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最難之案(二)

曹雲淚奔,這傢伙當了警察後就囂張到沒邊了。不過有法律規定警察一定要謙虛嗎?警察需要微笑服務嗎?

自己敢囂張是因為有本事,你有點本事就敢囂張?

曹雲真誠道:「現在就讓保險賠真說不過去。不如南宮你承認贗品,賠償款我們來出。」

南宮騰飛道:「錢不是問題,保險公司願意賠償,錢我們給。」

桑尼:「那就是沒得談了?不說你們,我覺得哪個法官接這案,都是上輩子造孽。他也不知道怎麼判。」

曹雲正在考慮和誰合作,一定要合作才能幹飛另外一家。和警方合作的話,警方不把白茹當蔥,特別是桑尼,白茹在他看來就是一女人。和白蝦合作的話,如桑尼所說,桑尼反擊後,白茹肯定不爽。

白茹這身份很有意思,如果白茹和警察耍橫,上了網路新聞,白茹會被噴死。白茹可以和白蝦、蝦蝦耍橫,這兩家公司不敢得罪她。更別說白茹的藍顏東方是東唐首富。

三方不語,互相看著心中想著事。

許久後,曹雲道:「南宮,晚上一起吃個飯?」

南宮騰飛:「可以,我也這麼想。」

桑尼:「吃飯帶上我嘛。」

曹雲道:「我覺得總要有人餓肚子,南宮最少會請客。」

桑尼:「我可以請客。」

曹雲搖頭:「你是警察,不太方便。」

南宮騰飛道:「曹雲,我有點疑慮,不帶上警察,這飯能吃的開心嗎?」

曹雲回答:「帶上警察,這飯沒得吃。不帶警察,最多是不開心而已。」

桑尼呵呵笑:「你們想好了?我可不怕單挑你們兩名律師。懸崖勒馬,和我吃飯才是拯救自己的正道。兩位盤算一下,和誰吃飯的成本最低?我也是個講道理的人,我合夥夥伴要哄著白茹,我也會配合。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又是一陣沉默,曹云:「不行,和警察吃飯成功率太低,我寧可單幹。」

南宮騰飛:「可是不和警察吃飯,成功率也不高。」

曹雲道:「你看吧,要和我一起吃飯,還是我自己去吃自助餐。」

南宮騰飛有些猶豫:「我考慮一下,是和誰吃飯或者自己吃飯。」

桑尼問:「曹雲,你律師費多少?」

曹雲道:「這是秘密。」

桑尼道:「保險公司寧可花大錢雇你,也不願意賠錢?白茹就這麼讓保險公司討厭嗎?」

曹云:「你少挑撥,錢和道理是兩回事。」

桑尼:「你理解,我理解。白茹會理解嗎?曹百萬可不是隨便叫叫的。」

曹雲一笑,站起來:「我看就這樣吧,這次會談很有成效,祝大家好運。」

該死的南宮老狐狸。曹雲後悔,自己還是太年輕太急了。三方對壘,南宮騰飛坐收漁利。南宮騰飛表現出猶豫,思考,都是演戲。在曹雲先開口合作後,曹雲就失去了主動權。

南宮騰飛不表態和桑尼合作,也不表態和曹雲合作,他要看庭審。庭審誰有優勢,自己就站在誰那一邊。南宮騰飛就不擔心曹雲和桑尼合作嗎?曹雲有一個弱勢,就是他和警察合作沒有好處。

警察的利益是讓法庭接受結論書,未發現被盜線索和證據,無法確定花瓶是否被盜,無法確定是否有盜竊案發生。這個結論就是說:沒有盜竊案。這個利益點和曹雲是一樣的。沒有盜竊案警方沒事了,保險公司也沒事了。

但是白茹不好整,白茹更傾向自己被盜,警方不會給白茹面子。什麼?桑尼說會哄著白茹?信他有鬼。三方會談的三個主角哪個是好東西?桑尼目的就是讓保險公司支持他。

這個案子可以說是曹雲接過最詭異的案子,四戶不到法庭上殺幾百個回合,根本不知道結果會怎樣。

……

本案如期開庭,因為白茹的原因,本案的關注度非常高。法庭限制聽審人員的人數和身份,除了司徒岩帶幾位學生之外,其他聽審人員都和本案有一定關係。拒絕記者入內。

聽審是否限制,一般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法庭認為不宜公開審理的案子,涉及到一些那什麼犯罪,或者未成年人有關的案子,一般都不公開審理。第二種是原告白茹要求不公開審理。第三種是被告要求不公開審理。比較少見是證人要求不公開審理,這需要法庭的批准。

