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東方小案(上)

為了蹭直升機,曹雲多欣賞了幾天海島風光。這幾天和葉瀾騎車,釣魚,游泳,潛水,感情就不提了,就這樣了哈。

一早,小郭敲門,開門的是葉瀾。葉瀾睡眼朦朧:「豬還在睡,進來吧。」

葉瀾拉開窗帘,曹雲煩躁的翻身:「最討厭早起的人。」問題是葉瀾和曹雲住一起了嗎?目前還不確定。情況反正就是這個情況。

小郭:「昨天晚上檢方正式對井下提出指控:故意殺人罪。」

曹雲坐起來:「意思是今天直升機可以回去了是嗎?九尾良子好意思,直升機用這麼久。」

小郭:「直升機是九尾良子爸爸的。」

草了!自己也要買一架。有錢不花,過期通膨。

葉瀾提醒道:「重點應該是檢方提出指控。」

關我屁事,曹雲伸個懶腰,道:「九尾良子是比較優秀檢控官,她提出指控,就代表她認為證據已經足夠了。井下律師到底是誰?」

小郭道:「據說原本要請令狐蘭,令狐蘭在歐洲渡假。歐陽逸手上好幾單案子。最後是銀河的何英接了案。也就昨晚的事。何英今天早上才出發來大宇島。人今天就要送到名唐去了。」

曹雲笑噴:「別告訴他,讓他坐十二個小時的船。」

葉瀾:「我更好奇警方掌握了什麼證據?」

小郭道:「口供,井下承認購買電貓是要對付半夜打擾自己的賣派人。」

曹雲皺眉:「他應該沒有承認自己想殺人吧?」

小郭:「這倒沒有。」

曹雲道:「那還有翻案的可能,不過現在最好的情況就是過失致人死亡。根據南宮騰飛所說,何英擅長拍馬。幫銀河董事高管們處理案子非常堅決,所以才有銀河律師所合伙人的地位。南宮騰飛告訴我,何英的水平其實很一般。我還挺喜歡井下這人的,沒想到這麼倒霉找何英當律師。他兒女是想弄死他吧?」

葉瀾道:「不是啊,我聽說何英是東唐十大律師之一。」

「十大?」我怎麼沒聽說?

葉瀾道:「是東唐法學院和東唐大學法律系學生搞的一個排名,何英在民事榜上排名第八,在刑事案榜單上排名第四。」

曹雲關心問:「我呢?」

葉瀾道:「很奇怪的是,你在東唐大學法律系的排名非常高,民事僅次於南宮騰飛,刑事僅次於歐陽逸。但是在東唐法學院排名中,你沒在20名之內。」

曹雲道:「正常,東唐大學法律系客座教授是司徒岩,他一直在幫我吹牛皮。」

小郭:「曹律師,你說一名律師真的會影響刑事案件的勝負嗎?原本要被判處死刑的人,結果因為有一位好律師,他無罪釋放了。原本無罪的人,因為他沒有好律師,結果坐牢了。」

曹雲道:「你千萬不要被新聞誤導,這種事會成為新聞,說明很罕見。律師很重要,但是律師也沒辦法從清水中抓魚。還是那句話,律師只是魔術師,不是魔法師。井下這個案子,三種可能哪種可能都說的過去,這種情況就需要好律師。有些事實清楚的案子,好律師並不比普通律師能做更多。」

小郭:「我忘了說正事,九尾檢察官飛機坐不下,她讓我通知你一聲。」

「我去!」曹雲抓頭。

小郭:「我可以幫你聯繫一架小飛機,費用比較高,可能需要數萬,甚至可能十多萬。」飛一趟不需要那麼多錢,又不是渦輪噴氣式小飛機。但是人家要賺錢,人家賺的就是有錢人的錢,不以萬為單位開價,都對不起乘客的身家。

「十多萬啊?」曹雲猶豫:「一個人?她可以坐船回去。」

死渣男!葉瀾拿枕頭橫拍了過去。

「別打,我錯了。我電話。」曹雲接電話:「你好,哪位?」

「曹律師,我是白夢樓。東方先生希望能邀約你晚上一起吃晚飯。」

曹雲本不喜歡飯局,和東方混熟對自己業務增長幫助不大。東方一種案子是商務糾紛,這種案子不是律師所能拿下來的。第二種案子是牽扯到刑事案,人家不會把寶押在一個人身上,肯定是律師團。東方同時是宇宙律師所的第二還是第三大股東。

交朋友?不好,不喜歡。因為財富懸殊的差距,自然而然的產生階級落差感。別說曹雲,就算孫雪衣見到東方都得畢恭畢敬。

比如老馬約你吃飯,吃嗎?好像也不太好意思讓他把資產和你平均一下。賺不到錢,飯局還得聽說教,吃的難受,為什麼要吃?

