽逸聽出一些意思,問:「諸葛明找你?」

所長:「這我不能說的。」

歐陽逸:「他拿了值勤表?」

所長:「這也是不能說的。」

檢方找派出所拿值勤表和律師找派出所拿值勤表是不一樣的,諸葛明直接去派出所要求值勤表就可以了。律師要拿需要申請,申請有可能被駁回,律師就要向法院申請,通過法院的手令才能找派出所要到值勤表。

曹雲一聽,心一痛:「卧槽,麻煩。」

歐陽逸:「我們快被諸葛明白斬。」白斬是業內的一個不成文的名詞,意思是被對方完全壓制,沒有任何的反抗機會與能力。白斬是律師工作中最不願意接受的名詞。諸如曹雲這些律師,怎麼也得垂死掙扎一下,擺脫被白斬的命運。

但是就目前來說,形勢不容樂觀。

曹云:「我們唯一籌碼只有越三尺不認罪。」

歐陽逸:「去泰國有收穫嗎?」

曹雲苦笑:「去泰國第一個收穫:誣陷越三尺的案子是大聯盟和烈焰聯手辦的。第二個收穫:布置案件現場是CA展業人才。第三個收穫:越三尺拿了人家的東西,是人家無條件必須拿回去的東西。也有一個好消息:不會對我們進行規則外的妨礙。」

歐陽逸淚奔:「你還不如不去,最少我內心還有點希望。」

曹雲嘆氣:「這個該死的現場。」

歐陽逸:「心中還是要有希望的。我反倒覺得是好事,現在大家注意的人是你,而不是我。這樣,你搞點事情引開注意力,這是你強項。我要拜訪一位老朋友,請教一個技術問題。」

曹云:「看來你有點想法?」

歐陽逸:「一直都有,但是我不能肯定我是對的。」

曹云:「行,搞事的任務就交給我了。」現場是歐陽逸的強項。

……

被告殺人案第二庭開審。

控方繼續質疑被告證詞,諸葛明以疑罪的說法,對葉瀾是否邀約被告到別墅做了存疑的決定。

歐陽逸:「控方用詞不當,通過第一次庭審,確定我當事人是被葉瀾邀約到7號別墅。」

諸葛明不置可否:「請問辯方,你們同意不同意以下我的觀點:葉瀾只是邀約了被告到7號別墅,並沒有參與後續的事務。」

諸葛明見兩人不吭聲道:「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假設,葉瀾是被告的線人,被告串通葉瀾布置了蔣寒月殺人案。葉瀾和前男友一唱一合,被打掉了證詞。似乎在主觀上說明了被告是被誣陷的。」

諸葛明:「由於第一庭庭審出現的狀況,葉瀾的口供已經不再具備法律效力。我作為一名檢控官,我沒有辦法去理解案件背後有什麼故事,我更願意知道案件在發生過程中有什麼故事。無論是辯方提出的:被告被誣陷說,或者是我方提出葉瀾和被告勾結說。都繞不開事實證據。既然葉瀾證詞無法取信法庭,我們暫時跳過被告證詞中的葉瀾邀約,繼續看被告的證詞。」

諸葛明:「按照被告證詞,被告是在7號別墅暈倒,出現在29號別墅,中間大約是八分鐘左右的車程。被告稱自己車輛停在5號別墅路邊,實際上車輛出現在29號別墅路邊。為了說明,我申請我方第三位證人,也就是南郊派出所巡警劉巡出庭作證。」

法官道:「申請批准,請證人出庭。」

劉巡到了證人席,諸葛明問:「證人,你們晚上對別墅群巡邏是怎麼安排的,我指的是別墅一路到五路,順便問一下,一路到五路有什麼特殊性?」

劉巡迴答:「南郊別墅群規模很大,但是入住率和出售率一直很低。一路到五路別墅群他們距離生活必需品場所較遠,住戶稀少。因為住戶稀少出現了一些治安問題。所以在市政廳協調之下,一路到五路的別墅可以換置六路後的別墅。目前一路到五路只有五路東南方向有五戶人家居住,其他別墅無人入住。」