從順序也說明了白茹的想法,第一被告是蝦蝦保險,第二被告是白蝦拍賣,第三被告是搜查三課。白茹親自出席,她身邊的律師是她的常年法律顧問,本案她的律師並不關鍵,白茹是要一個說法。自己五百萬莫名其妙沒了,不爭饅頭還得爭口氣。

這本應該是一場足球賽。

白蝦:我賣的是真品,你說我賣贗品,拿證據出來。

蝦蝦:我們簽訂的是盜搶保險,警方沒有盜竊的結論,我們不能賠償。

警方:無法證明是否發生盜竊。

白茹:我去你們妹的。

三方一踢球,白茹根本不知道應該找誰。但是法庭有義務給白茹一個交代(東唐)。法庭必須要有結論。

白茹客觀存在錯誤。第一個錯誤:她沒有每天或者定時的檢查花瓶,雖然她檢查了未必發現花瓶有問題。第二個錯誤:可能存在的盜竊案案發時間不明。

但白茹的錯誤是錯誤嗎?肯定不是。

作為第一被告的蝦蝦保險代理人曹雲首先發言:「按照保險法第X條X款規定,警方無法給出盜竊的結論,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我們蝦蝦保險是完全相信白小姐的,白小姐說花瓶被盜,那肯定是被盜了,保險公司也很願意理賠。我提議,警方出具一份被盜的結論書,蝦蝦保險會負責全額賠償。」

什麼鬼開場白,曹雲都想抽自己。

作為三課自辯人代表桑尼站起來:「警方……」

曹雲道:「不好意思,還沒到你們。」

法官:「請第三被告律師遵守法庭秩序。」

死法官,你給我小心點。桑尼不滿坐下。

曹雲道:「警方肯定不願意開被盜結論書,原因很多。比如沒有發現被盜痕迹,比如警方有心無力,比如警方有力無心……大家看三課的代理人,他叫桑尼,他當警察不到一個月,完全是個新人,還在實習期。他竟然就代表三課出席,由此可知警方的敷衍態度。」

法官:「第三被告對此有什麼看法?」

桑尼道:「雖然我是一名剛進入警局的警察,但是我天賦過人,一個月時間我已經成為三課的重要成員。三課重視本案,所以才會將本案的自辯權交給我。這裡我想反問曹律師……」

「謝謝,還沒到你問問題的時間。」曹雲道:「天賦過人,三十多歲找不到工作,天賦過人……」

桑尼:「法官,他在侮辱我的人格。」

曹云:「我只是說明他的能力。」

桑尼:「三十多歲怎麼了?」

曹云:「三十多歲第一次工作對嗎?」

桑尼想了好一會:「對。」鬣狗不是正式單位或企業,沒交社保也沒勞動合同。

曹雲道:「第三被告說,三課很重視本案,調派了技術人員,物證組人員對保險柜進行全面的檢查,對嗎?」

桑尼:「我可以說話?」

法官:「可以回答問題。也可以拒絕回答和本案無關的問題。」

桑尼:「哦……第一被告,你剛才問什麼?」

我草了!曹雲深吸口氣,面帶微笑:「三課很重視本案?」

桑尼回答:「三課重視所有的案子。」我就不進套,咬我呀!

曹云:「你們開出的結論書,是你們在重視的情況下做出的?」

桑尼看法官:「反對……法官大人,什麼叫重視?重視這個詞並非法律用詞。我們不能因為白小姐是一位明星就特別對待,同時不會因為白小姐是個明星我們就歧視對待。警方辦案,一視同仁。」

法官想了一會:「反對有效,重視這個詞不屬於法律用詞。」

曹雲道:「好,我換個問題。三課做出的結論書,是三課盡職調查後做出的結論書?」

盡職就演算法律用詞了,他的反義詞是瀆職、失職。桑尼腦子轉的很快,沒跳進這個坑。桑尼道:「當然,我們和一課不一樣,我們三課的探員都很盡職……不過,技術人員是從一課調來的,如果是技術人員的問題,麻煩原告把一課列為第四被告。物證組是警局物證組,如果他們沒盡職,把警局列為第五被告。」

曹雲不理會胡攪蠻纏:「請問第三被告,你是負責本案的探員嗎?」

完蛋,這個問題要正面接了。桑尼的策略就是打太極,我就是不配合你,氣死你。但這個問題被曹雲問到點子上。說是,接下去就要接受洗禮。說不是,曹雲會要求主辦探員出庭作證。

桑尼不肯定曹雲手中有什麼貨,但是曹雲圍繞這個核心已經問了多次,這讓桑尼感覺非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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