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章 犯叄(下)

曹雲做事慢而細,歐陽逸做事繁且雜,九尾做事精且微,這三人性子都不快。加上節奏把握,庭審自然就變成了小馬拉松。這麼做是有好處的,我直接點題,直接說明我想說的。一個情況會導致辯護律師一直反問,我補充回答。一個情況會導致陪審團聽不懂。最好做法就是曹雲在犯壹案那樣剝絲抽繭。

犯壹案中曹雲沒有直接砸出殺手鐧,而是一步步的引導控方走向殺手鐧方向。這時候控方想再回頭已經不可能了。最後出殺手鐧能讓庭審效果出現潮高,心理上壓制控方和陪審團,這就是節奏的控制。

雲隱相反,作為一名證人,他是典型的求快不求穩性格。

第二輪庭審開始後,九尾仍舊慢條斯理的問問題,雲隱性格越來越急躁,孫地根本是在看熱鬧,完全幫不上忙。

九尾:「被告,總結之前的問題。我想問在案發之前,你是否見過死者。」

犯叄回答:「沒有。」

九尾:「你知道案發當時,有人會上門要債嗎?」

犯叄聯想之前的問題,回答:「知道。」

九尾:「為什麼知道?」

犯叄回答:「案發中午,我和兩位同事吃午飯,有一個叫發哥的人和我打招呼。」

發哥是犯叄債務直接負責人。發哥這次是將討債手段升級,開始對犯叄工作進行干擾。發哥很上道,和犯叄打招呼,熱情的表示晚上會派人登門拜訪。最少犯叄在同事前的面子算是周全了。

九尾:「根據你主管的介紹,案發當天下午三點,公司需要有人去一趟縣城。你主動答應了,對嗎?」

犯叄:「是。」

九尾:「你知道討債人晚上會上門?」

犯叄:「是,我是躲債。」

九尾:「你告訴自己妻子了嗎?」

犯叄:「說了。」

九尾驚訝:「說了?在討債人上門時,你妻子沒穿內衣,只穿睡衣迎接對方?」

犯叄:「她可能忘了。」

九尾:「問到這裡,你也別垂死掙扎。我現在不明白一個問題。你到底是打算用妻子還債,還是打算殺人抵債?」

雲隱:「反對。」

桑尼:「反對無效。」

雲隱:「憑什麼無效?」

桑尼:「我是法官。」

雲隱:「你去死。」

桑尼:「你給我滾,來人,叉出去。」敢和法官叫板。

曹雲道:「雲隱,你要說出反對的理由。」

雲隱:「控方無理由胡亂猜測。」

九尾:「反對有效。」

桑尼:「卧槽。」

九尾道:「法官,我要求證人再次出庭作證。」

……

九尾問犯叄妻子:「你知道當晚有人會上門討債嗎?」

犯叄妻子是證人,不能全庭在場。她聽聞這個問題,看向了犯叄,九尾早有準備,身體遮擋了其目光。

證人回答:「不知道。」

九尾:「確定?」

證人:「確定。」

九尾:「可是你丈夫卻說你是知道的。」

證人:「對不起,我記錯了,我確實知道。」

九尾:「為什麼在做筆錄時候你沒有說明這點?」

證人:「因為當時我很害怕。」

九尾:「害怕?當陌生人上門討債,你不穿內衣的迎接,我看不出你有害怕的樣子。」

證人想了好久:「我忘記我丈夫交代有客人上門。」

九尾:「我剛才問了你丈夫一個問題,他到底是打算用你抵債,還是打算殺人還債。你猜他怎麼回答?」

雲隱:「反對。」

曹云:「理由。」

雲隱:「這是選擇姓誘供。」

九尾道:「反對有效。」

桑尼:「……」死38,不要再搶我台詞,小心老子一巴掌把你扇到牆壁上當海報你信嗎?

九尾:「換個問題,你和丈夫是七點吃的晚飯,七點半不到你丈夫離開,八點死者上門。就半個小時的時間,你把這麼重要的事給忘了?」

證人:「我記性不好。」

九尾道:「好吧,請問你丈夫和你說有人上門討債,有沒有說明應對手段?」

證人:「沒有。」

九尾驚訝:「他告訴你,晚上八點有人上門要錢。你回答,哦。然後就沒了?」

證人沉默了,情緒很頹廢,許久後回答:「家裡沒錢,我們工資一發下來就立刻被銀行吸走,只留下基本生活費。他爸爸有錢,但根本不管我們的死活……」說到這裡,證人忍不住的哭了,這一哭一發不可收拾。一方面是這謊實在說不下去,一方面是覺得委屈。