劉巡:「為了避免空置別墅成為賣X、賭X等窩點,南郊派出所對一路和五路加強巡邏。傍晚六點到第二天清晨六點,有兩輛巡邏車持續對區域進行巡邏。」

諸葛明問:「巡邏期間如果發現路邊有車停靠,或者是有人行走,你們會怎樣?」

劉巡道:「一律攔截。在夜晚出現在一路到五路的所有人,都要接受詢問。發現停靠路邊車輛,我們也會積極聯繫車主,直到得到明確的答案。」

諸葛明道:「證人,你應該知道本庭審理的案件,案發時間是晚上十點左右,請問你有什麼想說的。」

作為辯方或者控方的證人,他們在上庭前就會與辯方或者控方有交流。

劉巡知道諸葛明要問什麼,道:「案發當天是81號和83號巡邏車,每車三名警員,我是83號巡邏車的司機。一輛車從五路巡遊到一路,一輛車從一路巡遊到五路。九點半81號車回派出所換班。」

諸葛明問:「突然換班?」

劉巡:「不,是日常換班。派出所有很多工作,有正常朝九晚五的文案工作,有24小時制的工作。83號車是正常巡邏車,81號車是半年前增加的一輛巡邏車,以增強對別墅群無人居住場所的管控。81號是下午兩點上班,兩點到六點,巡邏地段是南郊公路。六點後,南郊公路車流量大大減少,轉而到別墅群進行巡邏。所以他們的換班時間是晚上九點半。兩輛車錯開換班時間,不至於出現管控空白時間。」

諸葛明點頭:「案發當天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一輛車停在5號別墅路邊。期間有人抱著一位女士進入這輛車,這輛車開到29號別墅路邊。一直到警察到達29號別墅的這段時間,巡警始終沒有發現車輛。請問這個情況正常嗎?」

劉巡道:「在這個時間段是可能出現的,但是存在很大偶然的機率。我們巡邏車沒有規定車速,通常是較慢行駛。以83號巡邏車為例,我當司機我喜歡將時速控制在20—25,另外一位同事喜歡25—35,還有一位同事喜歡保持40。每天巡邏由誰開是我們臨時猜拳決定的。」

諸葛明道:「車輛有可能不被發現,但是更可能會被發現。」

劉巡點頭:「沒錯。」

歐陽逸舉手,諸葛明示意其發言,歐陽逸道:「有沒有可能有人監控你們車輛的位置呢?」

劉巡:「以我的專業知識來說,不排除這樣的可能。」

諸葛明:「不,按照被告證詞說法,葉瀾邀約被告到5號別墅,被告從家裡開車到5號別墅,早到晚到都不一定,說不定就和巡邏車遇上。一旦巡警詢問被告身份,那麼所謂誣陷計畫就無從談起。這也就是我為什麼懷疑葉瀾和被告勾結布局殺死蔣寒月的原因。」

諸葛明面向越三尺:「被告,你住在一位叫葉樂姑娘購買的別墅內?」

越三尺點頭:「是,她是我好友。」

諸葛明:「你有一個單獨的書房,就算是葉樂未經允許也不得進入。」

越三尺一改鎮靜自如的表情,無奈苦笑:「是的。」

諸葛明:「這個房間內有什麼秘密?」

越三尺:「有一些……有一些設備,包括軟體許可權等。」

諸葛明問:「合法嗎?」

越三尺:「設備是合法的,不過在使用設備時候需要申請,得到批准之後才能使用。」

諸葛明:「有手機信號監測器嗎?」

越三尺:「有。」

諸葛明:「你是否可以查詢到東唐絕大多數人的電話號碼?」

越三尺:「是的。」

諸葛明:「你電腦中同時有指揮中心連線的時實巡邏車定位。」

越三尺:「是的,不過我要說明一點,這些是我職權範圍內可以配備的設備。」

諸葛明:「但是……」

越三尺輕搖頭,無奈回答:「但是使用這些設備需要報批,或者是設立專案。」越三尺擁有獨自調查權,可以不經過批准進行立案,越三尺只要書面通知檢察長:某年某月某日開始立案調查就可以了。不需要批准,暫時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說明。但無論立案調查有沒有結果,都必須上報,並且在立案期間要做好辦案記錄。

諸葛明:「案發當時,你有立案調查權嗎?」立案後才有調查權。

越三尺沉吟許久:「沒有。」

諸葛明問:「你是否使用了設備。」

越三尺看向曹雲和歐陽逸,她忘記說明這件事,不過即使說明恐怕也於事無補。

諸葛明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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