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蹊蹺之案

很閑的李龍就和很閑的曹雲開始了嫌疑犯的探討。

按照地形,大殿正門口是後部建築要離開大殿必經之路,因為大殿左右兩邊是懸崖。不過在現代科技幫助下,不排除飛天入地的辦法。主要嫌疑人還是那七位。

李龍是曹烈曾經好友,是曹雲叔叔輩的人物,既然李龍問,曹雲想到什麼就說什麼:「阿桑體重九十公斤,要將阿桑拖拽到樹林內,嚮導和小野是辦不到的。」

李龍問:「越三尺呢?」

曹雲想了一會:「越三尺空手道有段數,我推測她應該有進行一些力量和體力上的鍛煉。以我律師角度來說,我不會排除她。」

李龍:「好,剩下五個人。」

曹雲道:「這案子很奇怪,阿桑是在大殿後半部,也許是在庇護所內。他竟然沒有發現有人在大殿門口大廳位置安營。再以律師角度看,也存在有這樣可能,阿桑在庇護所內睡覺,凌晨出來透氣,結果被尿尿的人發現。但是這又違背了本案預謀的特性。」

李龍點頭:「阿桑是被槍殺,攜帶槍支的人只有三名司法人員,其他人攜帶槍支不僅會很可疑,而且會立刻被捕。」

曹雲問:「會不會是兇手尿尿發現剛鑽出庇護所的阿桑,把阿桑打暈後發現阿桑身上有槍,於是……但是更奇怪的是,法醫報告遠征剛動完手術,麻醉還沒全退,而且為了緩解開胸手術帶來的後續疼痛,藥量只有加,沒有減。遠征是不存在很大反抗能力的,為什麼要殺遠征?這點我很不理解。」

李龍:「不僅是遠征,也沒有殺阿桑的必要。法醫報告,阿桑被控制後,有被逼供的身體痕迹。如果是正常偵探,問出信息後找到遠征,就可以名利雙收。殺阿桑和遠征確實難以理解。如果這麼想,以曹雲你對六個人的認識,誰存在有殺死遠征的可能。」

曹雲沉吟許久,李龍看出曹雲有話,道:「沒監控,沒錄音,就是聽聽你的意見。」

曹雲道:「一開始我懷疑桑尼,遠征聲稱他知道走叉的身份,桑尼曾經是走叉的下屬,桑尼殺遠征,為了滅口,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李龍頗感興趣:「但是?」

曹云:「但是遠征身體有逼供留下的傷情,走叉沒有必要逼供遠征,他殺人滅口就可以。逼供要浪費時間,桑尼和其他人在一起,浪費時間是很危險的行為,很容易被人發現。從法醫鑒定看,兇手最少花費了十二分鐘折磨遠征。排除了桑尼後,我就看不懂誰有嫌疑了。」

李龍慢慢點頭:「遠征在橫唐做過案,鵝蛋波及到了平民。其中一位死亡的平民是宮本的妹妹。」

「哇?」

李龍道:「不僅如此,宮本的妹妹正在和赤尾熱戀。」

「哇!」好多嫌疑人。

李龍想了很久,很猶豫,最終還是道:「不能排除越三尺有殺遠征的動機。」

「我草?」

李龍:「目前只是猜測,沒有任何根據的猜測。但是從動機上不能排除越三尺。」

曹雲掰手指:「那隻剩下李墨、小野和嚮導。」

李龍點頭:「我相信這三人沒有嫌疑。」

曹雲問:「會不會是外人作案?恰巧在凌晨時候到達?」

李龍:「李墨是一位很優秀的探員,當晚他睡的很熟,這有違他日常的作風。第一次口供中,大部分人都說一覺睡到天亮,我們在周邊也沒有找到他們的排泄物。我認為他們在宿營當晚被下了輕微劑量葯,加上登山勞累,一覺天明。這案子如你所說,存在很多蹊蹺的地方,但是我相信作案的人肯定藝高人膽大,不會去做無謂的事。」

「等等,如果大家都熟睡,桑尼有機會偽造逼供現場。」曹雲問:「為什麼說大部分人。」

李龍道:「不過小野年紀比較大,睡眠很淺,睡眠的時間很短,當夜值班的是自薦的小野,小野稱自己半睡半醒的給火堆加柴火。不過小野不能保證有誰離開過營地,他只能保證自己沒有發現異常。」