九尾善解人意給她送上紙巾,等證人情緒平復之後,問:「他本來可以讓你離家避債,但是他沒有。這樣的男人不分難道留著過年嗎?」

證人又哭了,又是許久才回答:「因為錢,為了錢。」

原來在案發之後,由於是典型案件,他們獲得了絕大多數網民的支持。大量網民因此抨擊現行法律,稱不能保護自己妻子的男子算什麼男人。除了鍵盤俠也有實幹派,夫妻兩人獲得了多個權人機構的支持。並且有多位熱心人為了官司幫助他們眾酬。在這種壓力之下,證人只能選擇了沉默和配合。與其說是為了錢,不如說她被輿論所綁架,不敢說出真相。

在最終判決出台之後,輿論一片高呼:正義戰勝了法律,東唐第一好法官。

在本案中,輿論衝擊了司法,是導致最終陪審團無法取得一致意見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法官裁定防衛過當的最主要原因。

本案事實非常清楚,問題就出在死者已經倒地昏迷,沒有任何反抗之力,或者已經死亡的情況下,被告用手中鈍器再多次砸擊死者頭部。辯護律師沒錯,人的情緒是線性而並非階段性,怒氣持續是可以理解的。

經過大名城的庭審可以發現本案矛盾點。

第一條:犯叄妻子被暴力襲擊,這有客觀的證據作為依據。第二條,犯叄妻子沒有穿內衣迎接陌生人,又不符合第一條情況。第三條,犯叄知道晚上有人上門討債,其還故意接下外出工作,扔下妻子一個人。

三條就可以推斷出犯叄妻子是不知情的受害者,司馬落提供的切入點就是犯叄的妻子。當犯叄妻子說明真實情況後可以得知,被告犯叄和死者已經存在有一定聯繫,並且犯叄可以預見死者在自己家中。

唯一的問題是無法判斷出犯叄的目的是什麼,他是怎麼想的。他的目的和想法能直接決定本案的結果。

以案件來說,即使犯叄可以預見死者可能在家中,但是他如果否認預知死者會襲擊自己的妻子,那麼案件的性質還是沒有變化。最多犯叄從偉光正變成小人而已。畢竟討債是一回事,襲擊是一回事。

本案真相有幾個可能,第一個可能,犯叄害怕,希望妻子能應付債主,沒有想太多,只想逃避。第二個可能,犯叄預見死者和妻子談心的可能,犯叄妻子迫於債務壓力,從了死者,他回家抓現行,債務自然就沒了。第三個可能,犯叄離開後不久,非常後悔,覺得自己行為非常不妥,想念妻子的好,於是在汽車刮蹭後火速趕回家。第四個可能,犯叄做好了殺人的打算。

綜合分析來看,第四個可能技術含量很高,偶然性很高,犯叄還達不到操控案件能力的標準,所以可以排除。第一可能的可能性也非常低,因為犯叄被催債不是一次兩次,其欠下多家銀行信用款,並且手機經常接到威脅電話。他在一定程度上具備了賴債和抵抗心態。

這樣一來就剩下第二個第三種可能。

要清楚分析第二還是第三可能,就有一個標準,車是主動刮蹭,還是被動刮蹭。

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是,犯叄違規並道。犯叄的左側有汽車,並且車身超過自己的汽車,這時候犯叄仍舊並道,這就屬於瞎眼式並道,甚至不能用心亂來解釋。

按照這個事實來推測,犯叄七點二十分離家,八點二十五分回家,時間上,行為上都符合第二個可能。

既然預見了可能出現情況,犯叄為什麼又攻擊了死者呢?問題就在於犯叄妻子並沒有如犯叄所想,配合死者談心。由此也可以推斷出犯叄打死死者,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但是這問題又繞回去了,輿論支持的是,當犯叄妻子被襲擊,犯叄失去理智殺死了死者。九尾將犯叄打成壞人,並沒有改變事實,只是導致輿論因為犯叄是小人而失去對他的同情和支持。

因為在法律層面,一個人是小人還是君子,並不妨礙和改變法律對其做出的審判。在本案中,現實案例,因為犯叄被塑造成保護妻子的英雄,最終沒有坐牢。如果九尾揭穿一切,犯叄失去了英雄的光環,那他還會坐牢嗎?

九尾將四個可能進行分析說明,這個說明沒有真憑實據,只是九尾的推測。最後九尾說明,犯叄肯定沒有預見到會發生襲擊,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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