但人家有飛機啊!

曹云:「我非常樂意。不過我現在人在大宇島,原本今天要返回東唐。沒想到飛機出了問題,你知道的,我暈船。六個小時挺可怕的。」

白夢樓:「小事,大宇島是嗎?我讓駕駛員去接你,我就把你的電話給他,讓他和你聯繫可以嗎?」

曹云:「這多不好意思?」

白夢樓道:「只是小事,那我就恭候曹律師大駕。」

曹云:「那麻煩你了。」

曹雲掛電話:「為了蹭飛機,我又要去惹麻煩了。」

「什麼?」

「東方約我晚上吃飯。」曹雲道:「東方是真的分分鐘幾百萬的人,他浪費時間約我吃飯。以他的投資腦袋,肯定是有比幾百萬乘以吃飯時間更重要的事。」

葉瀾問:「會不會是你的人格魅力?」

曹云:「哇,這也有可能耶……」話沒說完,被葉瀾一枕頭砸倒。

……

直升機起降很方便,臨上飛機,曹雲和小郭握手:「你要不顧法律的公平,就提醒井下的律師何英一句:警方刑拘井下後,對其提審的時間總長度,將是打掉井下口供的關鍵。」

小郭抓狂:「你這麼告訴我,我是說還是不說?」

「自己看,再見。」曹雲和葉瀾走向直升機,上飛機,走人。

飛機先送曹雲回律師所,曹雲下飛機後,聯繫曾經一位客戶:「王經理,我是高山律師所的曹雲。我想弄本直升機駕駛證……你把需要的材料全部發到我郵箱好嗎?……好的……」

葉瀾問:「你真打算買直升機?」

曹云:「不買直升機,我賺錢幹嘛?」排骨一斤就算五百元,作為有錢人完全沒影響。吃排骨有意思嗎?花錢,就要花到有點心疼才叫花錢。

物價暴漲,洗劫的是窮人,對富人生活質量完全沒有影響。

曹雲問:「一起吃午飯?」

葉瀾問:「合適嗎?」

曹云:「也不是很合適,你過你的,我過的我,到了本書結束,我們混在一起算是交代了。你看這樣合適嗎?」

葉瀾:「同意,再見。」

「再見。」

……

曹雲回律師所才知道東方半島出事了。

兩個年輕人開車闖過半島的保安崗,在被保安汽車追逐時,車開到了大海峭壁下,兩個年輕人雙雙死亡。追逐的保安叫王石,目前已經被警方控制。

類似事情很容易引發熱議。這就是壞人做壞事之後逃跑,到底追不追的社會問題。

這個問題不要被自媒體帶了節奏,追小偷是合法的,他死了是他的事。但是有幾個條件,總結來說不能威脅到小偷的生命。比如拿石頭扔他,比如開車撞他,比如圍堵,逼迫其走懸崖死路。這樣的行為導致小偷受傷或者死亡,是要擔責的,甚至是刑事責任。

如果就是在小偷後面追,小偷心慌被車撞死,沒事。連民事責任都沒有。撞死小偷的司機要賠點錢,交強險就足夠賠了。

特彆強調一點,在高岩類似的案件判罰是不同的。追死小偷有無責無罪的。也有被判緩刑的。也有撤銷罪名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那追還是不追?在前文說的條件下,法律上是可以追的。但但但!只是法律上可以追。

按照法律來說,保安追人是沒錯的。但是問題在警方懷疑雙方車輛發生過撞擊。保安的車沒有問題,死者的車從四十米高處砸落在海邊亂石堆中,無法肯定車輛有沒有撞擊的痕迹。警方之所以懷疑是在道路上找到了一些零件碎片。

按照零件還原現場,物證組認為保安駕駛的車輛左側車頭撞擊在死者汽車尾部,撞擊處距離落海處只有兩百米。由此可以肯定可以肯定撞擊和落海是有直接關係的,保安必須擔責,並且有可能需要擔負刑責。

警方認為保安在撞車之後,調換汽車後才報警。如果是這樣,保安耽誤報警救人時間,屬於典型的東唐肇事逃逸,七年起步。

目前東方半島已經被封鎖,二十多名警察進駐東方半島,持搜查令在東方半島尋找肇事車輛。現在已經排除了大部分地方,剩下就是東方山莊。肇事車輛有沒有可能藏匿在東方山莊呢?

警方在外()圍找不到肇事車輛,就必須對東方山莊進行搜查。最終對東方內院進行搜查,這是東方無法接受的。

今天東方不僅宴請了曹雲,還請了最近風頭正勁的令狐恬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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