曹雲道:「外人可以趁他們熟睡通過營地到達大殿後半部分。但是外人並不知道他們會睡這麼死。所以即使有外人動手,也需要內應下()葯。」

李龍苦笑:「不知道。」

曹雲問:「越三尺呢?」

李龍:「只有越三尺部分衣物有硝煙反應,未查出其他人有硝煙反應。物證組老大認為,越三尺有可能開槍了,也有可能被人誣陷。」

「這不是廢話嗎?」

李龍道:「他是根據硝煙反應特性和越三尺硝煙反應的位置來判斷,兩個可能都存在。他甚至有些懷疑是人工製造的硝煙反應。」

硝煙反應是開槍後火藥倒噴射身體上留下的物質,這種東西並不常見,但是可以做的出來。

曹雲道:「一個可能,越三尺有罪,都是她乾的。那似乎就結束了。一個可能不是越三尺,那就出現兩個問題,這兩個問題需要一個答案。殺遠征誣陷越三尺,和誰的利益有關。」

李龍神情凝重點頭:「我肯定越三尺有事瞞著警方,如果越三尺不把這事情說清楚,恐怕我們接下去的調查工作就很難展開。」

……

曹雲陪同桑尼過了兩堂,基本沒有問題,桑尼在清晨六點被釋放。除了桑尼外,小野也被釋放。宮本和赤尾因為存在有刺殺遠征的動機,暫時留在警局。越三尺就比較麻煩了,因為越三尺檢察官的身份,特搜部派遣了精英探員全程參與對越三尺的調查。

對警方的詢問越三尺始終三緘其口,堅稱自己沒有殺人,她希望警方能釋放她,她會找到誣陷她的人。最終在24小時後越三尺被釋放。其被暫調到特搜部物證保存倉庫工作,這是典型的邊緣人崗位。

……

曹雲回律師所,將所發生的事說明,大家都覺得這案子很奇怪。陸一航畢竟是喝過洋墨水的警察,道:「謀殺必有動機,誣陷越三尺也不是容易的事。越三尺入獄和遠征死亡,對誰利益最大?」

曹雲道:「似乎只有桑尼。」

陸一航道:「有個細節你們注意到了嗎?既然是謀殺,這類人肯定策劃的非常完美。可是卻有一個賭運氣的因素存在。」

雲隱難得也在:「遠征恰巧做好手術?」

陸一航搖頭:「是阿桑。阿桑為什麼沒有察覺大殿前廳來了七個人?阿桑為什麼會配合兇手時間?以我本人分析和看法,我認為兇手很可能和阿桑是一夥的。」

這個思路有意思,曹雲沉思:「匿名人聯繫六名偵探到恆源村,其中一位偵探和阿桑是同夥。深夜偵探見阿桑,偷襲阿桑,將阿桑拖走殺害。後返回庇護所殺死遠征,偽造現場。這麼描述似乎就不存在賭運氣的可能……那麼匿名人和兇徒是一個人嗎?」

陸一航搖頭:「兇徒掌握有資源,要殺遠征和阿桑都很容易。假設兇手是匿名人,那作案重點是誣陷越三尺,而不是殺遠征和阿桑。」

曹雲分析:「遠征投靠烈焰,阿桑十有八九是烈焰僱傭的護工與保鏢,那代表殺遠征的人是親近烈焰的人。」

陸一航問:「各嫌疑人情況如何?」

曹雲道:「赤尾和宮本有殺遠征的動機,而且很強烈。按照現在的情況來看,警方沒有鐵證,無法指證任何人。要說這件事對越三尺的衝擊應該是最大的,她的嫌疑最大,暫時不適合再留在檢察官崗位上。我想她應該會被調崗到邊緣職位。哦……沒錯,兇手誣陷越三尺力度並不大,難道兇手目的就是要把越三尺流放嗎?」

越三尺原是統領烈焰調查組,然後抽風了,抽風后又復出了,現在又被流放了。這姑娘有故事,而且有很多故事。也對,她這能力要是沒故事才奇怪。

「曹雲,有個小問題請教你。」雲隱能偶爾回來,也是有原因的:「我一朋友小有資產,自己有三家公司,幾千萬的身家。離異,今年36歲,現在和一位23歲的小姑娘在戀愛。小姑娘花錢有點厲害,我朋友經常給她打錢。我朋友不在乎這錢,我朋友擔心小姑娘在騙他的錢。」

曹雲回答:「這很簡單,告訴你朋友,匯款走整數,或者是無意義的數字。比如5200,1314520之類的金額都不行。按照一萬,兩萬的匯。保留匯款記錄,無論小姑娘是不是騙錢,你朋友可以隨時起訴小姑娘還錢。」

雲隱:「1314520……不行?」

曹雲回答:「不行,這數字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贈與,拿不回來的。另外,你在無中生友嗎?」

雲隱忙道:「不是,確實是我朋友。」

曹雲道:「你告訴你朋友,這一百多萬是作為結婚彩禮的錢。然後拉上幾個朋友作證,證明在匯款前,你朋友表達了結婚的意願。」

「這是偽證。」司馬落提醒。

曹雲問:「民事做偽證很嚴重嗎?比一百多萬嚴重嗎?」

「三年以下。」

曹雲道:「司馬,你到這裡幾個月還沒入門?偽證被抓後果就算三年吧,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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